第116章 冒险与守护(1 / 2)

番外11

黎无厌把小煤球从猫包里放出来,小东西一点都不怕人,看到沈季就往他身上扑。

沈季把小东西从自己的衣服上拽下来,它就开始蹭沈季的手腕。

一边蹭一边喵喵叫,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沈季摸摸它,它咕噜的更欢了。

“看吧,我没骗你。”黎无厌道:“它真的很想你。”

沈季摸摸猫头,它头顶上的毛软软的,小煤球感觉自己头顶被摸,于是转而蹭沈季的手心,完全就是一副撒娇的模样。

看着它的样子,黎无厌忍不住啧了一声。

“我养了它半个月,它都没有这么蹭过我,小没良心。”

“喵呜!”小煤球就像是听懂了一样,抬起头来就对黎无厌喵来喵去,像是在反驳一样。

“我不是猫,听不懂你说话。”

沈季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接着才开口,“你们两个在家里就这么相处?”

“是啊。”黎无厌一边说一边把给小猫准备好的猫粮摆出来,“它跟个大爷似的,就像那里不是我的家是它的家一样,特别不客气。”

这小猫别看小,但脾气还不小,上次被鱼吓到后,它就开始学着潜伏袭击浴缸里的鱼,导致黎无厌没出三天就换了一缸鱼。

店老板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建议他买点便宜的鱼。

起码死了不会心疼。

黎无厌把小猫的饭碗摆在椅子上,小煤球终于舍得从沈季的手腕上离开,狂奔过去大口吃东西。

那个架势,像几天没吃饭。

“我可没有饿着它。”黎无厌戳戳它,“吃慢点,吃太急了又得吐。”

小猫才懒得理他。

讨厌的人类,在它吃饭的时候戳他屁股毛!

耽误它吃饭!

确定小家伙在认真吃饭,黎无厌这才把这次带出来的饭菜摆出来。

沈季看到了两菜一汤,卖相都挺好。

他好奇,“你自己做的?”

“怎么可能,我虽然会做饭,但只会做野饭。”黎无厌理所当然的回答:“这是我在饭店里订的。”

沈季:……

“野饭是什么?”

“一个专属于我的名词。”黎无厌把筷子递给沈季,“我之前经常徒步,徒步的时候可以吃干粮,晚上需要篝火,有篝火的时候就能吃点热食,那时候就可以烤点东西煮点东西,但因为火候和材料的原因,卖相都不怎么样。”

“所以我就把这些统称为‘野饭’。”

“二狗和三花的厨艺比我还差,我能做出野饭来,他们只能吃糊的,不是烤糊就是煮糊。”

野人吃野饭,那很可以了。

但沈季实在是好奇,于是他问:“好吃吗?你的野饭。”

黎无厌愣了一下:“啊?”

沈季不会做饭,但他不挑食。

他的母亲做饭很难吃,父母没离婚前他跟着吃难吃的饭菜,父母离婚后他跟爷爷,爷爷做的饭也不好吃,齁咸,像是打翻了盐罐子,但不吃又饿,只好每天用水泡着吃,就这么吃到了读中学住校,惊为天人,原来饭其实是可以好吃的。

从那之后,他就经常吃食堂了。

不算难吃,还便宜省钱,很好了。

大学勤工俭学,也是吃食堂居多,直到工作后,忙的连食堂时间都错过,这才逐渐开始吃外卖。

“有机会我能尝尝吗?”

黎无厌眨眨眼睛,他看着沈季眸子里的好奇和认真,突然感觉很想笑。

一个外表又冷又酷的男人,穿的整整齐齐就差西装革履,戴着严谨的黑框眼镜,如同一个高高在上蔑视人群的矜持贵公子。

竟然在这里好奇他的野饭好不好吃,想亲口尝尝。

哎呦,这也太反差太萌了。

于是黎无厌噗嗤一声笑了。

“你笑什么?”沈季疑惑,“很奇怪吗?”

“不奇怪,很可爱。”

沈季:……

可爱?更奇怪了。

咳嗽一声咽下了唇角的笑意,黎无厌看向沈季,“你明天有时间吗?”

沈季怀疑的看了黎无厌他一眼,“你想干什么?”

“我明天生日。”

沈季愣了一下,“你生日?”

“是啊。”黎无厌靠在椅背上,“我今天来找你也是想和你说这件事,明天过完生日我就和你一样大了!”

“本来我和二狗三花计划生日那天找个地方拍外景搞直播,变变现,没想到二狗摔断了腿,又接到了电视台的采访,这样一来就不需要找景点外出,生日可以在家里过。”起淋韮四溜三7衫聆

说着黎无厌看向沈季,黑色的眸子里带着一点期盼。

“明天晚上,你能来吗?”

“我很希望你能来。”

沈季沉默了几秒钟。

他在算自己的工作,目前他手头上没完成的工作只有《新青年》的宣传稿,他今晚加个班,明天早上再提交申请,下午应该能请到假。

加上之前遇到的医闹事故,就算是提出请假应该也不会被拒绝。

但沈季并没有做出肯定的回答。

他说:“我尽量。”

“如果顺利,我会过去。”

黎无厌知道沈季的性格,清楚他说话从来不会给予100%肯定,但他能说到这种程度,那就是八成以上可以到了。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会等你的。”

黎无厌望着天空漫不经心道:“一直等着你来。”

沈季沉默几秒钟,接着他夹起玉米排骨汤里的玉米。

“有些人啊,明明像只大型萨摩耶,但偶尔却要吐出点阴湿语录,这样的反差在小说界不吃香了。”

“这些都是男主设定吧?”

黎无厌好奇,“女主是谁?”

沈季:……

似乎是看出了沈季眼里的无语,黎无厌换了个说法,“受方是谁?”

沈季:……

还不如不换。

吃完午饭回电视台的时候,天空下起了雨,沈季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又摸出手机看了一眼。

阵雨、暴雨。

“别到时候影响交通啊。”

他还想明天下午请假去给黎无厌挑一件生日礼物。

沈季不太爱送礼,人情来往实在是一件麻烦的事情,但这种时候不送生日礼物似乎也不太好,毕竟都被邀请去过生日了。

送什么呢?

和猫相关的不行,毕竟小煤球也是他的猫,即使住在黎无厌家,那也是他的猫。

装备也不行,沈季是外行,而且黎无厌是个富二代,家里的装备一定都是最好的,送出去就是找空地摆着的无用之物。

“真麻烦。”沈季进入电梯后吐槽,“直接给他送个锦旗吧。”

同电梯的同事好奇,“你要给谁送锦旗?”

“没有,我随口说说。”沈季道:“我在犹豫送朋友什么生日礼物。”

“生日礼物啊,男的女的?”

“男的。”

“表怎么样?”

那位同事道:“送个好点的,商务人士就送商务手表,爱运动的就送运动手表呗。”

沈季恍然大悟,“这个好像确实不错。”

回到工位上,沈季就开始搜索运动手表的品牌和性能,太贵的沈季买不起,太便宜的送不出去,他得挑一个价格适中又用得上的,今天挑好明天就可以直接去店里付钱拿到手。

挑了好一会儿,沈季终于确定了一款,他先是打电话给附近的店,确定有货并支付订金后明天取货。

等一切都做完后,沈季才打开文档继续写宣传稿。

看着自己之前写好的标题,沈季犹豫了一下。

他删掉原来的标题,重新编纂了一下。

《与‘星’赴约:追星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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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雨下的比昨天还要大,沈季看着窗外跟水帘一样的雨幕。

办公室里潮湿一片,很多人来上班时都湿了衣服,沈季也被淋湿了袖口,好在他带了一件新的,这样才没有穿着潮乎乎的衣服工作。

“这要影响交通了吧。”旁边的同事道:“东临市很多年没有这么大的雨了。”

沈季看向他,“会不会引起内涝洪灾?”

同事愣了一下,他和沈季对视,“会,会吗?”

这实在是不好说。

但上面已经发布了不要随意出门的警告,沈季订好货的店铺也给沈季发信说如果不方便可以延后来取货。

沈季心里一片杂乱,他总觉得有事情要发生。

就在这时,上司湿漉漉的走进办公室,他全身都湿透了,但即使如此他的面容也及其严肃。

“大家准备好,要加班了。”

“北区出现了洪灾。”

在场的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沈季也跟着微微皱眉。

上司确定了一下能行动的人,接着转头看向沈季,“小季,你之前跟过洪水报道,有经验,这次就交给你了。”

“我们现在就出发,立刻去播报现场情况。”

沈季点头,“好。”

记者是一个严谨、真实、求知的职业,他需要将事件真实的播报出去,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都需要记者的存在,这样人们才能通过他们的视野了解这个世界,明白另一个地方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是他的工作,也是他该做的事情。

在车上,沈季看着手机上黎无厌的聊天框。

他看了好一会儿。

最后他还是将消息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