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1 / 1)

温带植物 尤里麦 2285 字 2024-03-01

“等一下!妈妈!”段绍怀说着,拉着温遇旬的胳膊,一起挤到了一个角落。 “我在学校里是大哥。”段绍怀说。段太太和其他的太太来家里打麻将时,他听说过隔壁住的歌星家里还有个小孩,那小孩没人管的,天天被佣人翻白眼,居然还给他吃过夜的剩菜! “?”温遇旬又用那种难以言喻的眼神看他。 小孩的脾气走得很快,此时已经完全把温遇旬当成自己人,他小声说:“我教你,你家里的佣人欺负你是吗?我知道的,但是你受了欺负,一定要反抗!不然他们就会觉得你好欺负,然后一直抓着你欺负,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 “所以在学校没人能欺负我!”他又得意地重复一遍,“我是大哥!” “……” 段绍怀撩起自己的袖子,挤出一坨勉强有点弧度的肱二头肌,“实在不行,你就打他!” “……嗯。” 段绍怀对这种顺从非常满意,放下了袖子:“反正要想办法,不能让自己受欺负!” 温遇旬当时还没戴上眼镜,眼睛黑得很浓郁。 他说:“好的。” 温遇旬回家去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出现过。段绍怀非常挂念小伙伴的安危,时不时向段太太打听,有天从外面回来的段太太说:“他们家换佣人了。” 段绍怀还没来得及欢呼雀跃,段太太又说:“那家管事的女佣据说特别惨呢,偷了女主人的项链,被一个男人丢出家门的,哭得好大声,还狡辩说没有偷东西……” “那她偷了吗?”段绍怀无知地仰起头。 段太太说,不知道。 “小孩当时就站在楼梯上看着女佣被丢出去的,我还看到他笑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呢,他一句话都不讲,眼神好可怕的……” 彼时段绍怀并不在意温遇旬的眼神是否吓人,他只是为自己的伙伴摆脱苦海欢欣。 “所以温遇旬这样的人,反抗精神是丰富的,未达目的是不择手段的,手段也是十分强硬的。”段绍怀说。 “你要是觉得实在痛苦,不如全权让他负责,只要他喜欢你,你不妨试着有恃无恐。” 段绍怀犯过不少事情,温遇旬保了好几次人,每次都告诉他是最后一次,下次依然会皱着眉冷着脸去捞他。 沈榆仍盯着窗看。 窗上的薄霜突然覆上一块粉色的东西,像是舔了一下,那块粉色的东西移走时,霜神奇地消失了。 “叩叩。”玻璃窗突然被谁敲了两下。 沈榆抬了抬头,温遇旬站在窗外,大约嗓子又不舒服,举起拢成拳的手,放在嘴边咳了咳。 他手上缠着一根深色的绳子,绳子很长,沈榆跟着它一路看到温遇旬脚边。 萨摩耶舔了一嘴冰凉的霜,吐着舌头,朝窗内的沈榆笑。一块巨大的蓬松毛绒面包。 沈榆无端想起哈利波特的电影,海格站在魔杖店外,拎着一只装着猫头鹰的笼子,隔着窗子,对哈利说“生日快乐”。 温遇旬也对他微笑了笑,做了个口型。 今天不是沈榆的生日,所以沈榆猜测是——“我爱你”。 作者有话说: 这章的字数其实是两章的量,双更的话看看吧,如果十二点之前发了就是有,啵啵大家 我好像特别特别爱你 大名鼎鼎的狗中天使萨摩耶,久仰久仰。 避免节外生枝,温遇旬没牵着狗往店里走,沈榆吃完饭有一段时间了,就站起身走向门外。 雪白的狗,漆黑的人。 微笑的狗,面无表情的人。 明明完全相悖吧,沈榆却从这两个生物身上看出了奇诡的一致性和相似性。 温遇旬脸上有表情的时候很少,笑完也很快就收回去了。他抓着牵引绳,那狗墩墩一大只,温遇旬一下没扯走,又扯了一下,才不情不愿地跟在他脚边。 沈榆显然更讨狗喜欢,温遇旬在沈榆面前停下来,狗还往前又走了一段,嗅了嗅沈榆的气味,饶了个圈,把沈榆的脚踝用绳子围了起来。 沈榆是很惊喜,想伸手摸它的狗头,但是狗有点庞大,还一直抬着脑袋妄图用蹭他一手口水,不太好下手。 “……你买的吗?”沈榆束手无措地站着。 “嗯。”温遇旬把绳子交到沈榆手上,绳子变长,可活动范围增加,狗又给沈榆绕了一圈。 “刚满两岁,原本宠物店是留着配种的,”温遇旬看着沈榆,说,“我觉得其他狗没它长得好看。” 理由十分质朴。沈榆没意识到,但这其实很符合温遇旬的选择标准。 “不是留着配种么,怎么会卖给你?”沈榆问。 温遇旬理所应当:“我加钱了。” “……哦。” 白色丝绒面包很喜欢这个看着很柔软的人类,沈榆今天穿了一件相对宽松的白色针织衫外套,爪子碰上去手感很好,不像那个刚刚来接它走的男人,看着就很凶,身上一股冬天里雪的冰凉的味道。 沈榆第一次和小动物近距离接触:“哥,它扑我。” 温遇旬从沈榆手中又把绳子拿回来,半蹲下来摸狗头,试图让它冷静一点。 狗怵温遇旬,在他手里就听话许多,眯起眼睛,发出“嘤嘤”的叫声。 去医院拿了检查报告,温遇旬恢复得还不错。回去路上温遇旬开车,没再把钥匙交给沈榆,沈榆既卑陬又清闲,出于照顾的目的和感到新奇的原因,选择和狗一起坐到了后排。 温遇旬倒没有说什么,表情和言行同样正常。 车上沈榆一直忍不住对身边坐着的另一位乘客动手动脚,狗可能发觉了他不喜欢被舔一手口水,改用爪子挠沈榆的大腿,把脑袋放在手掌上以供随意摸取。 绿灯亮了,车子猛地窜了出去。沈榆原本在和狗手牵手进行心灵上的友好互动,这一下推背感太强,他差点从正副两个驾驶位中间飞出去,狗爪也从手里滑出去。 动静有点大,温遇旬分神看了一眼后视镜,稍微放慢了速度。 “有必要开这么快吗?”沈榆惊魂未定,“你有事情?” “回家睡觉。”温遇旬面色略有些不自然。 他脸色是很苍白,嘴唇没有颜色了,沈榆认同地点点头,心里的惊怕少了大半,心疼和喜爱逐渐替代,然后填满。 看到沈榆点头,温遇旬没来由又感到一阵不松快,又往后视镜瞥了一眼,对上狗漆黑如葡萄串最下的那颗一般的眼睛。 “你以后睡回你自己房间去。”温遇旬冷硬地说。 “?”沈榆抬头。 “什么叫我睡回我自己的房间,什么意思?”他真的没理解,不是前天晚上、大前天晚上,他和温遇旬做完懒得换床单,都是在自己房间抱在一起睡觉的吗? 什么叫睡回? 沈榆的眼睛也变成葡萄串的最下一颗,完美的圆,透着无辜水光的黑色,温遇旬不再看了,生硬地掏出自己蹩脚的理由:“在你房间给狗装个窝,这样你连睡觉都不用和它分开。” “反正你这么喜欢它。” 虽然温遇旬尽力表达自己不在意了,用轻飘飘的语气,然而沈榆怎么可能听不出来,他笑了好一会儿,直到温遇旬真的烦了,连超三辆车,沈榆又被推力晃得坐不稳。 “你和狗吃醋?”沈榆问他。 温遇旬没说话,想把人和狗一起从窗户扔出去。 沈榆笑够了,放下狗的爪子,身子往前,胸口靠在驾驶座的后背上,攀了攀温遇旬宽阔的肩膀,“哥哥,别生气。”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是你带回来的。”沈榆说,又信誓旦旦,“要是别人的狗,我哪会看一眼的。” 温遇旬冷哼一声,“你最好是。” 沈榆笑眯眯:“所以能不能和我一起睡?” 温遇旬拐过最后一个路口,说:“随便你。” 回去之后温遇旬没什么精神,洗了个澡就上床看起了手机。沈榆作为陪睡其实不是很有困意,然而无事可做,便也跟温遇旬前后脚地洗完了澡,进温遇旬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