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凶猛(1 / 2)

动物凶猛 王朔 21965 字 2024-02-18

我羡慕那些来自乡村的孩子,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乡,尽管这故乡其实可能是个贫困凋敝毫无诗意的僻壤,但只要他们乐意,便可以尽情地遐想自己丢失殆尽的某些东西仍可靠地寄存在那个一无所知的故乡,从而自我原宥和自我慰藉。

我很小便离开出生地,来到这个大城市,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我把这个城市认做故乡。这个城市一切都是在迅速变化着——房屋、街道以及人们的穿着和话题,时至今日,它已完全改观,成为一个崭新、按我们的标准挺时髦的城市。

没有遗迹,一切都被剥夺得干干净净。

在我三十岁后,我过上了倾心已久的体面生活。我的努力得到了报答。我在人前塑造了一个清楚的形象,这形象连我自己都为之着迷和惊叹,不论人们喜爱还是憎恶都正中我的下怀。如果说开初还多少是个自然的形象,那么在最终确立它的过程中我受到了多种复杂心态的左右。我可以无视憎恶者的发作并更加执拗同时暗自称快,但我无法辜负喜好者的期望和嘉勉,如同水变成啤酒最后又变成醋。

我想我应该老实一点。

她的容颜改变得如此彻底,我看到她时完全无动于衷。那天我去火车站送一位至亲,在软席候车室等候进站时,视线恰与她的目光相遇。她坐在斜对面的一排沙发上,目光随着一个正在地上跑来跑去独自玩的小女孩移动,小女孩跑到我脚前的皮箱边,于是我们相逢。

她手托腮五指并拢几乎遮住了口、鼻,两颊瘦削如同橄榄,一双眼睛周围垂褶累累,那种白色的犹如纸花的褶皱。

纯粹是由于视野内景物单调,那个活动着的小女孩产生了难以抗拒的牵引力,我的目光再次投到她脸上,我发现她刚才注视我的那一眼仍在持续。

那是探究的凝视。

小女孩跑到她身边,娇声娇气地说话,她的回答低得几乎听不清,由于拿腔捏调模仿孩子式的语调而嗓音失真。她把遮住脸的手放下,我移开视线,确认这是个陌生人。

这时,我一直留心注意的候车室门上的电子预告牌打出了我们等候的那次列车的检票通知。

我站起来,拎着箱子陪同那位至亲走出候车室。

在上行的自动扶梯的人群中,我忽然想起她似乎是谁。我不动声色继续前行,把我那位至亲一直送到车上,在月台上深情地看着站在车窗内朝我微笑的栩栩如生的她,直到火车开走。

我在通往站外的地道中边走边对自己的判断产生怀疑。

当我犹豫不决地再次出现在软席候车室的门口时,她和那个小女孩都已不在了,她的位置上坐着一个神色怆然的女军官。

十三天后,我去参加一个中学同学的聚会,当一个个陌生男女走进那个房间,笑容满面地彼此握手,特别是听到其中有一个人叫出我的名字,我有一种脱离现实的感受。我和几个男人聊得很多,我知道他们是我过去的好朋友。有人提起一些往事,很有把握地描绘我当时的神情、举止和爱好,而我对此毫无印象。我对自己能清晰地保留在一些人的记忆中感慨不已。主持聚会的一个同学高声对大家说:“让我们重新认识一下吧。”

随着一个个名字的道出,蒙尘的岁月开始渐渐露出原有的光泽和生动的轮廓,那些陌生的脸重又变得熟悉和亲切。很多人其实毫无改变,只不过我们被一个个远远地隔离开了,彼此望尘莫及,当我们又聚在一起,旧日的情景便毫无困难地再现了。

那个苍老、憔悴的女人当年有一张狐狸一般娇媚的脸,这张脸不会使人坠入情网却颇能挑逗起一个成年男人的非分之想。我只是到后来,多年后才开始欣赏此类相貌的女子。当时她对我毫无吸引力,我长期迷恋那种月亮形的明朗、光洁的少女。

我之所以对她印象深刻,因为那时候她总是和米兰在一起。

七十年代中期,这个城市还没有那么多的汽车和豪华饭店、商场,也没有那么多的人。除了几条规模不大的商业街,多数大街只有零星几间食品店和百货铺子,不到年节,货架上的商品也很单调,大多是凭票供应的基本生活用品。街上常见的是四轮驱动的军用吉普车和一些老式苏联、波兰轿车。

上班上学时间,街上只有一些外地来出差的干部在闲逛,连公共汽车、无轨电车都乘客寥寥。热闹的场面只在特殊的庆祝的日子能看到,游行的群众队伍把大街小巷挤得水泄不通。

城里没什么年轻人,他们都到农村和军队里去了。

那时我十五岁,在一所离家很远的中学读初三,每天从东城到西城穿过整个市区乘公共汽车上学。这是我父母为了使我免受原来的一些坏朋友的影响所采取的极端措施。我原来就读的那所中学过去是所女中,自从开始接受男生入校后便陷入混乱,校纪废弛。为了不受欺侮,男孩子很自然地形成一个个人数不等的团伙。每日放学,各个团伙便在胡同里集体斗殴,使用砖头和钢丝锁,有时也用刀子,直到其中一人被打得头破血流便一哄而散,这场面使得所有正派的学生父母心惊肉跳。

我感激我所处的那个年代,在那个年代学生获得了空前的解放,不必学习那些后来注定要忘掉的无用的知识。我很同情现在的学生,他们即便认识到他们是在浪费青春也无计可施。我至今坚持认为人们之所以强迫年轻人读书并以光明的前途诱惑他们,仅仅是为了不让他们到街头闹事。

那时我只是为了不过分丢脸才上上课。我一点不担心自己的前程,这前程已经决定:中学毕业后我将入伍,在军队中当一名四个兜的排级军官,这就是我的全部梦想。我一点不想最终晋升到一个高级职务上,因为在当时的我看来,那些占据高级职务的老人们是会永生的。

一切都无须争取,我只要等待,十八岁时自然会轮到我。

唯一可称得上是幻想的,便是中苏开战。我热切地盼望卷入一场世界大战,我毫不怀疑人民解放军的铁拳会把苏美两国的战争机器砸得粉碎,而我将会出落为一名举世瞩目的战争英雄。

我仅对世界人民的解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所以父母把我和我的战友们隔离开来,从那充满活力的学校转到一所死气沉沉的学校——这所新学校是当时全市硕果仅存的几所尚能维持教学秩序的学校之一——我会感到多么无聊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在新学校中很长时间没找到同志,后来虽然交了几个朋友,但我发现他们处于老师的影响之下。我是惯于群威群胆的,没有盟邦,我也惧于单枪匹马地冒天下之大不韪向老师挑衅。这就如同老鼠被迫和自己的天敌——猫妥协,接受并服从猫的权威,尽管都是些名种猫,老鼠的苦闷不言而喻。

我觉得我后来的低级趣味之所以一发不可收拾,和当时的情势所迫大有联系。

我那时主要从公共汽车上人们的互相辱骂和争吵中寻找乐趣,很多精致的下流都是那时期领悟的。

当人被迫陷入和自己的志趣相冲突的庸碌无为的生活中,作为一种姿态或是一种象征,必然会借助于一种恶习,因为与之相比恹恹生病更显得消极。

我迷恋上了钥匙,从家里、街上和别的同学那里收集到了一大批各式各样的钥匙,并用坚韧的钢丝钳成了所谓的“万能钥匙”。先是合法地把自己家的各种锁一一打开,为那些钥匙锁在家里的朋友们扶危济困,后来就开始未经邀请地去开别人家锁着的门。

我喜欢用一把平平常常的钥匙经过潜心揣摩、不断测试终于打开那种机关复杂的锁。锁舌跳开“嗒”的一声,那一瞬间带给我无限欢欣,这感觉喜爱钓鱼的人很熟悉,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攻克柏林战役的苏军老战士也很熟悉。

钥匙难道不是锁的天敌吗?

从这一活动中我获得了有力的证据,足以推翻一条近似真理的民谚: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实际上,有些钥匙可以开不少的锁,如果加上耐心和灵巧甚至可以开无穷的锁——比如“万能钥匙”。

我发誓我仅仅是开锁并不是做贼。在我溜撬的短暂生涯中,我没拿过价值十元钱以上的物品,即便拿也纯粹出于喜爱并非贪婪。那时候人们都没有钱,那些现在被认为是必不可少的家用电器当时闻所未闻。

我常去光顾的学校前的那片楼区大都居住着国家机关的一般干部,家里多是公家发的木制家具,连沙发都难得一见。我印象里最阔气的一家,大概是个司长,家里有一台老式的苏联产的黑白电视机,那种木壳子的。我的确想了一下将其搬走,随即便产生了一个念头:这是犯罪啊!

我可以作证,当时除了有一些政治品质可疑的干部,贪官污吏凤毛麟角。

那些楼房从外表看都是一模一样的,五层,灰砖砌就;内部陈设也大同小异,木床、三屉桌和大衣柜、书架,新式一点的是米色油漆,老派的便是深褐色的。

上班时间,那些楼房常常整幢空无一人,我便在那些无人的住宅内游荡,在主人的床上躺躺,吃两口厨房里剩下的食物,看着房间里的陈设,想象着在这里生活的都是些什么样儿的人,满足呢还是失意。

有几次我甚至躺在陌生人家的床上睡着了,直到中午下班,楼道里响起人语和脚步声才匆匆离去。

我有把握不会被人擒住,那时人们在上班时间从不溜号,而且因为几乎不丢失什么东西,也没引起人们的警惕。

我走前有时还替过于邋遢的人家打扫一下房间,把未来得及叠的被子叠好。

我的文学想象力就是在那时得到培养的。

在这片楼区的旁边还有一片属于少数民族的回民聚居的平房,我从不去那儿。

我的故事总是在夏天开始的。夏天在我看来是个危险的季节,炎热的天气使人群比其他季节裸露得多,因此很难掩饰欲望。

那天下午,老师在课堂上讲巴黎公社的伟大意义以及梯也尔的为人。全班同学都昏昏欲睡,强撑着瞪大眼睛听老师讲课。至今我回想学生时代,最不堪回首的就是夏天下午的第一堂课,你只想睡觉他偏要喋喋不休。那些年夏天两点到三点传授的知识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可能因此错过了人生最关键的点化,以至如今精神空虚。

为了不使自己当众睡着,我在第二堂课离开了教室。

我溜出了校门,顶着烈日穿过楼群间的空地,钻进了一幢幽暗阴凉的楼内。

楼内很静,每层紧闭的房门里钟表走动的“嘀嗒”声清晰可闻。

我开了几家门走进去,发觉这些人家我光顾过,便觉索然无味。

我打开了这幢楼顶层的一家房门,走了进去。这家主人的勤谨和清洁使我很有好感。简朴的家具陈设井井有条,水泥地板擦得一尘不染光滑如镜,所有的玻璃器皿熠熠闪烁;墙壁不像大多数人家那样乌黑、灰泥剥落,而是刷了一层淡绿的油漆,这在当时是很奢侈的。墙上没有挂伟大领袖的画像,而是用镜框镶挂了一幅黑白色调的杭州丝绣风景,上面是月光下浩渺的波光粼粼的湖水,一叶小舟,舟上有一个模糊的古代服饰的人影,一侧绣有一句古诗:玉田三万顷,着我扁舟一叶。

我很小便很赞赏人们在窘境下的从容不迫和怡然自得。

这是一套两居室的单元,我先进去的那间摆着一张大床,摞着几只樟木箱,床头还有一幅梳着五十年代发式的年轻男女的合影,显然这是男女主人的卧室。

另一间屋子虚掩着门,我推门进去,发现是少女的闺房。单人床上铺着一条金鱼戏水图案的粉色床单,床下有一双红色的塑料拖鞋,墙上斜挂着一把戴布套的琵琶,靠窗有一张桌子和一个竹书架,书架上插着一些陈旧发黄的书,这时我看到了她。

我不记得当时房内是否确有一种使人痴迷的馥郁香气,印象里是有的,她在一幅银框的有机玻璃相架内笑吟吟地望着我,香气从她那个方向的某个角落里逸放出来。她十分鲜艳,以致使我明知道那画面上没有花仍有睹视花丛的感觉。我有清楚的印象她穿的是泳装,虽然此事她后来一再否认,说她穿的只不过是条普通的花布连衣裙,而且在我得到那张照片后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我还是无法抹杀我的第一印象。为什么我会对她的肩膀、大腿及其皮肤的润泽有如此切肤的感受?难道不是只有在夏日的海滩上的阳光下才会造成如此夺目、对比鲜明、高清晰度的强烈效果?

现在想来,她当时的姿态不是很自然,颇带几分卖弄和搔首弄姿,就像那些电影小明星在画报上常干的那样。

但当时我就把这种浅薄和庸俗视为美!为最拙劣的搔首弄姿倾倒,醉心,着迷,丧魂失魄!除了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最亲密的战友们,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的具有逼真效果的彩色照片。

即便有理智的框定和事实的印证,在想象中我仍情不自禁地把那张标准尺寸的彩色照片放大到大幅广告画的程度,以突出当我第一眼看到她时受到的震撼和冲击。

黄昏,我才从那幢楼里怏怏不乐地出来,与下班下学回来的大人小孩擦肩而过,我们班的一位也住在这幢楼里的女同学看到我从楼里出来,停住脚若有所思地望着我。

那个黄昏,我已然丧失了对外部世界的正常反应,视野有多大,她的形象便有多大;想象力有多丰富,她的神情就有多少种暗示。

在我们这个地处温带、其居民的饮食结构又是以食草为主的城市,本民族的女孩子发育都很晚。与我同龄的女孩大都身材单薄、面带菜色,除了头发的长短不同和衣式的细微区别,她们并不具有特点。从民国男人们剪了辫子后她们便继承了这一惹人嘲笑的发式,这也是几年后当一些男人重新留起长发而女孩们纷纷解开辫子引得社会舆论大哗的原因之一——道学家们认为她们失去了唯一的女性特征。

这情势使我既纯洁又脆弱。

当然我的感情并非一直寂寞沉睡到那一天,犹如一个人被从梦中猛地唤醒。几乎是从幼儿园男女儿童的耳鬓厮磨开始,我便不间断地更换钟情对象。需要指出的是,我并未受到任何成人和淫秽书刊的影响,当时成年人中道貌岸然的君子比历朝历代都多,而书刊,谁都了然,其时只有“两报一刊”,最怀有偏见的人也找不出淫秽。后来,当我真的阅读那本著名的手抄本《曼娜回忆录》,也是出于人们谈虎色变所激发的不可遏制的好奇心和自然的需要。它是年轻人迷途往返的必由之路,并非将我拽入深渊的罪恶之手。老实说,这本小册子的糟糕描写曾在很长时间引起我对两性关系的厌恶。它的主要效果在我看来就是亵渎了人类健康的需要,颇似宗教经典中为了劝诫世人,使信民畏惧对炼狱烈火煞有介事的描述。

那年国际共运在全球、首先在东南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胜利。我国一直大规模援助的越共攻克了西贡,接着势如破竹地横扫了印度支那。红色高棉和巴特寮的西哈努克亲王和苏发努冯亲王分别在各自的国家掌了权。美国遭到了丢脸的失败。

但这些光荣的胜利已经不能使我兴奋了,我面临着个人的迫在眉睫、需要解脱的困扰。

我日复一日守候在那栋普通的楼房前,殷切期待着画中人出现。

我不止一次看到她的父母。他们常在傍晚时分骑着自行车从不同方向回来,有时车后架上还夹着一捆青菜或用网兜装着几个西红柿挂在车把上。

她的父亲很瘦小,总是穿着一身半旧的中山装,跟谁都客客气气地打招呼,有时还站在楼门口扶着自行车把和几个人聊上一会儿才上楼。他戴着副眼镜,因而看人的目光总有些茫然,后来当我看到名噪一时的陈景润的照片时,立刻在他们俩身上找到了共同点。

她的母亲则可算个迟暮美人,身材几乎和她父亲等高。那个时候人们普遍缺乏保养,妇女到了她那个年龄大都形容枯槁,但她仍保持着皮肤的白皙和头发的乌黑。一双眼睛也时而泛出光彩。她的面容很柔和,但态度冷漠,我从没见过她和一个邻居说话,每次下了自行车便径自上了楼,连她丈夫也不瞧一眼。

她的五官其实酷肖其父,但那时我认为她更多地继承了母亲的遗传基因。

我一次也没等到过她。有几次我一直等到夜里,家家户户都亮了灯,可她的那个窗户总是黑的。有时忽然开了灯,但出现在窗口的身影不是她父亲便是她母亲。

我壮着胆子在白天又几次摸进过她家,屋里总是出现一些细微的变化:譬如桌上出现了一本看了一半的书,换了一种牌子的雪花膏,枕畔遗落了几只发卡和几根长发,镜子上的薄灰被仔细地擦拭过。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进来,又何时离去,她像一个幽灵来去无形,只在我的感觉和嗅觉里留下一些痕迹和芳香证实她的存在。

我延长了守候的时间,天还没亮便穿过全城赶到这里,万籁俱寂才乘末班车离去,仍旧一无所获。

这不寻常的活动规律引起了我父母的警惕,他们认为我一定又和坏朋友混到了一起,因为我无法解释如此披星戴月的理由。我受到了他们粗暴的对待,从此必须严格按照他们给我规定的时间表离去归来。

忘了是个什么日子,好像不是庆祝而是声讨、示威,我随着全校由鼓号队作先导的游行队伍在城里游行了一天,手挥纸旗跟着老师喊了一路口号。

那天全城各机关厂矿和学校都出动了,街上到处红旗招展、鼓号震天。在每一处街口都能看到数支队伍从不同方向浩浩荡荡走来,此伏彼起地振臂高呼口号。有的工人游行队伍还威风凛凛地敲着由三轮平板车拉着的大鼓。

这种游行示威通常是很累人的,要走很远的路到市中心广场,绕广场一周后再走回来,到了学校门口再解散。

那天天安门城楼上没有什么领导人出来检阅我们,大红灯笼和汉白玉栏杆间空空荡荡。

我们绕场一周雄壮地喊了些口号,和其他游行队伍共同制造了一些声势,便沿着大街往回走。

回去的路上大家都疲惫不堪,太阳又很晒,领头呼口号的全校最结实的体育老师也声嘶力竭变得安静了。大家一边懒洋洋地走,一边前后左右地聊天,看见路边卖冰棍的老太太,便围上去买冰棍,然后再去追赶队伍,在行列中东张西望吃冰棍蹒跚而行。

下午的街头都是垂头丧气、偃旗息鼓往回走的工人和学生的队伍,烈日下密集的人群默不做声一望无尽。

他们十几个人都穿着军上衣、懒汉鞋,或伏或蹬坐在自行车后座上,聚在十字路口的交通警察指挥台前,人人手上夹着、嘴里叼着一支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眉飞色舞地说话,很惹人注目颇有些豪踞街头顾盼自雄的倜傥劲儿。

当和他们同龄的学生队伍经过时,他们扫去的目光充满冷漠和轻蔑,令那些规矩的同龄人很有些自惭和惴惴不安,老师们则装作视而不见。

他们是我的朋友,过去的同学,我父母禁止我再和他们接触的一伙。

高洋先看到了我,笑着喊我的名字,其他人也纷纷掉过头来看我,笑嘻嘻地指着我喊:“没劲没劲。”

我自动脱离学校的队伍,大大方方走过去,心中充满有这么一群朋友的骄傲。班里的很多同学看着我,受到老师的催促,走远了。

许逊递给我一支“恒大”烟,我便也站在街头吸了起来,神气活现地乜斜着眼瞅着仍络绎不绝从我们身边经过的游行队伍,立刻体会到一种高人一等和不入俗流的优越感。

他们在谈女人,这是个新话题。过去我们混在一起时,只有打架才是我们感兴趣的。那时谁要和某个女孩子有点瓜葛,不但立刻威信扫地,而且肯定会遭到众人一致的羞辱甚至是一顿毫不留情的暴打,我们认为那是有失身份和玷污英雄气概的。我仅仅一两个月没和他们在一起,他们谈起女人时那种恬不知耻的深谙此道真像一个个都是猎艳老手。从他们的谈话中,我得知他们最近这段时间又认识了很多人,其中不乏在我们那个圈子里大名鼎鼎的人,不但结识了一些重要的男朋友,还和一些姑娘建立了直接的联系。

我感到了一种脱离组织的孤单和落伍于潮流的悲哀。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听到米兰的名字,但我以为那是另一个人,并未引起更多的关注。

他们用自行车把我驮回了家,坚硬凸出的车后座把我硌得十分敏感。

在食堂吃晚饭时,我看到他们凑在一桌低声交谈,脸上浮起那么相像的诡秘微笑,使人感到他们在共同酝酿什么期待什么。我实在难以忍受被再次排除在朋友们乐事之外,但父亲的在场使我不得不做出对一切无动于衷的样子。

他们的父亲大都在外地的野战军或地方军区工作,因而他们像孤儿一样快活、无拘无束。我在很长时间内都认为,父亲恰逢其时的死亡,可以使我们保持对他的敬意并以最真挚的感情怀念他,又不致在摆脱他的影响时受到道德理念和犯罪感的困扰,犹如食物的变质可以使我们心安理得地倒掉它,不必勉强硬撑着吃下去以免担上个浪费的罪名。

在晚饭快结束的时候,食堂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就在我出神儿的时候,我的朋友们不知为什么,一下离桌围着一个系白围裙的战士打起来。食堂里的其他战士没有表现出集体主义精神和对荣誉的珍惜,怯懦地手拿饭勺子站在一边看他们的战友遭围殴。这个战士是个很强壮的青年人,但一虎难斗群狼,大概又有入党提干诸问题萦绕于心,并没放手还击,只是抵挡,很快鼻子便被打破了,流出浓稠的血。仍在食堂进餐的管理科干部试图劝阻,但未被理睬,自己也被搡到一边。后来,在食堂工作多年我们从小便吃他做的饭的胖子任师傅出来大吼一声,才骂走了那些惹是生非的男孩们,他们往外走时脚步十分急促,似乎唯恐避之不及。

我慢慢咽下碗里最后的几粒米,站起来往外走,食堂里的大人们都在愤愤不平地谴责这几个肆无忌惮的坏孩子,他们看到我时也怒形于色,院里的大人都知道我们是一伙的。

那时,我父亲已先走一步,否则,他会认为这些谴责同样是针对他的,那样的话,我当真就要为朋友们的行为承担后果了。

我穿过二进大殿门,走到每到春天便有桃花、梨花和海棠开放的花园的游廊上,迎面看见一个长着狐狸脸的女孩从月亮门旁的那挂果实累累的葡萄架下闪出来,沿着游廊向我走来。她的打扮一看就是那种爱招摇的不正经女孩,其实服装没什么特别的,连一件时髦的女式军衣都不趁,只是那两把长及肩头的“刷子”具有与众不同的含义。

我敏锐地意识到她是来找谁的,当时天色尚亮,花园有不少散步的大人和扎成一堆聊天的规矩的本院姑娘,大家都明白她是来找谁的。

我目不斜视地和她擦肩而过,头也不回地拐入我家住的那排原来是下人住的平房。可能是腼腆的天性,或是从小就善于习惯于在执有坚定道德观的大人面前作伪,我一向能很好地掩饰自己的兴趣所在,愈是众目睽睽愈是若无其事。时至今日,这已经成了一种顽固的本能,常常使人误认为我很冷漠或城府颇深。

回到家里,室内已经暗下来,我躺在床上看一本已经翻得很破的《青春之歌》。这本书在当时被私下认为适合年轻人阅读,书中讲述的一个资产阶级少女成为革命者的故事,在人们的疯狂尚未达到歇斯底里的程度之前,曾被认为是一种真实和必然。类似的书还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牛虻》。我不讳言,书中革命者的无畏和勇气曾使我激动不已心驰神往,虽然保尔·柯察金和亚瑟没有亲手打死成排成连的敌人使我觉得他们还不够传奇,但我最初的革命浪漫主义和对危险、动荡生涯的向往,确是因他们而激发。

而其中最使我着迷和醉心的是这些革命者和资产阶级妇女的恋爱片断。当保尔最终失去冬妮娅的时候我为他深深地遗憾,而冬妮娅和她的资产阶级丈夫再次出现时,我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痛楚,那时我就试图在革命和爱情之间寻找两全之策。

当我第二遍看《青春之歌》、《苦菜花》这些小说时,那些书中涉及性爱的张页犹如扑克牌中的王牌,都被翻得格外旧。

父亲进来视察时,我已经睡了。当他放心地回房后,我便重新穿上衣服,打开窗户,跳到了外面潮湿柔软的土地上。

天已经完全黑了,那时的天空还未受到严重的污染,比现在透明度好,月光更有穿透力,星星也比如今繁密、璀璨。

我沿着一扇扇窗前的杨树林走。银光闪闪的杨树叶在我头顶倾泻小雨般地沙沙响,透出蒙蒙灯光的窗内人语呢喃,脚下长满青苔的土地踩上去滑溜溜的,我的脚步悄无声息。前面大殿的屋脊上,一只黑猫蹑手蹑脚地走过。

我穿过一个个跨院、夹道、小广场和花园,路过八角香楼时,从装着铁栅栏亮着灯的地下室窗户看到我们院最漂亮的女孩子和卫生所的女兵在打乒乓球。

我来到后院墙杂草丛生的废弃游泳池边,远远看到黑黝黝的假山上,中间的那个亭子里有几颗晃动的忽明忽暗的烟头。

果然,他们都在这里,那个狐狸脸的女孩坐在高洋身边笑吟吟地从容应付他们厚着脸皮开的玩笑,她手里也拿着一根烟。

他们为我和那个女孩做了介绍,她的名字叫于北蓓,外交部的。关于这一点,在当时是至关重要的,我们是不和没身份的人打交道的。我记得当时我们曾认识了一个既英俊又潇洒的小伙子,他号称是“北炮”的,后来被人揭发,他父母其实是北京灯泡厂的,从此他就消失了。

于北蓓比我们中的哪一个都大,当时十八岁,应该算大姑娘了,可智力水平并不比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更高。

她比我们要有些阅历,称呼起我们来一口一个“小孩”,提到不在场的人,也总说“那小孩那小孩”的。

她对我说话很随便,态度很亲热,一见我就和我开玩笑,说我长得很乖像个女孩儿。这使我又喜欢又窘,一向伶牙俐齿的我当时却喃喃地不知说什么好,脸也一定红了。除了哥们儿,从来还没一个人这么亲昵地对待我,更别说是个姑娘了,她那种满不在乎、随随便便的态度一下就把我迷住了。

因为只有她一个女的,所有人都和她开玩笑,但当时没一个人敢说过于猥亵的话。

大家问她愿意跟我们中谁,她觉得我们中哪个更漂亮。当时奶油小生还不是贬义词,很受少女青睐,而我们这些人都属于漂亮、健康的男孩子,后来我再也没交过这么一致漂亮的男朋友。

她胡乱指,甚至还指了我。虽然是戏言,可我心里还是美滋滋的,宽容地把她列入可以配得上我的那一档。她向一边挤挤,挪出一个空位,招手叫我坐到她身边,这在她并非有意引诱和挑逗,仅仅是为了使玩笑更具有一种逼真的效果,令气氛更加活跃。

我坐了过去,充满自豪。她用一只手搂住我的脖子,令我立刻透不过气来,这时我发现她原来就是和高洋勾肩搭背坐在一起。

我们搂抱着坐在黑暗中说话、抽烟。大家聊起近日在全城各处发生的斗殴,谁被叉了,谁被剁了,谁不仗义,而谁又在斗殴中威风八面,奋勇无敌。这些话题是我们永远感兴趣的,那些称霸一方的豪强好汉则是我们私下敬慕和畏服的,如同人们现在崇拜那些流行歌星。我们全体最大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剁了声名最显赫的强人取而代之。

说完好汉说侠女,谁最近又转入谁的手中“带”着,哪次有名的斗殴其实是哪个女的引起和召集的,后来又开始聊起本市哪个大院的女孩漂亮多情,哪条街上时常会出现一个绝佳少女而且目前不属于任何人。

这时,高晋提到了米兰的名字,她显然是于北蓓的女友,他们见过她。高晋请求于北蓓下次把她带来“认识一下”。

于北蓓笑着说你要看上她,自己去“拍”呀,你不是号称全市没有你“拍”不上的?

高晋表示他是真喜欢米兰,务必请于北蓓帮个忙。

于北蓓说米兰挺正经的,她和她说过好几次她都不肯来。

她搭在我肩上的手夹着烟,不时歪头凑手吸上一口,这时她就把我搂紧了,脸几乎挨上我的脸,我甚至能感到她眨动的睫毛在我面颊上引起的柳絮扑面般的茸茸感觉。

夜色中浮动着假山上栽种的丁香树、香椿树和其他草木的馥郁芳香,于北蓓天真无邪的举动使我对那一夜的真实细节只留下模糊的记忆,却有一个刻骨铭心的温馨印象。

后来,夜深了天也凉了,山下院内重重叠叠的窗户都熄了灯。有几个人困了,烟也抽光了,陆续散去回家睡觉。

我也该走了,心中担忧这么晚了于北蓓怎么回家,街上的公共汽车和电车都停驶了,可她没有一点想走的意思,坦然地坐在那里,眼睛在黑暗里闪闪发亮。每当我和她对视,她便微微一笑,十分深情、专注的神态。

当夜,我和汪若海结伴下山回家时,他便告诉我,于北蓓已在高洋家“刷”了两夜了。

我在朝阳门上了101路公共汽车,仅坐一站,便在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灰楼对面下了车,外交部的国旗在我身后的白色耐火砖院墙内飘扬。

我到现今的“西德顺”饭庄当时只是一个叫“红日小吃店”的回民早点铺买了一个炸糕,边吃边沿着北小街往北走。

在烧酒胡同口的公共厕所里我吃完了炸糕,估计这条路上已经没有了去上班的院里大人,便出来穿过南弓匠营胡同继续往北。我过去的那所中学就坐落在这条胡同里,学校已经开始上课,胡同里只有一些迟到或旷课的学生在游逛。

在“三义公”杂货店门口,我看到院里干部上班乘坐的褐绿色大轿车驶出院门,在前方一个胡同口拐向南门仓胡同消失了。

我放心大胆地往院里走,一个我过去的同学站在路边他家院门口跟我打招呼,我问他怎么没去上课,他笑笑说不爱去。

院里空空荡荡的没什么人,只有几个公务班的战士从一辆卡车上卸麻袋装的大米,一些没有职业的家属坐着小板凳晒着太阳开党小组会,一个有三十年党龄在家乡当过妇救会长的妇女给大家念报纸。我从她们身边走过时,她们看我的目光很不友好。

每个院落、每条走廊都洒满阳光,至今我对那座北洋时期修建的中西合璧的要人府邸在夏日的阳光照射下座座殿门、重重楼阁、根根朱柱以及院落间种类繁多的大簇花木所形成的热烈绚烂、明亮考究的效果仍感到目眩神迷和惊心悸魂。

其实那府邸在当时便已很颓败破旧了,朱漆剥落,檐生荒草,很多果木已经枯死或不再结果,金鱼池被暖气管道覆盖,殿门上的彩色镂刻玻璃大都打碎,一些有特点的建筑经过修补和翻盖已然面目全非。

我怀着忐忑不安和充满渴求的心情急急向高洋家走去,一门心思想着于北蓓,一方面渴望了解真相,一方面又生恐唐突不是使他们而是使自己陷入难堪。

她睡在高洋、高晋哥儿俩家使我昨天一夜为她忧心如焚。

他家的偏院内十分静谧,向阳的围廊里晾着邻居家刚洗的床单和衣服,空气中有浓重的潮腥气。

我敲了两下门,屋里没人答应,一片死寂。我正欲再敲,忽然失去了勇气,心惊肉跳地退了出来。

我垂头站在偏院外大院落的堪称小广场的天井中,阳光如同扬起的粉尘纷纷落下,心中茫然,进退失据。

对面二层楼走廊的小木栏杆后,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衰老妇女推着一辆坐着个婴儿的童车掉头看我,在阳光中面容模糊。

我走开了。路过汪若海家窗前,喊了他两声,听不见回声,便去礼堂楼上的方方家。他正在睡觉,开了门又躺回床上。

我点着一根烟,坐在一边抽,刚吸了一口就呛得咳嗽起来,喝了口桌上杯里的剩水,认真地一口一口抽起来。

方方也点了一根烟,躺在被窝里抽,把烟雾吐向天花板。他问我为什么没去上学?我说早烦了。我问他汪若海他们今天怎么想起去上学了。他说他们一会儿就回来。

没等多久,许逊、汪若海等人一个个背着书包回来了,撂下书包就抢烟抽,互相打闹着,嘴里不干不净骂着脏话。

我也和他们一起互相辱骂,用最下流最肮脏的词句,没有隐含的寓意,就为了痛快。

然后我们就一起出去奔高晋、高洋家。许逊、方方一到便用力砸门,使脚踢门,汪若海还跳上窗台扒着窗棂往里看,笑嚷:“看见你们了,别急慌慌穿衣服。”

于是我也忙不迭地往窗户上爬,上去才发现窗户上严严实实遮着窗帘。

高晋笑着把门打开,放我们进去,嘴里说:“这帮土匪。”

进了房间大家便往里屋闯,高洋、于北蓓穿戴整齐地坐在藤沙发上含笑望着我们,就像一夜没睡一直坐在那儿等着我们的到来。

“想看什么呀?”于北蓓说,“没见过是吗?”

高晋跟进来问我:“你早上是不是来敲过一次门?”

“没有。”我当即否认。

“你们三个人昨晚怎么睡的?”方方问他们,“屋里就两张床。”

“上半夜睡这张床,下半夜睡那张床。”于北蓓从容应付,然后咯咯笑起来。

她的这副腔调立刻使我如释重负,那明显的玩笑口吻和毫无半点羞惭的态度,使我觉得她什么都不会当真且问心无愧,过于荒谬的供认往往使人相信这一切都是虚构的。

我变得快活起来。

中午吃饭的时候,由于怕被我爸爸看见,我不能去食堂,于北蓓也不便在食堂公然露面。于是我和她单独留在屋里,等他们吃完饭再给我们打回来一份。

我和她已经很熟了,可只剩我们俩在阴森森的大房间里时,我还是像一下被人关了开关,没词儿了,只是沉默地抽烟。

“你在家是个好孩子吧?”她把脸凑上来盯着我问,一口烟喷到我脸上。

“根本不是。”我挥手赶散烟,又向她脸上吐了口烟,“我是我们家挨打次数最多的。”

她在烟雾中睁着眼睛笑,鼓足腮帮子用一个手指敲腮帮子侧,吐出一连串的小烟圈,“真看不出你像坏孩子。”

她一张嘴说话,烟就全吐了出来,她又吸足了一口,全神贯注地制造烟圈。

我真想用两指使劲一捏她圆鼓鼓的腮帮子,来个一气尽吹的效果,想得心里直痒痒,就是不敢真伸手去干。

“其实我坏着呢,只不过看着老实。”我对她解释,“学校老师也都刚见我挺喜欢,后来没一个不讨厌我的。”

“你会吐大烟圈吗?”她忽然过来,扒着我肩膀,一嘴烟气地问。

“不会。”我说,吐了一个,果然不成形。

“我会。”她说,在我耳边接连吐了几口烟,但无一成功。

“前两天我还吐出一个特大的呢。”她说,很有耐心地坚持吐。她嫌这儿靠近窗户有风,坐到墙角的藤沙发上面朝墙吐。

我问她上学呢还是已经工作了。她回头告诉我她早就工作了,初中毕业便去郊区一个果园农场当农工,每个月挣十六块钱工资。

“我现在是学徒,出师后就能挣三十多块钱了。”她补充说。

“那你够富裕的。”我表示对她已经挣工资的羡慕。

接着我问她老在外边“飘”,她爸爸不生气吗?每天和男的混在一起。

“他都气死了,可又没办法。”于北蓓笑着说,“好几次都说不认我这女儿。”

“打过你吗?”

“怎么不打?捆起来打。”于北蓓做了个手脚被束缚的样子。

我抓紧时间教育她,“其实你没必要每天不回家,在男的这儿住。我们都挺坏的,万一哪天真出了事多不好……”

“他想打我,可打不着,一打我就跑。”于北蓓听清了我的话,好笑地望着我,“会出什么事?我早出事了,还等到你们这儿再出事?”

她不屑地瞟了我一眼,把烟蒂扔到地板上用脚碾灭,抬头又白了我一眼。

我惭愧地低下头。

她忽然怒容满面。

吃饭的时候,她对我很冷淡,不停地和别人说笑,玩笑开得比昨天晚上更加露骨,使得一屋人兴奋异常,开心的哄笑声几乎掀翻屋顶。

她上气不接下气地笑,一边用筷子把菜盘里的肥肉挑拣出来,扔进我盘里,我把那些肥肉又一片片夹到桌上,很快便堆起了白花花、油汪汪的一坨。

下午,我们没烟了,大家掏兜凑够了一包烟钱差我去买,那些钱只够买一包“光荣”或是“海河”的。于北蓓拿过自己的军用挎包,摸出一张红色的五元钱让我买两包好的。

在院门口,我碰见了许逊的妈妈,这使我很懊恼。这女人在院里正直得出了名。对待我们这些孩子就像美国南方的好基督徒对待黑人,经常把我们叫住,当众训斥一顿。虽然她儿子和我们一样坏,可这并不妨碍她的正直。我敢断定,她十有八九会把上学时间在院里看见我这件事告诉我父亲,从中不难得出我逃学的结论。

这个娘们儿大概一辈子没吃过亏。

我买烟回来,他们正在屋里鬼鬼祟祟地商议什么,一见我推门进来,于北蓓忽然大叫一声,笑着向我扑过来,没等我闹清怎么回事,她已经一把搂住了我,在我右脸蛋上结结实实亲了一口。

大家呼啦围上来,看着我的右脸笑说:“不行,没有印儿。”

这时我才发现于北蓓手里拿着一管口红,她本来准备涂得厚厚的,给我脸上盖个清楚的章,正涂了一半,我便回来了,破坏了他们的计划,这是高晋的主意。

实际上,这一戳记已经毫厘不爽地深刻地印在我脸上。

在其后的一周内,她的双唇相当真实地留在我的脸颊上,我感觉我的右脸被她那一吻感染了,肿得很高,沉甸甸的颇具分量。

这是猝不及防的有力一击。那天下午我一直晕乎乎的,思维混乱,语无伦次。但就在那种情形下,我仍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分寸,不使别人看出我心情的激动,如同一个醉酒的人更坚定地提醒自己保持理智。我以一种超乎众人之上的无耻劲头谈论这一吻,似乎每天都有一个姑娘吻我,而我对此早就习以为常。

他们仍旧嘲笑我,说我看于北蓓的眼睛都直了,说我爱上她了。于北蓓也走上前盯着我的眼睛问是吗?

我用力推开了她,她揉着胸说我把她搡疼了。在别人的怂恿下,她再次上前要亲我一口,我拧着她的胳膊把她别转过身去,抓住她另一只挥舞挣扎的手,将她两臂反剪在身后,迫使其弯腰低头,快乐地尖声大笑,直到她疼得龇牙咧嘴都快急了才松开她。

她怒不可遏地冲上来要抽我,在别人的劝阻下才没有真动手,揉着疼痛的胳膊恨骂不休,别人也都说我开玩笑太没轻重。

后来她又转怒为喜,去亲许逊和汪若海,我坐在一边抽着烟看着他们调笑,心中充满耻辱和羞愤。

那天晚上,我对父亲的盘诘表现得相当无礼,他一开口我便坦率地承认了今天没去上课。这似乎使他失望,他大概期待我对此进行一番花言巧语的狡辩,他便可以痛快淋漓地揭露我,从而增强震慑效用。

在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事件之后,我他妈才不关心逃学会有什么后果呢!

“我已经承认了,你打我一顿得了。”我不耐烦地对他说。

我对那次皮肉之苦毫无印象,只记得夜里醒来,很久不能入睡,满怀对那一吻的甜蜜回忆和对于北蓓的深深眷恋。

第二天,我还是老老实实到学校去了。这是我的一个习性:当受到压力时我本能地选择妥协和顺从,宁肯采取阳奉阴违的手段也不挺身站出来说不!因为我从没被人说服过,所以也懒得去寻求别人的理解。人都是顽固不化和自以为是的,相安无事的唯一办法就是欺骗。

如果说过去我对上学只是厌倦,现在则完全是厌恶了。老师充满信心灌输给我们的知识是那么肤浅和空洞,好像在我们的一生中真有多重要的作用似的。我觉得这个课堂完全不适合我,连坐在这儿听讲的姿态都显得那么幼稚。

我在课堂里无聊地坐了一上午,认为已经给了老师和家长足够的面子,中午一放学,我便偷偷背着书包溜走了。路过那栋灰楼时,我只稍稍想了一下那个令我神魂颠倒的照片中的姑娘。

我在王府井南口找到了他们。他们在“中国照相馆”门前的树荫下的护路栏杆上坐成一排,一边吃雪糕一边盯着过路的姑娘。

那时王府井南口的路边天天麇集着一伙伙穿军衣的年轻人,成群结伙地追逐少女,或是干脆无所事事地待着,互相结交,一些严重的集体斗殴事件也时常发生在那里。

到那儿去的年轻人,不论男女,清一色地穿着军装。那时军装的时髦和富有身份感是如今任何一种名牌的时装所不可比拟的。也只有军装在人民普遍穿着蓝色咔叽布或棉布制服的年代显出了面料和颜色的多样化。国家曾为首批授予军衔的将校军官制作了褐黄、米黄、雪白和湖绿的咔叽布、柞蚕丝以及马裤呢、黄呢子的夏冬军服,还有上等牛皮缝制的又瘦又尖的高靿皮靴。

这些都是值得炫耀的。使我惊奇的是这些带垫肩的威风凛凛的军装穿在那些少年身上是那么合体,想来当时军官们的身材都很矮小。

这些穿着陆海空三军五花八门的旧军官制服的男女少年们在十多年前黯淡的街头十分醒目,个个自我感觉良好,彼此怀有敬意,睥睨众生,就像现在电影圈为自己人隆重颁奖时明星们华服盛妆聚集在一起一样。

于北蓓和他们在一起,同时在一起的还有另一伙人,她和两伙人都很熟识,那伙人也带着两个女的,大家混杂在一起说话。

她看到我很友好地笑,全然没有昨日不快的阴影。我也对她笑,我们像老朋友一样聊天。

一个很水灵的单身小姑娘从我们面前经过,大家像看驶过的“红旗”车一样盯着她看。高洋和那伙人中最漂亮的一个男孩,追上去一左一右夹着她嬉皮笑脸地和她搭讪。

小姑娘只是低头加快脚步走,一声不吭。他们跟她走到新华书店大楼门前便扫兴地回来了。

片刻,小姑娘又从原路回来了,犹犹豫豫似乎有点不再敢经过这里。我们大家看着她笑,高晋对于北蓓说:“你去跟她搭话。”

于北蓓跳下栏杆就向姑娘走去,在不远处截住她和她说什么,笑着回头看我们。

小姑娘脸红了,看了我们一眼又胆怯地缩回目光。我想她一定会过马路从街对面走掉,可她始终站着不动。过了一会儿,她羞答答地跟着于北蓓向我们走了过来。

“发给你吧,你们俩聊聊。”于北蓓笑着对我说,把我从栏杆上推下来。

我实在很喜欢小姑娘的娇羞动人的神态,看年龄她比我还小,正是我在学校常常倾慕的校宣传队跳舞的那种女孩儿。我问她是哪儿的,她说是少年宫合唱团的,又问她的名字,来王府井买什么东西。她羞得满脸泛红,眼神一个劲躲闪,却始终面带笑容。在她面前,我觉得自己很老练,可再往下就没词儿了,不知该说什么,只是看着她傻笑。

她倒很快镇定下来,不再害羞。另一伙中的一个胖乎乎的男孩口齿伶俐地跟她攀谈起来,一两句话就说得她开心地笑起来。

我们一点没注意街上情况的变化,等发现刚才还三五成群遍布街头的穿军装的男女少年忽然都不见了时,一个民警已经带着七八个工人民兵把我们围住了。

我们被带到“儿童电影院”,那儿是民兵小分队的据点。他们简单搜查了我们的身上,然后让我们解下鞋带和裤腰带,由两个民兵把我们解往“东风市场派出所”。

我们提着裤子趿着鞋,像一队俘虏被押着穿过熙熙攘攘的王府井大街,很多成年人驻步好奇地看我们。于北蓓虽然也提着裤子趿着鞋模样狼狈不堪,但神态像我们一样坚强,不屈不挠。那个小姑娘则一路哭哭啼啼,万分委屈,辫子不知何时都散开了。我真觉得她给我们这一行人丢份儿,很想回头呵斥她。

在派出所的四合院里,我们被关进了三间通厦的北房里,一个个被命令在地下蹲着面朝墙,不许说话。

屋里已经绕墙一遭蹲满了少男少女,刚才街上神气十足的那一伙伙人大部分都到齐了。

民兵们还在不断往屋里解人,墙边已经蹲不下了,新到的便在地当间一排排蹲下。再后来的就胡乱找个地方蹲下,面朝四面八方的都有。有的人蹲累了便悄悄交替挪动双脚,把双手放到膝上撑住头。

我们低着头互相瞅着悄悄笑。

有人放了一个屁,屋里响起一片低低的笑声。不少人抬起脑袋东张西望,受到看管民警的呵斥,像割倒的麦子纷纷低下去。

就在这时,米兰和另一个姑娘被带了进来。我听到门口的一个女民警恶声恶气地骂:“臭德性,还涂口红呢!”

我回头,正看到米兰在我身后蹲下,女民警显然骂的是她,我看到她红着脸在笑,而她的嘴唇确实红艳欲滴。

她比照片上要高大,后来当我们都站起来时证实了我这个感觉:丰满,更加红润,发育得像个白种女人,这使她看上去比我看的照片里的她自己要大得多。

后来,我再三端详她后,为她找到了一个恰当的比喻:她给人的感受犹如西餐中奶油、番茄汁掺在一起做成的那道浓汤的滋味。

说实在的,她可能不比照片上的那个形象更具纯粹意义上的美感更令人陶醉和遐想。有一瞬间我也怀疑她们仅是相像。但我看她的第二眼,这个活生生的、或者不妨说是热腾腾的艳丽形象便彻底笼罩了我,犹如阳光使万物呈现色彩。

她的眼珠像两颗轻盈的葡萄在眼波中浮起,这使她随便看人一眼都是一种颇感兴趣的凝视和有所倾心的关注。

她在微笑,是朝蹲在另一边偷偷向她递眼色的于北蓓。

我哭了,一进民警办公室,看见那个民警在摆弄一副锃亮的手铐就给吓哭了。虽然我进去前再三叮嘱自己,哪怕他们吊打我,尽可以招供,但决不能哭!可一进门,人家正眼都没瞧我一下呢,我自己却先挺不住了,看来以后真是不能打听太多党和国家的机密,否则被谁抓了去跑不了要当叛徒。

我一哭,使那个警察很反感,轻蔑地看着我,“就你这样儿还打算在我们王府井一带称王称霸呢?告诉你,什么镇灯市口,戳南池子,公安局全镇!说,哪儿的?叫什么名字?来王府井想干吗?”

我说我是哪儿的叫什么名字来王府井想买字典。

“去去,擤擤鼻涕走吧,以后少来王府井玩。”警察草草问了一遍,让我认走自己的皮带和鞋带,又叫带下一个。

我连忙擦干眼泪,穿好鞋带,扎紧裤子,灰溜溜地贴着墙根窜出派出所。

我没有等其他同伙,先坐车回家了。路上我非常生自己的气,觉得这事要传出去自己可没法做人了。

那天晚上,我没有出门,像个女孩子天黑就上床睡觉了,对父母十分驯服。既然我已经在一种势力面前低了头,我宁愿就此尊重所有势力的权威,对一个已然丧失了气节的人来说,更坏更为人所不齿的就是势利眼。

我多么渴望能遇见一个一起被捕的朋友,那样我便可以从他看我的眼神中观察到我是否暴露。如果没有,我发誓我要像那些仅有自首行为并未出卖同志或决心以后不再出卖的好人们一样,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成为最坚定、最不妥协的一分子。

第二天晚上,我刚躺下,就听到窗外有人轻轻敲玻璃,我撩起窗帘,看到许逊和于北蓓站在纱窗外的月光下朝我笑。

于北蓓凑近小声对我说:“怎么这么早就睡了?昨天你怎么没来?”

我又难过又欢喜,飞快地穿上制服短裤打开窗户跳了出去。

落地时,于北蓓轻轻抓住我的手,扶我站直。

“你爸又管你了?”许逊问我。

“都是你妈告的状。”我不假思索地把两件不相干的事联系在一起使之成为冠冕堂皇的借口。

于北蓓在黑暗中紧紧攥着我的手,我也无意松开,很快两只手便变得汗津津、滑腻腻。她边和与我们并排走的许逊说话,边用小指尖在我的掌心轻轻划。

我在路上迅速为自己想出了一个很巧妙的解释,不但可以掩饰甚至还能突出我的机智:我在派出所装哭,以骗取警察的掉以轻心,从而很顺利地脱了身。

那种大灰砖的老房子隔音很好,加上所有窗户都糊了黑纸并拉上从礼堂偷剪来的帷幕窗帘,高晋家从外面看上去就像屋里没人。

进去才发现坐了一屋人,灯光雪亮刺眼,人头攒动人语嘈杂。

夏天如此遮蔽门窗,室内闷热可想而知。男孩们大都只穿件小背心,肥大的军裤绾到大腿根,热得满脸通红,拼命扇着扇子,同时嘴里不停地抽烟。浓郁弥漫的烟雾使人忍不住流泪。

他们各个表情严肃,阴郁地低声议论着什么,有人在摆弄钢丝锁,抡得呼呼生风。

我也立刻严肃起来,意识到一定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情。

这时,高晋、高洋陪着汪若海从里屋走出来,汪若海一脸伤痕和红肿。

高晋脸色阴沉地对我说:“汪若海刚才在院门口让‘六条’的几个小晃截了,拍了几砖头,差点给‘花’了。”

我二话没说,气势汹汹地转身在屋里找家伙。所有的改锥、锤子或菜刀包括水果刀都被人握在手里装进书包。

院里的一些上小学的半大孩子都被动员来了,他们为大孩子的信任有幸参加这次光荣的出击激动得微微战栗。

“走吧。”高晋下令。我看到他把一柄日本三八枪刺刀揣进斜挎在胸前的军用挎包内。这是当时最专业的战斗装束,像带领一帮手拿锄头和镰刀的泥腿子去打土豪的农会领袖手中挥舞的系红绸子的驳壳枪令人羡慕。

大家呼啦啦往外走。

“女的别去了。”在门口高晋对于北蓓说。

我们骑上自行车,没车的就在前梁和后架上带着,一路摇着转铃在夜幕下浩浩荡荡出了院门。

门口一些乘凉的家属和战士瞪大眼睛看我们。

“怎么走?”率队骑在前面的高洋大声问汪若海。

被方方用“二八”锰钢车带在大梁上的汪若海一指右前方,“走仓南胡同。”

在北京军区总医院院墙外我们看到两垛红砖堆,赤手空拳的孩子们便纷纷下车,搬下砖头在柏油马路上摔为两半,一手各拿一块半截砖头跑步上车继续前行。

24路公共汽车站旁边的一处居民院落正在修缮房屋,院门口堆了一堆沙子和一堆白石灰,几个赤膊少年正在沙堆上练摔跤。

“就是这几个。”汪若海喊。

我们立即在路灯柱下停车下来。那几个少年眼尖,发现我们撒腿就跑,沿着大街狂奔,见胡同就往里钻。

我们一窝蜂地在后面紧追,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把砖头雨点般地掷向前边拼命逃窜的野孩子们赤裸的后背。

一辆24路公共汽车在街中心猛地刹住,司机、售票员和乘客纷纷从车窗探出头观望。

一些在路灯下乘凉下棋的居民百姓也紧张地从竹椅和小板凳上站起来。

我们愈发精神抖擞,气焰嚣张。

拿过全市中学百米跑季军的高洋在吉兆胡同口一把抓住了一个正要往院门里钻的孩子。

我们随后紧紧围住了他。

那孩子在路灯下气喘吁吁地转过脸,由于恐惧脸色苍白,和他那头乌黑蓬乱的头发对比强烈。他声嘶力竭地叫嚷:“没我事,我刚从家里出来。”

然后他一眼看见我,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他曾是我们班和我相当要好的一个同学,他爸爸是六条副食店的经理。

高洋得意地掐着他脖子,使他的头向后仰,声音也变得呜咽喑哑。

“有他没有?”他喘着粗气问汪若海。

汪若海还没说话,方方一声不吭地从人群中挤上来,用手里的砖朝这孩子的颅顶使劲一拍,大家同时把手里的砖头一起砸下去,并抡起钢丝锁没头没脑地一通乱抽。

高洋松开手,那孩子贴着墙根瘫倒在地。我不声不响地用手中的砖头在他身上一通乱砸,直到大家都散开跑走,仍没歇手,最后把那块已经粘上血腥的砖头垂直拍在他的后脑勺上,才跑开。

他们已经骑上自行车,乱箭般嗖嗖地消遁于昏暗的街头。

只记得我在街上没命地跑,路边一些面相凶恶的赤膊大汉瞪着我;路灯昏黄的光晕下,一地赭红的完全粉碎的砖头屑;那个同学软绵绵地脸朝下俯卧在黑黢黢的墙根,形若一段短短的焦炭。

似乎还有他在一群人的紧紧追赶下近乎痉挛抽搐的奔跑姿态和格外惨白的脸庞以及黑洞般绝望的两只睚眦欲裂的眼睛,实际上我当时根本不可能从另一个方向迎面看到他的表情。

我们兴高采烈地回到院里,下车伊始便开始竞相夸耀。我的英勇无畏有目共睹,大家纷纷过来拍着我的肩膀称赞我:“别人都撤了你还在那儿打,手够黑的。”

我骄傲地挺着胸脯微笑着,一边吹嘘着一边偷眼去瞧笑眯眯望着我的于北蓓。

大家找出半盒皱巴巴的烟分了抽。按照我们吹嘘的战绩,那个挨打的孩子必死无疑。

后来,我们拿了手电筒,从澡堂的窗户跳进去洗凉水澡。

澡堂的水泥地很滑,有人一进去就光脚摔了个大马趴。我们打着手电光柱晃来晃去找着一个个淋浴喷头。

凉水从莲蓬头喷泻而出,冰冷的水打在我们汗淋淋的温热身体上,激得大家快活地大叫,这叫喊在空旷的间间浴室内引起阵阵嗡嗡的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