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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天 白首按剑 21045 字 9小时前

出声的女子声音低沉,灰褐长衫,长相英气,眉毛浓密锋利,双眼深邃,是非常馥郁的美感,可鼻梁直挺,下颌棱角分明中和这份美,显出几分俊。但神情非常单薄,盖过了多情的长相。

“钟离的信。”原无名递给她,“你要看吗?”

女子很嫌弃,道:“算了吧,整整三张纸,估计有用的话就三句。”

“你这样说话,钟离会伤心的。”原无名笑道。

“那也没有你一趟任务报废两个瞬移器让我伤心。”从景同面无表情道,“遇上什么事了?”

“交了一个朋友,碰到妖王和妖君了。”

从景同这才仔仔细细打量他,没缺胳膊少腿,道:“跑得挺快,懦。”

“我最多接妖君三招的实力,还是要识时务的。”

一般人会以为这是一句自嘲,从景同了解原无名,听出他的不甘心,也没安慰他,道:“你的眉毛该修了,没修好前别在我面前晃。”

原无名手摸着眉毛,从景同喜欢对称、整齐,他的眉毛天生不太对称,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也没有人仔细看这种东西,但从景同对尺寸、形状很敏感,非常在意。

为此,诸眉人在从景同面前从不带不对称的首饰。

第26章 第 26 章 “你会打架吗?”

废人。

这是焦英被逐出师门后听过最多的话——也许不是最多, 但每一句他都会记住。曾经见过世间之大,又如何甘心窝囊此生?

他不甘心。

阳镇是个小地方,四处充斥着流言蜚语。从前敬他惧他之人都可以来踩他一脚,奉承巴结他的人也远离背弃他, 连至亲之人都不理解他, 认为他不珍惜机遇走邪门歪道, 自食其果。

那群连修炼都不会的垃圾,也配落井下石?

可他失去修为, 不再是天才,也没有其他傍身的东西, 没有能力去惩治这些家伙。重回普通人的生活, 武力不能再解决一切。

但他并没有放弃,那段“品性不端”的日子并不是一无所获, 尽管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那个秘方, 改良一下也许能让他重获功力。

经过数十年的研究, 好消息是成功了,坏消息是成功了一半。而他的心气也在漫长的岁月中被消磨,不再想象重回那段光辉时刻。

如今, 他只想过求得余生的荣华富贵, 至少要在这个阳镇出人头地,让那些看不起他的人后悔!

所以, 在看见通缉令的那一刻,他感到属于他的机遇来了。就和二十年前被井荣收为弟子一般,他必须要把握住这个机会。

一千两黄金,足够他把那些人都踩在脚下。这些年,他沉迷于研究重获功法的秘方,没有心思在其他繁琐杂事上, 吃爹娘的用爹娘的,还在外欠了些钱。

被那些小喽啰追债的感觉着实让人恼火。但有了这些钱就不一样了,他可以有更多的财力去研究秘方。他记忆力很好,这个通缉犯,他绝对是在阳镇见过的。

而上天也在庇佑他,真让他找到了通缉犯。

他研究出来的丹药,只能短时间内刺激他已经被废的经脉,让他重回当年的实力。

也够用了,这个瞿无涯,很弱小。

焦英吞下丹药,拔出剑,刺向那个鬼鬼祟祟的通缉犯。

冷风刮得瞿无涯耳朵冻红,但他不敢停下来。杀意,很浓烈。

之前在沧澜城被千瞳府追杀时,也没有这么浓烈的杀意。

很危险。

可是逃不掉了,两人的距离逐渐拉近。瞿无涯停下来,调整呼吸。这次,不会再有原大哥从天而降。

他要,独自面对和战斗。

在钟离柏那学了很多东西,也练过不少次万指变,等真正要战斗时,他脑海里浮现的却是从小到大一直练习的四海剑法。

原大哥评价四海剑法很有意思,看着容易学习,都是非常基础的剑招,用来配合灵力运转也不生涩。一般人大概会以为是随处可见的简单剑谱,但把剑招组合起来,却很刁钻。

可要说是什么绝世武功,也算不上,剑谱能看出创造者的心境。很显然,这么简单的剑招,连招式都没有命名,证明写这本剑谱的人压根儿没上心,只是天赋太高,就这样乱搞一通也能写出一本还不错的剑谱。

“终于不跑了?”焦英眼下青黑,面目憔悴,笑得太夸张反而显得阴森。他身姿有些佝偻,像许久没有拿过剑的模样。

交手时,瞿无涯察觉对方灵力紊乱,像是控制不住一般会溢出来,很奇怪。

基本的过招后,他断定对方确实是很久没用剑,只是对方的修为远在他之上,他根本接不住招。

瞿无涯被焦英剑中蕴含的灵力击退,他扶着树稳住身体,胸口发闷。四海剑法是套连招,他调动体内灵力,感受其在经脉中的流淌,主动攻击。

横刺,直突,下劈,他从未与人正经交战过,只能尽量做到规范。

“太僵硬了。”

焦英的经验比瞿无涯多太多,轻松地接下招式,道:“空有其形,毫无剑意,你会打架吗?”

“这个水平,也不知道你怎么活到现在的。但你的好运到此为止了。”

瞿无涯抿嘴,重新摆好战斗的姿势。

在焦英眼中,不过是小孩扔石头,他也结束对瞿无涯的试探,无趣。

他重新在体内感受到灵力流转,这种久违又熟悉的美妙让他振奋不已。灵力被凝聚在剑上,他往前一挥。

瞿无涯勉强用剑格挡住,却承受不住剑意,步步后退。剑意带风,周围的树枝摇晃,有些枯死的枝掉落下来。

“这招叫顺风意,风云剑法的第三式,以防你不知道自己死在什么剑下,告诉你一声。”

焦英笑道,他许久没有这样开怀过。

瞿无涯被击飞在地,捂住胸口,往旁边吐出一口血,黄土深了一块。五脏六腑像被震碎一般痛,他挣扎着用手臂撑住想起来,却最多只能做到半躺着。

要死了吗?他手指嵌入泥土中,想用另一只手去捡一旁的剑,可经脉痛得连手难抬起。

死亡竟来得这么轻易。

这就是凤休想要的吗?

啊,自己真的太倒霉了,下辈子一定少管闲事。

都说人濒死前回有走马灯,瞿无涯却在思考问题,若是现在他又碰到一个昏迷不醒的人,会带回家吗?

大概还是会的吧。

那就也没什么好后悔的。

遗憾的事呢?没有带陶梅去北州,甚至自己都还没出过南州,有太多事想做,一时间都不知哪点最遗憾。

焦英走过去,举剑,正要刺向瞿无涯的心脏。

一道身影袭来,握住了剑身。

剑锋正擦着瞿无涯的衣服,血滴在他的胸膛……

焦英一顿。

遥幽空余的手捏着灵力,聚成一团,朝焦英攻击而去。

焦英抽出剑,侧身躲过,道:“你是何人?也是为悬赏金而来吗?”

“不。”遥幽扶着瞿无涯,让他坐靠在树旁,“我是他朋友。”

这是第一次,遥幽承认他们是朋友。瞿无涯欣喜地弯了眼,道:“遥幽”

"人都要死了,少说两句省点力气。"遥幽一如既往地不吐象牙。

“妖和人做朋友,还真是罕见。”焦英嗤笑道,“令人感动的友谊啊。”

这人废话很多。遥幽右手凝着灵力,他不会战斗,顶多会点自保的术法。

希望他的修为可以胜过这人。

这点,焦英也发现了,这个妖只会蛮横地使用妖力。素来听闻妖族不开化、野蛮,果然是真的。这种战斗方式毫无技巧也没有效率,全是破绽。

很快,遥幽的灵力就要支撑不住,直接用灵力攻击的方法太费力。且焦英越战越有手感,仿佛真回到还在西州的岁月。

“别枝头,这是第五式。”焦英胸有成竹,道,“你这个年纪的妖,就这么点修为,也太不勤奋了。而且,你根本不会战斗。果然,妖都是这般愚蠢野蛮,只知道莽用灵力。”

遥幽喘着气,用灵力凝出一道灵墙,格挡焦英的剑。这是他最后一点气力,灵墙裂开,他被震得后退,嘴角流出血。

“你输了。”焦英下结论,目光转向瞿无涯。

瞿无涯伸手,使了点灵力,剑回到他的手中,握紧。他把剑刺入地上,支撑着站起。

“我感觉我恢复一点了。”

确实恢复了一点,在焦英刺向他心脏时,他尽力挪动身体躲开。刺中了胳膊,他吃痛地叫出声。

焦英拔出剑,鲜血迸溅,几滴飞到瞿无涯的脖颈,再流下。

这让焦英不耐烦地“啧”了一声,怎么还有力气躲?

这次,一定了结他,焦英又举起剑。

一声狼啸,让焦英的动作顿住。

狼的本性是战斗、凶狠。遥幽素日里是一个侍弄花草,不喜斗争的狼人,这和一般狼妖不同。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难道世上还有不许有温良的狼吗?

可是那些血,那些溅出来的血,让他的视线变得迷蒙,他没办法阻止

要是他是一个好斗的狼,要是他好好学武,就不会像今日这般连朋友都保护不了。

他是人妖的后代,生来就不被认可,浑浑噩噩地长大。没有谁对他施与善意,经常因控制不好人形被驱逐、殴打,流落到碧落村。

他也对这个世间失望,不想和任何人建立关系。孤单、寂寞都让他安心,他一个半妖,就这样平静地过完这一生,也很好。

但他还是有了朋友,唯一的朋友,不会歧视他、畏惧他、利用他的朋友。也许他们相处并不多,也许他总是很嫌弃瞿无涯,可在他思考自己为何会来到这个世上受磨难时,他会想起瞿无涯。

看,总还是有人把他当朋友,在意他的,这一切也没那么糟糕。

遥幽握紧拳头,变回了妖形。通体雪白的狼,一双冰蓝色的眼睛凶横地盯着焦英,冲他嘶吼。

这是雪狼?焦英眼睛一亮,这种狼很是罕见,皮毛及其御寒又光洁明亮,因而卖得相当昂贵。

狼疾跑而来,扑倒焦英,想咬断焦英的脖子。焦英用剑卡着狼的牙齿,左手聚出灵刃刺入狼的肚皮。

血染红了洁白的毛发,狼痛苦地嚎叫。

“遥幽!”瞿无涯心脏疼得难受,眼泪一下便滑出,捂住胳膊的伤口,泪水和血水湿咸地混在一起。

“变成畜生也一样不会打架。”焦英阴狠地笑道,“白瞎了狼这么好的作战天赋。”

狼纯凭本能,爪子划破焦英的衣服,刺入臂膀。焦英皱眉,这点疼痛,还可以忍受。

焦英抬拳,击打狼的腹部,伤口涌出更多鲜血。狼失力,顺着力量在地上翻滚几下,一双眼还瞪着他。

“爪子还挺利索的。”他检查了一下胳膊的伤口,不算很深,“等下再来收拾你。”

焦英毫不在意,起身就要往瞿无涯那去。

狼不甘心地站起,因失血过多,站得不稳,缓慢地移动着。

焦英感到脚上不知哪来的阻力,他低头一看,狼正咬着他的裤腿,眼神涣散,意识模糊也要阻止他。

他一脚踹开,狼仰躺在地上,气息越发微弱。

“不要!遥幽!不要,不要伤害他,你不是要我的命吗?你杀我吧,你杀我吧,你不要伤他。”

瞿无涯失神地看着遥幽,泪水浸润土壤,喃喃道:“我求你了,别打他。我不反抗了,你杀我吧,我求你放过他,行吗?”

他摇摇晃晃地往遥幽那走,想给遥幽疗伤。

“是他自己送上来找死的。”焦英哈哈大笑,“虽然我没打算放过他,可你现在说也晚了。我刚才打他用的是钢骨拳,他经脉已经碎裂,马上就要死了。”

雪狼的妖丹和皮毛,甚至眼睛都值钱。趁药效还在先废了经脉,也省得这雪狼还有力气来阻拦自己的好事。

死?遥幽要死了?瞿无涯一激灵,狼逐渐没有生息,像是睡去一般安静,只是那双眼还睁着。

最后一缕阳光消失,黑暗中狼瞳亮着,却没有转动。

第27章 第 27 章 “别杀我,求——”……

“原大哥, 这剑法我学了,也能使出来,为何总有一种还是不会的感觉?”

“这个练习是练习,战斗是战斗。任何功法, 都是在战斗中熟悉, 你能使它, 不代表你和它熟。这就和小孩背书一样,他们背的那些典籍, 其实自己也未必懂其中的意思。不过呢,多加练习肯定是会精进的。”

“哦, 那我是不是该和人对练?”

“这倒是, 可惜钟离不喜欢打架,我最近没空和你练习。等有机会, 我们可以试试。”

“好, 谢谢原大哥, 那我继续练了。”

“无涯,虽然我没学万指变,但我可以给你讲一下万指变的源头, 有助于你理解这个功法。钟离人基本是用刀, 万指变比较特殊。你先说一下你的想法。”

“我感觉这个功法的主人,是在灵仙山上看风景来的灵感。”

“哈哈, 你说的没错,这确实都是灵仙山的风景。但并不是你想得那么美好,这是葬骨川之战中一个幸存的钟离先人开创的。那场战争,钟离去了很多医师救治伤者,但死的肯定要比活下来的要多。

先人回山后,虽尚有亲朋好友在旁, 他却难以在感受到喜悦这种情绪。他每日就在山崖看海,万指变这套剑法随之出世,在此之前他一直都是用刀。有人问他,为何不是刀法,他说,刀死了。”

瞿无涯没去过灵仙山,想象不出青山下、潮水归、晚云落是什么画面。他一直以为是歌颂美景,叹世事无常的寂寥。

直到方才,他才领悟,这不是歌颂美景,也不是寂寥,而是悲伤,彻底的悲伤。

望着世间罕见的美景,却彻底失去感知的能力,这是死剑。千千万万的事物都在改变,唯有先人停留在过去,出不来。

晚云落,未必是灵仙山的晚云,也可以是苍阳山的晚云。

瞿无涯止住眼泪,舍弃无助。他总是这样,轻易地让别人掌控他的命运。竟然还寄希望于追杀他的人能留遥幽的性命,多么弱小又多么可笑!

钟离柏说过,由于经脉的不同,比起妖族,人族能更有效地利用灵力,这也导致人族比妖族更依赖功法。优秀的功法,能将每一点灵力都发挥到极致,可以帮助人族战胜强大的敌人。

所以,用着启天剑法的原无名杀魇箬有些麻烦。但若原无名用更强势的功法,两个魇箬也随便杀。

他不知道风云剑法是多上乘的功法,但他已经别无他选,只有赢,只能赢。

四海剑轻轻震动着,泛出青青光影。

青山下!

瞬间,周围好似枯木逢春般充满生机,在剑招结束后又重回凄凉。

焦英吃力地接过这一击,警惕起来。药效差不多要到了,他必须赶紧解决。

这个功法很厉害,他几乎要接不住其中的悲意。

潮水归!

周围浮起雾气,水蒙蒙中瞿无涯一剑刺去,他从未觉得灵力在经脉中运转得如此畅快过。他感受不到身体的疼痛,也感知不到外界,心中唯有剑,剑。

焦英额头冒汗,被击退,剑在地上滑行,稳住脚步。

第六式,下巫山。

晚云落!

漆黑的夜空中浮现晚霞,照亮周围,瞿无涯凝神静气,全神贯注这最后一击,剑挥出去,带着晚霞的残影。

火红的光芒刺在瞿无涯灰暗的面容上,也刺进焦英的眼瞳。

这不可能!焦英震惊地迎战,方寸大乱。这个瞿无涯方才明明连战斗都不会,使的招数生硬无比,连杀意都没有,怎么可能这么短时间内融会贯通这么厉害的功法?

难道他这一生,成也在天才,败也在天才吗?他努力了那么多年,就要输给这个毛头小子的天赋吗?

他不甘心。

晚霞消失,焦英手中的剑也跌落在地,他嘴中涌出血,药效其实还没消失,但他的灵力已经不够用了。

“别杀我,求——”

话音还未落,四海剑刺入心脏中发出“噗嗤”一声。

焦英临死前看见的最后一幕,少年冷冽的脸,泥血混在那张脸上,黯淡又肮脏,唯有那双薄凉的桃花眼中带着恨意,如同爆发的火山。

陶梅顺着痕迹在山中找了很久,一无所获。直到看见天空乍起晚霞,她疑心是无涯他们,便匆匆赶来。

地上躺着一只狼,雪白的皮毛已经被血泥染脏,她心中一惊,难道是遥幽么?

还不待她有所反应,便看见相持的两人。

月光下,冬风中,瞿无涯的剑刺在焦英的胸口。

陶梅从没见过这样的瞿无涯,锋利得像刚被锻造出的剑,滚烫又蓄势待发。她知道瞿无涯的冷脸唬人,但这不是冷脸,是痛苦,是悲伤,是愤怒。

一片雪花飘落,落在瞿无涯握剑的虎口上。

啊,下雪了。

这是瞿无涯第一次杀人,没什么感觉。他扔下剑,到遥幽身旁,跪下查看遥幽的情况,遥幽的眼睛已经闭上。

他探鼻息的手颤抖,还好,还有一口气。

滥用灵力让他反噬,血似漱口水般从嘴中流出,他毫不在意地继续施法给遥幽治疗。

要先止血。

“无涯!”

陶梅唤他。

瞿无涯茫然地转头,甚至都没在意陶梅怎么会在这里,道:“阿梅,遥幽会不会死?他是不是要死了?”

“不会的。”陶梅一抹眼泪,“不会的,我们把他送去陈爷爷那治,陈爷爷医术那么好,他不会有事的。”

雪逐渐变大,落在瞿无涯的眉梢发尾间,又融化在黑夜里。

“可是这个血止不住啊,为什么止不住?”他盯着那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都怪我,是我太没用,才会连累遥幽,现在连愈合术都做不好。”

“我应该多跟钟离学一些医术的。”

陶梅半跪下,强迫自己不要因为不忍移开目光,她摸着那道伤口,道:“无涯,这好像有东西。我不知道是什么,但我能感到不太对劲。”

经陶梅提醒,瞿无涯才仔细看,发现那个灵刃竟还没散,卡着伤口才不能愈合。陶梅没有修为,自然是看不见这东西。

他才想起,原大哥跟他提过。因妖的自我修复能力太强,所以凡是用灵刃攻击,都是特殊的灵刃,能在伤口维持一段时间不灭,让伤口无法自我愈合。

他太蠢了,竟然会忘记这个。

取出灵刃后,瞿无涯终于把血止住。他抱起遥幽,道:“阿梅,我先回去找陈爷爷医治他。”

“好,你不用管我。”陶梅道,“快去吧。”

瞿无涯在回来的路上试过几次御剑飞行,效果都没有很好,而且十分消耗精力。

不行也得行,他唤起四海剑,站到上面,默念口诀。一开始还行,半路实在是没有灵力支撑,跌到地上。

好在离碧落村已经不远了,他看见遥幽的眼皮似乎动了一下,道:“抱歉,有点颠簸。”

也不知道遥幽还能不能听到,但遥幽若是有意识,肯定是要骂他是不是想晕死自己。

“遥幽,你坚持一下,马上就到陈爷爷那了。你不是说过,妖的身体都很强悍吗,说你不需要我来担心。”

“就当我求你,千万不要死,好吗?”

风雪堆在狼的皮毛上,洗掉一点污渍。瞿无涯的脸被风雪冻住,惨白而冰冷。

瞿无涯抱着遥幽一路奔跑,到了陈爷爷家门口。已经是深夜,屋内熄灯。他顾不得会不会被村民们知晓,急促地敲着门。

“陈爷爷,陈爷爷!”

没人答应,他又喊了几声。

这才听见一句“来了”。

屋内亮起烛火,陈爷爷拿着蜡烛,打开院门,道:“大半夜的真有精神——无涯?你,你这是?”

旁边的屋舍也响起声音,显然,被吵醒的不止陈爷爷。

“陈爷爷,求求您,救救他。”瞿无涯抓住陈爷爷干瘦的手腕,语速快到像是怕陈爷爷一口否决,“您让我干什么都行,求求您,救他一命。”

眼见大伙就要出来看热闹,陈爷爷叹气,不忍道:“这孩子,上来就说这种话。先进来吧。”

瞿无涯抱着遥幽随着陈爷爷进屋,他能坚持到现在,纯是吊着一口气,进屋后松了这口气,便直直地倒在地上。

“扑通”一声。

“无涯,无涯!”陈爷爷一惊,见瞿无涯失去意识,一人一狼就这样躺在地上,不由得道,“造孽啊,造孽。”

自己的命也是个未知数,倒是全心全意地担心一只妖。

瞿无涯醒来时,浑身酸痛,尤其是胳膊——哦,他胳膊受伤了。他从塌上起身,想找遥幽,看见遥幽躺着一旁床上,他正要过去看。

陈爷爷端着一碗药进来,道:“别乱动,伤这么重还想跑哪去?”

“陈爷爷。”瞿无涯目光担忧,道,“遥——妖怎么样了?”

“先喝药。”陈爷爷把碗递给他,“他伤太重,偏偏经脉碎裂,体内灵气没法运转修理。现在用药吊着一口命,变回了人形,也不知道能不能醒来。”

瞿无涯一口喝完滚烫的药,道:“那没有办法治吗?”

“经脉碎了,就算有幸能醒来,也是废了。”陈爷爷摇头,道,“更何况,光靠药物无法让他醒来。遇到病痛,身体会做出应对去抵抗病痛,药物只是引导辅助作用。他经脉既碎,身体就相当于死了,又怎么反抗?”

瞿无涯走到床边,蹲下。妖要濒死时都会变回妖形,现在变回人形,证明命保住了。

遥幽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嘴唇都是灰的,呼吸也十分微弱。他想起灵书上的治疗功法,尽管灵力还没恢复多少,他把灵力输进遥幽体内。

“无涯!”陈爷爷注意到他的动作,制止道,“你这是干什么!你这样做没有用的,他利用不了这些灵力,你这是在伤害自己的身体。”

看见遥幽脸上有了点血色,瞿无涯轻轻地笑,道:“我知道。”治疗功法的原理是拿灵力当药用去帮对方梳理伤口,但遥幽已经“死了”,灵力也只能短暂地在他体内游走,很快这点血色还是会散去。

陈爷爷长叹一口气,道:“老夫能力就到这了,也许找钟离家的人,他们会有方法修复经脉。”

钟离、沧澜城、凤休,瞿无涯笑了一声,双手撑在床榻上,捂着脸笑。

这一起都太可笑了,不是么?

妖要杀人,变成人杀人,再变成人杀妖,最后的结局是人杀了人。

大人物轻轻的不高兴,就得让小人物漫长的痛苦与不幸来买单,他和遥幽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他曾想,也许有一天凤休会不在意自己,觉得太小题大做了,就撤下通缉令。

一个人族,也没什么值得妖王大动干戈的地方吧。

或者有一天,他能变得强大,可以以平等的地位和凤休对话,不再需要狼狈逃窜。

他不会再痴心妄想,不要再当一个小石头,提心吊胆地移动着,生怕咯得凤休不舒服,而是要成为一把利刃刺穿那颗傲慢的心脏。

哪怕只是蒲柳之姿,无法长出利齿,他也不会再逃避。

第28章 第 28 章 “神仙骨可以救他吧。”……

“君上, 该启程去王都了。”

魇瞳面前是一口冰棺,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冰棺里的女子闭着眼睛,嘴角还含着笑意。魇瞳想,阿箬一向爱美, 比起用狐形, 还是更爱能穿戴首饰的人形。

“基本都已经抓获处死, 只剩下一个紫妍还在外逃窜。”

魇瞳摸着冰棺,缓缓道:“总是这么不争气, 连手下不会管束。主子都殒命,他们不殉葬也就罢了, 还敢逃。”

“钟离肃呢?钟离家还是不肯放人吗?”

“是的, 钟离家声称自从少君掳走钟离肃之后,他们再没见过钟离肃, 想来他们是不愿把钟离肃交出来殉葬。那日闯进幻境中的三人, 一个是北州的剑客, 剩下两个动手太少,没有信息。”

“但北州剑客的身份基本确认,赤影剑的主人, 只用一套启天剑法, 通缉榜上悬赏没断过,之前几乎不在南州活动。相貌不知, 姓名不知,关于他的消息很少,因只用一套剑法,众人称他为‘一剑’。只是,他通常都是独自行动,不知为何这次竟然有三人。”

这让魇瞳思索了一会, 才道:“这个一剑,先是独身刺杀了阿箬两次,再是三人一同行动。证明这次目标对一剑来说有些特殊,他肯定和钟离家有关系。阿箬做过最张扬的事就是掳走钟离肃,这是和他之前目标有区别的地方。”

“给本君盯紧钟离家,再把一剑涉及的案卷整理出来。事过必留痕,本君定要挖出他的真实身份。”

“谲凰妖君和此事应当没有关系。少君说王上在沧澜城养了一个人族情人,只是不知出了什么事,王上走了,情人不知所踪。谲凰妖君是寻王上踪迹才来此,而后王上居住的院落被火烧,谲凰妖君给一个人族下了通缉令。”

“属下以为,大约是王上和情人不欢而散,谲凰妖君是在给王上收拾残局。”

“真有意思,王上对人族有了兴趣,去查一下这个人族什么来历。”魇瞳深深地看一眼魇箬,道,“阿箬,父君先走了,你就在这千瞳府等着,等着你的情郎来和你殉情,等着父君把那些人的头颅拿来祭奠你。”

杀人容易抛尸难,陶梅不知是什么情况,怕这尸体被人找到给瞿无涯带来麻烦。

她捡起尸体的剑,开始刨坑。

月黑风高,挖坑藏尸,四周只有风声悉簌簌,陶梅若是胆子再小一些,只怕已经被吓死。

忙活了一晚上,她才把人埋好。

大雪缤纷,掩盖掉地上的那些龌龊。天都要蒙蒙亮,她累得想就地一睡,但还是向碧落村而去。

无涯一定很难过,这种时候,她不能让无涯一个人待着。

果然,人的潜力都是被逼出来的,在之前,她从没想过,自己赶山路能这么快。

等到傍晚,她才到村中,她小心地避开人群,到了陈爷爷的院子。为方便看病,门白日都是不关的,她顺利地进去。

听见里头有人在说话。

“陈爷爷,您听说过神仙骨吗?”

“神仙骨?”陈爷爷停顿一下,才道,“那不是传说中的东西吗?”

瞿无涯平静地道:“神仙骨可以救他吧。”

“这个,传闻中神仙骨是能生死人而肉白骨。”陈爷爷摸着胡须,“也许是可以的,只是这又不是大白菜,说有就能有的。”

“遥幽怎么样了?”

陶梅扶住门框,问道。

这又让陈爷爷一吓,这真是,怎么陶梅也来他这了,两人一妖真是一个比一个麻烦。

“梅丫头,你怎的在这,爹娘找你都要找疯了。”

“命保住了,但不知能不能醒来。”瞿无涯这才有精力思考陶梅昨夜的出现,“你,发生什么事了?”

“我逃婚了。”陶梅昂首挺胸,道,“我爹娘逼我嫁李奇胜,我不想嫁。”

陈爷爷训道:“既然回来了,还不先去给爹娘报平安。”

“我才不,到时候他们又要逼我嫁人。”

瞿无涯疑惑:“为何突然逼你嫁给他?”

陶梅耸肩,道:“还不是因为李奇胜他自己倒霉,要去给妖当奴隶了,着急留个后呗。谁要给他留后?”

“哎,梅丫头你这个没良心的。”陈爷爷吹胡子瞪眼,“你爹娘早后悔了,把你逼走,他们说只要你回来,不逼你嫁人了。”

“真的?”陶梅先是一喜,而后拿乔道,“哼,谁让他们先逼我的。”

“那李叔?”瞿无涯担忧道。

“他啊,头发都愁白了。”陈爷爷摇摇头,“无涯,你既然回来了,也去看看你李叔吧。今早你昏迷着,他来问半夜的动静,见了这半妖也没说什么。”

“你也别怨你李叔,他驱逐妖也是为了村民的安危。”

瞿无涯点头,道:“我知道的,我这就去跟李叔道歉。”若是凤休是在碧落村恢复记忆,也许真会伤害到村民,李叔也是为大家着想。

是他之前太天真了。

陈爷爷一挥袖,道:“行行行,都走吧都走,在这闹腾死了。”

去村长家和陶梅家的路有一部分是共同的,瞿无涯和陶梅走在路上,上一次这样仿佛是前世的事一般。

“你还好吗,无涯。”陶梅踌躇地问道,“阿休呢?”

“还好,别担心我。”瞿无涯没正面回答第二个问题,“发生了很多事,我明日再同你说吧。”

“好,你走后,我在山上碰到遥幽,和他聊天,发现他其实挺好的。”陶梅垂目,“后面,我逃婚,就拉着他一起去找你。我也没想到其实这都怪我吧,要不是我这么任性。”

“他是为了保护我,这不怪你。”瞿无涯自嘲道,“我到昨日,才知他是狼妖不是狗妖。其实我根本不了解他,也不值得他为我这样。”

等到分岔口,陶梅抱住瞿无涯,带着哭腔道:“无涯,这不怪你,也不怪我。该死的是那具尸体,这一切都怪他。”

不,这也不怪他,人为财死。瞿无涯拍拍陶梅肩膀,道:“别担心,我会好好的。明日见。”

陶梅松开手,挥手道:“明日见。”

到村长家时,里面炊烟袅袅,正在做晚饭。李婶红着眼,端上一盘烧鸡,见着他,惊道:“无涯?”

村长闻声而出:“无涯。”

“李婶好。”瞿无涯恭敬道,“李叔,我是来同您道歉的,我给村子添了不少麻烦。我从前太幼稚,没为村民们考虑。您放心,我会带半妖走,不会让他留在村中。”

“唉,你这孩子。”村长目光复杂,“先别说这些了,来吃饭吧。”

瞿无涯一瞬间想流泪,道:“好,谢谢李叔。”

多少钱可以买一条人命?村长不知道,但他确信他买不起。但奇胜是他唯一的孩子,他不能眼睁睁看着奇胜去送死。

若有什么报应就报应在他身上吧。他给瞿无涯夹了一块鸡,道:“来,吃肉。”

瞿无涯笑着道谢。

他想起无涯幼年时,也总是这样道谢。明明是放养大的孩子,却这么知感恩懂礼数。

李婶盛饭,又往上添菜,送到李奇胜的屋里。

瞿无涯的目光随之看过去。

“奇胜已经很多天不出房门了。”村长解释道,“李叔是恨自己老了,不能替他去。”

瞿无涯问道:“这个可以替吗?”

“年龄相仿就行,使团会看骨龄的。”村长解释道,“有钱能使鬼推磨,可是我这个当爹的也没多大出息,没有那么多钱。”

正当瞿无涯还想再说什么时,头一阵发晕,困意袭来,恍惚道:“李叔,我好像有点困。”

他甩甩头想醒神,却一头扎下去,伏在桌上。

“没问题吗?”李婶担心地盯着熟睡的瞿无涯,“不会醒来吧。”

“不会的。”村长摇头,“我下了三人的量。陈叔说无涯受了重伤,再加上有药剂,不可能醒那么快。趁天黑,我抓紧时间把他送过去。”

李婶捂住脸,泪水从指缝滑落,道:“真是造孽啊。”

翌日,陶梅到瞿无涯的院中没看见人影,以为他是去看遥幽了,便到陈爷爷那问。

一问才知瞿无涯没回来过。那应该是宿在了村长家,她便鬼鬼祟祟在一旁看情况——毕竟是逃过婚的关系,直接上门有些尴尬。

没逮到瞿无涯,倒是逮到李奇胜。

面对长辈会尴尬,但她对上李奇胜可毫不心虚。她拉住李奇胜,问道:“喂,李奇胜,无涯呢?”

“他走了。”李奇胜神情慌乱,想甩开陶梅。

要知道李奇胜从来是巴不得缠着她,这肯定有鬼,她手上用力抓紧,语气严肃:“他去哪了?”

“我怎么知道他去哪了?”李奇胜烦躁道,“可能又去找哪个妖了吧。”

妖?这倒提醒陶梅了,她质问道:“你不是要去妖界吗?我记得日子也要到了吧。”而且李奇胜那之后一直郁郁寡欢,闭门不出,今日怎么有心情出门了?

本以为这村里只有陈爷爷和他们一家知道无涯回来的消息,不知这陶梅怎么又回来还知道了。

李奇胜把陶梅的手拽开,吼道:“关你什么事!”

一个可怕的想法浮现在陶梅脑海里,她颤抖道:“你们对无涯做了什么?你们把他送去使团那了?”

“就因为他是一个孤儿,没有人会来追究责任是吗?所以你们可以为所欲为,做着牙人的行当?”

李奇胜崩溃地喊:“我也不想,可是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

这一切都太恶心了,陶梅“呸”一声,骂道:“你们这群孬货,自己不想死就送别人去死。”

对,遥幽,谁知道他们会对遥幽干什么。

“对了,你以前不是问我为什么不喜欢你,因为我就看不起你这种小人,知道吗?”

陶梅本要走,临了又回头补上一句。

“陈爷爷,陈爷爷。”陶梅喊道,“我把遥幽送回他家,借一下院子里的推车。”

陈爷爷迟疑道:“可是他现在这样,不方便移动吧。而且下了大雪,山路不好走。”

“没关系,谁知道留在这人面兽心的村里会遭遇什么。”陶梅冷笑道,“死在外头也比死在这好。”

陈爷爷皱眉:“疯丫头又说什么疯话呢。”

“您想知道我说什么疯话呀,去问尊敬的村长大人吧,问问他无涯去哪了。”

“无涯不是说去找药医治半妖了吗?”陈爷爷道,“村长刚来这和老夫说的,而且村长还同意半妖留在村里医治了。”

“哇,那真是谢谢他,那您再问一下李奇胜怎么还没去给妖当牛做马吧。”

陈爷爷神情凝重:“你的意思是”

“无涯的事我是管不到了。”陶梅眼眶发红,“但遥幽,我要照顾好。”

陈爷爷长叹一口气,道:“好,我写个药方,你每日按照药方给他熬药。”

越往山上走越冷,积雪也越多,陶梅艰难地推着车,脸冻得通红。好在狼不太怕冷。

硕大的山脉中,他们就像一个小黑点,缓慢地移动着。

雪天的到来,昭示着除夕将近,陶梅不由得悲观,也不知何年能再见到无涯。

还有遥幽,若是他一辈子也醒不来,那她死了,谁来照顾他呢?——

作者有话说:第一卷结束啦,感觉行文上节奏和感情线还是有一点问题,下一卷感情戏应该会多一点。

最初的预设是写一篇感情流,在人间的事略写的——如果当初有好好打算写人间的故事,就应该把凤休的头衔定为“妖帝”,而不是“妖王”这种听上去就不够高大上的头衔(笑)。

但定大纲的时候,总觉得不好好写攻的成长就没办法更好地写出这个故事。写得很杂乱,哎。性冷淡就算了还慢热。实在是写得太无聊了。

时常感叹自己定的主角太单薄了,原教旨主义角色。

如果能蹭点热词,那应该会更吸引人一点吧。

但就是放不下这个故事,我一直都很想写的(因为想写的时候太早了那个时候还没现在这么多热点),一个普通人的仙侠故事。如果他出身名门如果他是天之骄子如果他从小有受过更好的教育,也许他就能更好地去应对这一切。

可偏偏他就是一个普通人,所以他迷茫挣扎痛苦犯错,重蹈覆辙,吃一堑再吃一堑。

当然写作过程中我还是习惯性地给主角赋魅,让他没有那么普通。

至于凤休,他是一个挺复杂的角色吧,我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写好他。

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废话,总之这篇文按大纲来还有很长很长,也不知道得写到啥时候[可怜]

第29章 第 29 章 “王都好吗?”

除夕夜, 瞿无涯是在囚车上过的,和其余的九个奴隶,他靠在车壁上紧紧抱着膝盖取暖。

他醒来时,手上脚上全被镣铐锁住, 为了减少意外的发生, 这个锁链还有封住大半灵力的效果——就算是非修道者, 也有可能会使用灵力,只是高不到哪去罢了——剩下一些灵力可以辅助干活。对修为高的人来说, 可以强行突破桎梏,但他做不到。

周围都是和他一般被铐住的人, 在他的询问下, 有人好心告诉他这是使团。

瞿无涯并不傻,他一下就想通其中关窍。爱子心切的李叔把他卖了。也许是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太多, 他甚至没有多少伤心。

更多的是疑惑, 这也是他天真的报应吗?关照了他十几年的李叔, 变成青面獠牙的恶人。

可是,他怎么会对李叔生出提防之心呢?那是从小到大疼他、爱他的长辈。

若这不是他的错,那是谁的错?李叔吗?李叔对他的好不是假, 卖了他也是真。只是, 李奇胜是李叔的独子,李叔不想儿子就那样倒霉地去赴死。

那李奇胜又做错了什么吗?他固然不是什么多善的人, 却也称不上是恶人,他为何就要遇到这种倒霉的事?

瞿无涯感到无力,那该怪谁呢?怪残忍霸道的妖族吗?几百年前,人族势盛时,遍地都是捉妖师猎杀妖族,只不过如今的地位翻转。

妖族有什么对人族宽容的理由吗?

可是他有不能走的理由, 遥幽还沉睡,他得带遥幽去求医。他的叫唤引来侍卫,但他说出自己根本不是李奇胜后,换来的是一顿教训。

瞿无涯生生地受了三脚,他擦干嘴角的血。

回答他问题的好心人告诉他,这儿多的是说自己是误押的人,谁知真的假的。使团的人也根本不管这些,来了就算人头,总之人头对得上就行。

他们交换了姓名,对方叫越卓。

接下来,他和越卓上了同一辆囚车,往妖界而去。在两界相接处时,奴隶们开始被分类,往不同的地方而去。

他和越卓因年轻、相貌好,被分为上乘的奴隶去王都,所以他们还是跟着使团。

分完后,越卓的冷汗都流下来,道:“幸好是王都。”

“王都好吗?”瞿无涯问道。

“相对好吧。”越卓苦中作乐,道,“王都是人族化较高的地方,起码不会被当作食物吃了。而且由于妖王推崇人族文化,那儿的妖明面上也不会太野蛮,少受点苦吧。”

“凤休推崇人族文化?”瞿无涯讶异,凤休那副看不起人族的模样他可是记得。

“欸!你小声点,别直呼妖王名讳。”越卓解释道,“对,你要知道,在妖王还不是妖王的时候,妖界简直就是蛮荒之地,毫无秩序,一团乱麻。随后,妖王号集了众妖的心,仿人族一般建立起文明。”

瞿无涯很不屑,道:“那凤休不就是窃取我们人族的智慧吗?小偷,无耻。”

看见越卓一脸惊恐,他又道:“名字不就是给人叫的,有什么好忌讳的,凤休凤休凤休,我偏要叫。”

这段时间,在越卓印象中的瞿无涯都是沉默冷淡,笑都不怎么笑,更别提有什么情绪。除却一开始说自己是被人下药送过来时情绪有些激动,后被踹了三脚仿佛把他踹成哑巴了一般。

乍一提妖王,好似打开了什么开关,越卓赶紧捂住他的嘴,道:“这可是妖界,乱说话小心连王都还没到就死了。”

瞿无涯不想死,闷闷地闭上嘴。

侍卫甩着鞭子,吼道:“拉拉扯扯干什么呢,还不快回去!”

葬骨川的风阴冷,还带着一丝陈旧的血腥味,皑皑白雪铺满荒原,深深浅浅的脚印。平心而论,使团也没有苛待奴隶,他们可不想奴隶死在半路上没法交差。

瞿无涯有些冷,其实这个冬日很冷,但他今日才感觉到。浑浑噩噩地进妖界,身陷囹圄,他又是担心遥幽,又是茫然于长辈的算计。

越卓的一句“妖王”点醒了他,他不能再麻木下去,当下的状况是很糟糕,他才更需要打起精神去应对。

他伸出手虚握着胳膊,伤口已经结痂,新的血肉和疤痕将会生长。

妖族并不像人族有除夕夜的说法,对人族来说新年值得庆祝,但对妖族来说往后还有几百年。

因而王都大会才更像他们的除夕,所以这一路周围也有点喜庆的意味在。

每日定期都会有人给奴隶施净身术、净衣术,镣铐是完全没机会解开的。其实跑出去也没用,一个人族在举目无亲、完全陌生的妖界,活下去的可能性说不定比奴隶还小。

只不过为了保证人头,侍卫们还是看得很紧。若是能跑,瞿无涯也不是毫无自保手段,他不怕在妖界中行走。

王都大会是三月,但从十二月开始,王都便众妖云集也包括人族的使者。因是特殊的年份,使者都是从四大家族中任选一家为代表。

使团因人数繁多,如押送的奴隶、进贡的美人还有献艺的舞姬等等,所以是在使者之后才到达。今年的西州使者是诸家家主诸文义,携其女诸眉人已经到达王都。

相比越卓的积极向上,就算当奴隶也要当过得好的奴隶,瞿无涯并不想太引人注目。

在最后会选时,瞿无涯把脸抹得黑不溜秋,被安排去马房——在人族叫马厩,但妖嫌“厩”太生僻不好念,就管叫马房了。而越卓如愿去了王宫,不管什么地方,总归是越接近权力中心越好,就算是当狗,当养马的狗和妖王的狗还是不一样的。

在一开始,瞿无涯抱过希望,能不能借钟离的关系请诸眉人帮忙,尽管很厚脸皮,但总不能就这样无所作为。他要找到机会。

只是奴隶根本没有人身自由,且每日的活压得他筋疲力尽,从喂养马匹到清洁马房、工具,还要搬运草捆、谷物袋。

伙食也很差,这倒不是妖族刻意苛待,只是妖无需像人族一般讲究进食,只有有地位的妖才会去弄人族的菜品去招待客人。

甚至有妖认为人吃草就能活。对,他们的马监就这样抱怨过人太难伺候,马吃草能活,为何人不可以?

妖族本也是没有骑马的习俗,只是妖王喜欢,就建了一个马房,冷清得很,基本上没有妖会来。

对于马房的奴隶来说,不用和太多妖打交道,小命保住的机率大,脏、苦一些也是可以忍受的。

“乌鸦,今日竟然有饭。”

对,现在瞿无涯有了一个奴隶名叫“乌鸦”,每一个奴隶都要抛弃原来的名字,取一个低贱上口的名字供主人叫唤。马监的原话是“什么去无牙,就叫乌鸦”。

说话的正是他的同僚鹦鹉,说实话比起叫“鹦鹉”,他还是宁愿叫“乌鸦”。

对于鹦鹉发出是感叹,他也深有同感,妖族和原始人似的,天天就给他们吃果子。

准确来说,这也不算饭,而是一堆白粥。瞿无涯添了一碗,尝一口,道:“半生不熟的。”

鹦鹉十分知足,道:“有就不错了。我已经一年没尝过米饭的味道了。”

“你是去年来的?”

鹦鹉点头:“嗯,这里虽然饿一点,苦一些,好歹伺候的是马。也是平安活过了一年。”

“那这一年,有什么妖来过?”

鹦鹉沉思一会,道:“想来学习骑马的妖,也就萱少主一个吧。”

“萱少主?”瞿无涯眨眨眼,“她是谁?”

“就是王都城主的女儿乐萱。”

“王都城主?王都的主人不是妖王吗?”

鹦鹉夸张地咂舌:“哇,你真是什么也不知道。”

瞿无涯诚实地点头:“对,我不太了解妖界。”

“这么说吧,妖王以下是妖君,妖君麾下是妖将,妖将镇守各城,然后就是妖尉、妖兵。城主就是特殊的妖将,他隶属于妖王麾下,因而也被称为第十三个妖君。”

鹦鹉人如其名,叨叨道:“这次王都大会,不止妖君,各地的妖将也会过来。萱少主大约是要招待客人,所以最近都没空来了。”

“萱少主是怎么样的妖?”

鹦鹉想了想,道:“性情还可以,不暴躁。王都的妖相对来说,脾气确实好上一些。”

“她会骑马吗?”瞿无涯若有所思地盯着马棚。

“不太会,但妖界也没什么妖会骑马。”

“她的马是哪匹?”

鹦鹉一指一匹赤白相间的马,道:“喏,那个叫红雪的。”

此后,瞿无涯对红雪多有关照。

冷清的马房终于来了客人,但不是瞿无涯以为的萱少主,而是妖王凤休。

远处,行事粗暴蛮狠的马监正点头哈腰,谄媚地笑,和凤休交谈。

瞿无涯靠在马棚的草堆上,掰断手中的树枝,冷淡道:“鹦鹉,你知道妖王的马是哪匹吗?”

鹦鹉刚清洗完水槽,一指,道:“墨影。”

那是一旁通体黝黑的马,双眼炯炯有神,瞿无涯捡起地上的铁钉,悄悄往手掌一划,鲜血流出来。

他靠近墨影,把手放在马鼻的旁边,故意急促地呼吸。果然,马被鲜血和喘息干扰了判断,焦躁不安起来。

做完这一切,他又远离墨影,往一旁的井口走去,打水清洗伤口。接下来他的手会痛上好些天,也许还会因为要干活伤害到伤口,但那都无所谓。

凤休没察觉异常,他和这任“墨影”没见过,他都十几年没回过王都。他的每一匹马都叫墨影,是马监从人族进贡的汗血宝马中挑选一匹黑色的,墨影的狂躁被他以为是脾气暴。

等这一次王都大会结束,再回王都就不知是何年何月,至少得看看这任“墨影”才行。

凤休踩上马鞍,坐好,抓着缰绳,在马场试骑。

可墨影却越发狂躁,他毫不在意地尝试驾驭墨影。

算起来,凤休也很久没骑过马,一时不察,马后仰,他被甩在空中,如墨的长发倒垂下来,几乎要和土地亲吻。

目不转睛的瞿无涯差点笑出声,等着看凤休出糗——但也没指望真能出糗,一个妖王难不成还能被马摔了,只是降伏不了区区一匹马有失妖王威严吧。

果不其然,凤休手中出现穿云枪,枪头被他钉在土地上,他借力稳住身形,在空中把颠倒的身体翻转正,站定。

凤休松开手,土中的穿云枪震动。

他皱眉,道:“又干什么?”

瞿无涯笑不出来了。

因为穿云枪拔地而起,直直地往他而来,枪头刺在他脚尖一寸的土地上。

一时间,整个马房的人和妖都看向他。

第30章 第 30 章 “乌鸦。”

这是在?

我招你惹你了, 你要这样害我?

瞿无涯瞪着穿云枪,迅速装作被吓到的模样瘫坐在地上,再双手伏地,低头跪下。

穿云银光闪闪, 凤休不知穿云又犯什么病, 道:“回来。”

听见没, 叫你回去。瞿无涯目光上抬,怒目而视。这总不能发现是他搞鬼吧, 这只是一把枪。

穿云继续银光忽闪,似乎没有要动的意思。

是因为这个奴隶吗?凤休抱着手臂, 走到穿云面前, 道:“你想干什么?”

随着凤休的靠近,瞿无涯心如擂鼓, 恨不得头埋到地里, 视野里是深紫色、绣着银纹的下摆和褐色的筒靴。

乍听这句话, 他还以为在问自己,还好他方才去马粪旁边熏了一下,保证凤休觉得不想在他身边多待。

穿云插秧似的往地里插了三下, 凤休闻到一丝血腥味, 以为穿云是想见血,聚起灵刃往手掌一划, 滴到在枪身上。

他又施法将伤口愈合,低头道:“把手伸出来。”

瞿无涯莫明,做贼心虚地抬起没受伤的手,组成锁链的铁块碰撞发出沉闷的声音。

“另一只。”

凤休的语气不耐烦。

这是发现了吗?瞿无涯老实地伸出手,泥土混合在伤口上,修长的手指, 清晰的骨节,原本是一只称得上好看的手,但泥泞让手显得脏兮兮。

凤休抬手,一团红光融进瞿无涯的手掌中,伤口霎那间愈合。

一人一妖一枪心思各异。

这是何意?凤休有这么好心吗?帮一个奴隶治疗伤口?瞿无涯脑袋中三连问,似乎也说得过去。凤休做事随心所欲,但在相关的事情上还是愿意多花精力——相关,一个马奴有什么相关。

凤休当然不是出于好心,伤口愈合,这下穿云不会对这点血腥味恋恋不舍了。

对于这个结果,穿云也很满意。穿云虽开灵智,但思维简单。

主人和夫人吵架了,得帮他们和好。

夫人来了,提醒一下主人。

夫人怎么受伤了,主人帮夫人医治,主人和夫人和好了。

穿云乖乖地回去,凤休也没在意瞿无涯一言不发,只当这奴隶吓坏了。毕竟妖王威名在外,一个人族的小奴隶失态也是正常。

事后,浑身冷汗的瞿无涯被马监骂了一顿,念叨了一堆“要不是王上宽仁,你这等轻慢王上,早该千刀万剐”之类的话。

他左耳进右耳出,等马监走后,他挠挠头发。

鹦鹉心有戚戚,道:“我听说妖王性情残暴,今日一见,倒也不似传言中那般不讲情理。”

“那你想错了。”瞿无涯道,“只是你没见到他草菅人命的时刻。”

好消息是,在凤休来过之后,乐萱也想起在马房还有一匹马。

一身粉红裘衣的乐萱牵着红雪走向马场,瞿无涯在红雪的视野盲区和视野内频繁地游走。

红雪发出几声嘶鸣,乐萱奇怪地抚摸红雪的头,想让它放松。红雪却越发暴躁,马监见了直冒汗,红雪的性情温顺,这种情况他也是第一次碰到。

说是马监,实则一点也不了解马。

“萱少主,定是伺候马的奴隶们不上心,惹红雪气恼。”马监怒道,“下官这就替您教训他们。”

马监拿出鞭子,就要去抽离得最近的鹦鹉。

鞭子挥在空中,鹦鹉下意识闭上眼。

瞿无涯抓住鞭子,这鞭是带了灵力的,他的手心火辣辣地疼,道:“大人,萱少主,息怒,让奴试试。”

马监正要发作,乐萱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你来。”

瞿无涯的手放在马髻甲处,指尖安抚,呼吸平缓。慢慢地,红雪安静下来,半闭上眼,鼻子上的褶皱也舒展开。

“你叫什么名字?”乐萱问道。

瞿无涯半低着头:“乌鸦。”

乐萱指尖聚着红光,往他脸上一拂,褪去灰头土脸,露出他原本的面容。

“长得这么好看,怎么会分到马房?”

她说这话也不是让人回答,笑眯眯道:“这下让我捡到漏了,你等下跟我回府。”

“多谢少主垂青。”

瞿无涯心情复杂,他费尽心思想引起乐萱注意,结果一张脸就直接解决了?那他的努力算什么?

这倒也是,他自小因相貌好,招长辈喜欢,才能顺利地吃百家饭。

只是,从他走出碧落村,就很少有相貌优势的时刻。毕竟,生死关头谁关心相貌。

就这样,瞿无涯顺利进入城主府。乐萱给他布置了一大堆衣物,让他每日不重样地穿。

日子比在马房轻松,但仍然没有自由。他想,一步步来吧。

相处下来,瞿无涯也对乐萱有了大概的了解。乐萱脾气一般,但对下人称不上苛刻。只是当她的追求者纠缠她时,言语行动都会很不客气。

简单来说,就是别惹她。

她平日里没什么正事,经常是和朋友们出去玩,修炼的事也不算上心。尽管带回瞿无涯,也从不带他出府,在府内倒是会让他在身边服侍。

在妖族眼中,奴隶只是用来取乐的,和贴身侍从还是有区别的。

只是有一点,乐萱不太理解人族文化。

“三人成虎?三个人为什么会变成老虎?”乐萱拿着一本书,问道,“乌鸦,你是人族的,你知道这什么意思吗?”

“少主,这是一种比喻。比如街上三个说有老虎,那大家都会误以为真有老虎,是形容流言的可怕。”

瞿无涯虽算不上知识渊博,但基础的东西还是知晓的。

“哦。”乐萱诚实道,“我不太懂这个,但王上喜欢有文化的妖。我爹就让我多学习。”

瞿无涯笑道:“那若少主需要,我可以为少主解答。”乐萱也不太在乎尊卑,没有一定让他自称“奴”。

这之后,乐萱就常常来请他解答,看他的目光也越来越崇拜,这让他心虚得不行。

要知道,他的水平在人族里再普通不过,谁让这妖界根本没几个读书人。

如今,王都城中传开了一个消息,萱少主养了一个奴隶,天天待在一起,喜欢得不行。

“一派胡言。”乐萱用了刚学的成语,甜甜地笑,“这就是一派胡言,三人成虎,无稽之谈,空穴来风,对吧?”

乐萱倒没觉得和一个奴隶传绯闻被羞辱了,据她观察,乌鸦和一般的奴隶不同。乌鸦尊重她却不惧她。

她见过的大多数奴隶都是毕恭毕敬,头也不敢抬,偶尔也有出格、大概是活腻了的奴隶。乌鸦介于两者中间,他表现出来的态度像是和她地位平等一般,却不冒犯。

这很有意思,乌鸦和她见过的人都不一样。乌鸦的这份坦然不是因为无知也不是因为自信,大概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和他相处很舒服。

瞿无涯点头:“对。”

偶尔,乐萱会让他想起魇箬,也许妖族的女子是一脉相承的明艳大方。只是乐萱并没有魇箬那么疯癫,大概是读过书的缘故,他略有刻薄地评价着。

当事人知晓是假的,但乐萱的追求者可不这么觉得。城主手下的妖尉有不少倾慕乐萱,有些是爱慕乐萱的相貌,有些则是冲着城主女婿的身份来。

“你就是那个乌鸦?”

说话的正是妖将天瑞,他身后跟着两个小弟正翼和飞獐。之前瞿无涯见他们来找过乐萱——天瑞送猎物给乐萱。

瞿无涯在扫地,乐萱倒没有给他安排杂事做,妖族也不需要杂役,这些事物都可以用妖力解决。只是他有点闲,乐萱最近似乎有些忙,学习的时间也变少。

他也不用端茶倒水,陪读陪聊。

“不是。”

这话一出,三个妖都有些发愣。

飞獐反应最快,道:“你撒谎,你就是乌鸦。”

“这不是知道吗?”瞿无涯捏着扫柄,不咸不淡地道。

正翼怒道:“大哥,你看他,仗着少主宠爱,无法无天了!”

天瑞冷哼一声:“少废话,区区一个奴隶,也敢和本尉叫嚣。”

又不是人族的将尉,妖界的将尉和批发差不多了,一个妖将手下至少有几百的妖尉。

瞿无涯自知是个奴隶,尽管和乐萱相处得挺好,但这不代表他在乐萱那的分量有多重。在经历这么多事后,他不会再妄想能和妖交朋友,还是在身份悬殊的前提下。

若他真出什么事,乐萱未必会替他做主。

正翼一脚踢向瞿无涯的腿弯,想迫使他跪下。他侧身躲过,道:“打狗也要看主人,你们这样,不怕少主生气吗?”

“哼,萱萱今日有事,可不会那么早回来。”天瑞也不傻,道,“我就是要把你杀了,难不成萱萱还会为了你一个死掉的奴隶来责罚我吗?”

原以为这三只妖都不太聪明,才会武力来解决问题。没想到这是一出秀才遇到兵,是的,尸体是没有价值的。乐萱就算恼怒,也挽回不了他的性命,天瑞也不可能会因为一个奴隶的死付出生命的代价。

瞿无涯冷着脸,他的性命就是如此轻微。连小石头落入河中都会有声响,他却总是要无声无息地消失一般。

天瑞知晓乐萱的行踪,也就是说乐萱身边有人通风报信。跟在乐萱身边的侍从是一男一女,男子叫璘玟,女子叫辛觅。

现在的灵力连干马房的活都吃力,别提唤出四海剑了。瞿无涯双手握着扫帚,抬起,道:“我要清扫垃圾,你们不走,看来是自我认知存在错误。”

“说什么废话呢。”天瑞双手握拳,摆出攻击的姿势,“给我上!”

飞獐是唯一一个听懂瞿无涯在说什么的,怒道:“大哥,他的意思是我们都是垃圾。”

“什么?”正翼怒了。

妖族大多数是不爱用武器,面前这三个就是肉搏派。瞿无涯想象着自己握着一把剑,迎着天瑞的拳头。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高人能使废铁如宝剑是因为修为高深。

扫帚头如同被无数细小的刀刃割裂着,四处飞溅,足以可见这拳的威力。

瞿无涯当机立断,放下扫帚,拿锁链横在中间。拳头与锁链相击,锁链出现细小的裂缝。

他一喜,天瑞拳头的力量真的能对锁链造成影响。

接下来他每接的一招一式都用锁链去挡,脸上还是不可避免地被拳头擦到几下。

红肿迅速附上他的脸,他往一边“呸”出嘴中的血。

扫好的垃圾被打散,瞿无涯皱着眉。

天瑞被瞿无涯接了几招,正恼火,看见俩小弟还在一旁观战,道:“愣着干什么!给我抓住他!”

三打一本就劣势,何况对方还是妖族。好在他们明显没有经过训练,打架的招式可以说出自本能,瞿无涯吃力地闪避着,不至于让自己彻底承受他们攻击中蕴含的妖力。

腰腹、小腿都被击中,手撑着地才不至于躺在地上,他敢笃定腰上肯定青紫一块,也顾不得这些了。

飞獐和正翼也没把瞿无涯当回事,以为只是这个人族身体敏捷一些,像往常一样一妖在一边按着瞿无涯的手臂,让天瑞能尽情地发泄殴打。

天瑞得意一笑,抬脚就要踩下去:“受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