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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家赘婿 轻临镜 17514 字 13天前

第91章 第九十一章 庙会(二)

“接下来要点蜡烛吗?”于舟眠脑袋靠在林烬的手臂上,歪头一问。

“是。”林烬把手中的蜡烛分了一个给于舟眠,“赵婆婆说点了后要一左一右放着。”

于舟眠起了兴趣,他跟林烬一块儿把蜡烛点了,林烬的蜡烛放左边,于舟眠的蜡烛放右边。

蜡烛放好后,赵婆婆让他们先点三炷香,对着神明三拜以后插在香炉里,有什么心愿可以在这个时候小声说出口,说给神明听。

林烬没什么想求的,夫郎陪伴身侧,亲弟弟也寻着了,人生圆满,故而他两手执香,将香举在额头的高度,弯腰拜了三回。

于舟眠跟林烬不同,他有很多想求的,求身边人健康,求发财致富,求事业顺利,最求和林烬长长久久。

一瞬间说太多,他怕神明觉着他贪心,他斟酌几分,挑挑拣拣之下,小声嘟囔出口:“愿神明保佑我身边人身体健康。”

思来想去,还是身体健康这件事最为重要。

于舟眠举起香,虔诚地拜了三回,睁开眼时,看到身侧林烬正双手持香等着他。

“怎么不先去放了?”于舟眠道。

“等你。”

简单的两个字说进于舟眠的心中,两人并肩走到香炉前,把手中的香插了进去。

“接着往这儿来。”赵婆婆说话声音不大,只能用手下的拐杖拄地,发出“砰砰”的声响吸引林烬和于舟眠的注意力。

偏殿还供奉着其他的神仙像,来广和庙一趟,自然得都走过一遍。

赵婆婆领着路,跟林烬他们介绍接下来会见到的神仙像,“手里的香记得拿紧一些,每个神像都得拜。”

因着每个殿之间还有距离,如果从主殿点香拿上去,有可能还未走到下一个偏殿,手中的香就燃尽了,所以赵婆婆让他们拿好未点燃的香,到一个殿便点三根。

“后山殿能求签,你们若有什么想问神明的事儿,可到后山求签相问。”赵婆婆说。

于舟眠好奇地走在去往偏殿的台阶上,路上遇着僧人还会与他们打招呼,因着没好好看路,所以于舟眠都是依着林烬的走向在走动的。

“好好看路。”林烬说。

广和庙里的台阶都是石头台阶,凹凸不平不说,有的地方还冒着小尖尖,会拌人的脚。

“这儿太美了。”于舟眠道。

石阶两边的大树郁郁葱葱,每棵树都长得茂盛,树桩上还挂了牌子,介绍每棵树的名儿及栽种时间。

三人过了两个偏殿,到了后山殿中。

还未到后山殿,就听见摇签子的声音,有远的有近的,看来后山殿内有不少人都在求签。

跨入后山殿,赵婆婆先让他们给神像上香,上完香后再去求签。

正如在正殿时林烬无所求的样儿,他也没有什么问题需要神仙为他解答。

于舟眠倒是有些跃跃欲试,想着来都来了,就想问问他今年的运势。

赵婆婆教他如何求签。

于舟眠拿着签筒,先在口中念了自己的名字和所住的地址,跟神仙自我介绍,随后询问神仙自己想问的问题,问题问完后晃动手中的签筒,等着一支签落地后,再拿着那支签,掷杯筊,询问神仙这支签可是正确的签子。

于舟眠把签放在自己身前,手中握着杯筊在身前拜了三拜,随后把杯筊丢落在地。

一正一反!圣杯!说明这支签是正确的。

没想到头一次求签便这么幸运,于舟眠一手拿着签子,一手拿着签筒,美滋滋地凑到林烬身边,“瞧,求着了。”

“真厉害。”林烬眉眼微弯,从于舟眠手中把签筒拿来。

这个签筒里少了一支签,得等于舟眠解了签后,把竹签重新放回签筒内,才能把签筒放回原来的位置。

解签的是两位老者,因着求签人太多,所以解签得等着排队。

排队途中,于舟眠拉着林烬,心中还有些紧张,不知这签是好是坏。

等了两个香客,终于轮到于舟眠。

于舟眠将手中签递给解签人,解签人看着签,将解签的书籍翻到相应一页,随后他问了于舟眠的生肖,得了生肖后,他缓缓道来。

“今年为你的吉年,你将万事顺意。”解签人先说了一句,随后看向林烬,“这可是你的夫君?”

于舟眠点了点头。

“这人寻的好,你们命格相合,结为夫夫相互弥补,往后顺风顺水。”解签人断了一口气,接着道:“尤其是今年八月……”

听着八月的关键词,林烬心中一咯噔,他猛得咳嗽两声。

于舟眠被林烬的咳嗽声吓着,马上转过身来给林烬拍背,并担忧着道:“这是怎了?怎么突然咳得这么严重。”

趁着于舟眠的注意力都在自己身上,林烬跟解签人眨了几回眼,解签人心中了然,点了下头表示明白。

林烬这才低了头,跟于舟眠说自己没事。

“没事就好。”于舟眠道,他从未听过林烬咳嗽,乍一下听着,心中担心不减,“不然等会我们找个医师看下吧?”

没个病痛去找医师作甚,林烬牵住于舟眠的手,说:“没事,我就是被口水呛着了。”

“真的?”

“真的。”林烬跟于舟眠做了保证,如果到出正殿时,他还有再咳嗽,就去寻医师看看。

被林烬一打岔,于舟眠都忘了自己听到何处,他转回头跟解签人说:“您继续说。”

“你八月会有好事发生。”解签人道。

“什么好事?”

“这就天机不可泄露了。”解签人回,其实他还能说得再明白一些,但看样子应该是这位夫郞的夫君特意准备的好事,那他便不要出口坏了人家的精心准备。

“多谢师傅。”于舟眠礼貌地谢过解签人,而后扔了两个铜板进功德箱内,解签不是卖签,就收个基础费用,两文钱,谁都分担得起,真正的普惠大众。

听了解签人说的话,于舟眠高兴坏了,他一把勾住林烬的手臂,语气轻快,“你听到了吗?今年是我的好年,而且八月份我还有好事呢~”

“听到了。”林烬跟着于舟眠一起笑着,刚刚解签人的话,他也全都听了进去,“那我便得好好对你,等着你吃香的喝辣的分我一杯羹。”

“分什么一杯羹。”于舟眠眉眼弯弯,“我吃香的喝辣的分你一半,是不是够慷慨?”

“慷慨。”林烬把于舟眠浮与面前的杂发往他耳后一勾,“谢谢我的夫郞。”

于舟眠“噌”地一下,脸便红了起来,成婚几个月了,他还是不适应林烬唤他“夫郞”,这两个字跟有魔力一般,一出现就会让他面红耳赤,心跳加快。

过了后山殿,右边还有一个偏殿,拢共四个偏殿一个正殿,逛一圈下来也花了半个时辰的时间。

林烬和于舟眠把贡品拿了回来,陪着赵婆婆下了台阶,等到了广场平路上,他们才分道扬镳。

庙会中的小插曲,其实也挺有趣的,若不是跟着赵婆婆一起,林烬和于舟眠还不知道到庙里原来还有那么多学问。

两人拎着贡品先回了趟摊子,红雀和邱弘南逛了回去,四人守着摊子,摊子上的糕点已经售空,只剩个空摊子。

“哥哥、哥嫂!”林泽老远瞧着林烬和于舟眠,高兴着又蹦又跳跟林烬和于舟眠挥手。

“糕点都卖了?”林烬问。

“你们走后还没两刻钟时间,就都卖光了。”宋腾答。

林烬想到糕点会卖光,却没想到会这么迅速,既然糕点都售空了去,再守着这个摊子也没意义了,他便和宋腾把摊子收了起来,把东西先拎到官员那儿暂放保存,而后六人一起逛起了庙会。

也是他们摊子收得正是时候,广场正中的台子响起铜锣声,表演即将开始。

百姓们被铜锣声吸引着,纷纷围到台子前,林烬拉着于舟眠,于舟眠拉着林泽,林泽拉着红雀,红雀拉着邱弘南,邱弘南拉着宋腾,六人这么一串拉着,靠着林烬开路,挤到了台子正中的位置。

不过来的时间不早,前面已经站了些人,也有个高的男子站在前头,于舟眠所站之位其实什么也瞧不着。

铜锣声响了好一阵,等着百姓们都聚得差不多了,穿着戏服的戏子哼着调儿上台,好戏开场。

于舟眠实在是看不见,他一直垫着脚尖,想借着这点儿高度看到一些,却还是徒劳无功,只能看见台上戏子头顶的装饰物。

忽而他腿下一空,悬空感让他一把搂住林烬,林烬竟把他抱了起来。

“干嘛呀。”于舟眠羞得不行,四周都是人,哪儿能做这么亲密的动作。

“你瞧不着,我抱着你,高一些。”林烬说,他手臂一屈,于舟眠就坐在他的手臂之上,像坐了把椅子一样。

于舟眠太轻,对于林烬来说抱着他简直是小菜一碟。

因着林烬抱着他,他确实是高了别人一截,但于舟眠实在不好意思,叫林烬赶紧放他下去。

无法,林烬只好把于舟眠重新放回地面,抱着行不通,那就只能当个没素质的人,往前挤挤占个好位置给他。

也许于舟眠当真好运,前头那个男子突然就走了,嘴里还说着没意思、无聊之类的话,给于舟眠腾了个位子出来。

于舟眠赶忙占上,拉着红雀、林泽和邱弘南一块儿站在这个位置,看戏台能看得清晰一些。

不过邱弘南和林泽两人年纪小,就是占了个好位置也瞧不着,林烬可以托起林泽,却不合适托起邱弘南。

所幸俩小孩也无所谓,就是看不着影子,听个声也足够他们开心了。

第92章 第九十二章 庙会(三)

戏台上唱得激情磅礴,场下的百姓们也听得入迷,林烬本不喜欢看戏,但戏台上唱得是《铁血悲风》,上朝安武将军以一敌百的故事,激昂的唱腔竟然将林烬引入其中,宛若身临其境一般。

砰砰两下鼓响,把于舟眠震得小心肝一颤一颤的,他们离台子近,听到乐器声也大些,别的还好,就是镲和鼓的声音叫人遭不住,一个太响,一个太震。

于舟眠正打算往后缩几分,往回一看林烬正微昂着头,看得入迷。

于舟眠想移动的脚又停了下来,他若往后退了,林烬定会陪着他一起后退,他们现在站的这个位置很好,往后退些许便看不着完整的戏台了。

于舟眠难得看见林烬对一件事入迷,他悄悄捂着耳朵重新转回头,不过乐器声响而已,耳朵捂着一阵子就过去了。

林烬的兴致,可不能被他扫了。

台上戏曲唱了半个时辰,戏台下站着的百姓越来越多,林烬和宋腾作为六人中的成年男子,肩负起了保护弱小的责任,两人并排站着将于舟眠他们四人半围着,一定程度上隔开了人流。

又过了半个时辰,曲毕,以安武将军安享晚年为结局,给了百姓们一个好的结局。

百姓们可能不知,但林烬是从武的,他记着清清楚楚,安武将军最后一战浴血奋斗,领着三千士兵击败敌军两万人,算胜,却又不算胜,因为安武将军跟敌方将领同归于尽,其他人发现时,两人坐于马上,马死、人死,安武将军的枪插在敌方将领的腹部之中,任人如何拔动都无法撼动分毫。

战场就是如此无情,九死一生,他运气好,碰到了一生。

思及此,林烬忍不住牵住了于舟眠的手,活着真好。

忽的被林烬牵着手,于舟眠还有些惊奇,大伙儿都看着呢。

于舟眠正想摆手,就见林烬的眼中闪过一抹脆弱,于舟眠忽然就心软了,他紧了紧手,反勾住林烬的大手。

不管别人怎么看了,林烬需要他,他就会一直陪着。

曲终人散,百姓们渐渐散去,戏台恢复宁静。

“这戏写得真好,叫人看了心血澎湃,马上就想参军去。”宋腾也是个热血男儿,看完了《铁血悲风》,他被安武将军的精神所感染着,感觉一身的血都火热起来。

“你真想去参军?我可以给你介绍。”林烬调侃道。

虽然林烬已经不是定北将军了,但以他的人脉,把宋腾安排进军队里可是小菜一碟。

林烬的话一出,宋腾瞬间冷静下来,他一介文人,活了二十几年只跟书打过交道,让他进军队,估计没一日就被折磨得要死。

“我随嘴一说,林兄弟你随耳一听就是,别当真、别当真。”

宋腾的及时服软惹得其他人哈哈大笑起来。

太阳还未落下,广场上的市集依旧热闹,大伙儿都很有眼力劲,没打算打扰林烬和于舟眠,宋腾说有些东西忘了买了拉林泽去,红雀说想再去看看刚刚的镜子,又把邱弘南扯走,林烬知道他们的好意,没有出声阻拦,只是叫他们在酉时末时到摆摊的位置集合一块儿回城。

此次回蕉城得走夜路,六人一块儿行动也安全些。

林烬很久没逛过摊子了,庙会的摊子又和普通市集里的摊子不同,有很多新奇的小玩意儿卖。

“林烬,你瞧瞧这个如何。”于舟眠比他快两步,他站在一个饰品摊前,手里拿着一个发冠。

林烬两步上前,于舟眠手里拿的是一个男款发冠,比起哥儿款的发冠,这个会更质朴萧肃一些,没有多余的钻石、宝石镶嵌,有的只是银丝掐飞鹤纹,花纹复杂,瞧着也精致。

“挺好看的。”林烬道。

他对饰品没什么兴趣,扎头发的东西用个发带就是了,两手一拢发带一束,方便快捷,还费那功夫细细扎发再戴发冠作甚。

不过于舟眠显然是给他挑的,他就是再没情趣,也知道此时得捧着于舟眠的话往下说。

别说,也许是于舟眠给他挑的缘故,林烬瞧这发冠就是比摊子上的其它发冠顺眼一些。

于舟眠没有马上定下,他又在摊子上挑挑拣拣,还问摊主能不能试戴。

得了摊主的允许后,于舟眠摆了摆手,叫林烬弯下腰来,既是为林烬挑的,就得他戴在头上看看。

林烬乖乖地任于舟眠摆布,每个发冠落在他的脑袋上,他都会问一句,“如何?”

于舟眠给林烬试戴了四个发冠,还是最开始的发冠最好看。

“老板,这个多少钱?”于舟眠拿着第一个发冠问。

“一两银子二百文钱。”摊主很快答了价格。

这个发冠做工精致,若在银饰铺子里卖的话,没个一点五两定是拿不下来的,可这儿是庙会上的摊子,于舟眠还是想讲讲价。

于舟眠和摊主博弈了两个回合,摊主说着买两个给他们少一百文,已经是很大的让步了。

于舟眠揽住林烬的胳膊,脑袋一歪,撒娇道:“那你给我挑一个。”

于舟眠开了口,林烬想也没想,就开始挑起来。

发簪不合适于舟眠带,男子的发冠又太素,林烬便把视线落在镶有宝石的哥儿发冠上。

于舟眠的性子既清冷又有些倔强,太淡的宝石配不上他,林烬挑来选去,找着个镶有靛青色宝石的青莲纹冠。

青莲出淤泥而不染,正是于舟眠。

“这个,如何?”林烬拿着发冠站到于舟眠面前,语气中还有一些小紧张。

“我很喜欢,就这个吧!”于舟眠道。

于舟眠也不喜欢那些矫揉造作的饰品,这个发冠正合他心,就像为他量身定做似的。

镶有宝石的发冠会更贵一些,靛青色青莲纹冠售价二两银子四百文。

于舟眠一听这价,顿时觉着这发冠也没那么好看了,他道:“我的发冠还很多,买你的就好了。”

林烬知道于舟眠是心疼钱了,他道:“就拿圣上赏的那笔钱来买,当圣上赏我们的如何?”

于舟眠被林烬说服了,心甘情愿掏了钱,把两个发冠买了。

这发冠说来贵,但比起铺子里的便宜,也是赚了。

摊主乐呵着打包发冠,林烬和于舟眠就站在摊子前等着。

忽然,于舟眠猛得扭过头,两手动作可快,一巴掌拍死只蚊子,他的注意力全都在蚊子上头,完全没注意到从他身侧路过的白子溪。

广和庙开庙会这么热闹的事儿,白子溪自然不会落下,他带了个姑娘来逛,这姑娘算是他的爱人,两人已经在谈婚论嫁了。

白子溪瞧着于舟眠,正打算开口与他打招呼时,想起了之前于舟眠跟他说的话,那话便憋在嘴边,又落了回去。

于舟眠和林烬不知道说到什么,两人皆是笑容洋溢,于舟眠比他上一回见时又好看了些,笑容也更灿烂了。

白子溪离于舟眠越来越近,心跳不自觉地加快,他想要于舟眠在他不开口的时候就注意到他。

于舟眠确实是回头了,却是为了打蚊子,完全没管白子溪这侧。

白子溪紧张的心在听着于舟眠跟林烬分享打蚊子的事情时,渐渐恢复。

是他错了,他被利益熏了心,没守住他的珍宝。

白子溪最后看了于舟眠一眼,回过头陪他的姑娘说话。

两条走势不同的直线,经过一点儿以后,只会渐离渐远。

白子溪的内心挣扎,于舟眠一概不知,他把掌心亮给林烬,一个黑色的蚊子印就印在他的掌心偏左下的位置。

“你瞧,蚊子!”于舟眠跟和长辈分享喜悦的小孩似的,语气活泼,可可爱爱,“还想咬我,不可能的。”还带着不少的骄傲。

“没想着我夫郞竟如此厉害!”林烬从怀中拿出手巾,把林烬手中的蚊子擦去,“什么蚊子,敢污了我夫郞的手。”

于舟眠任由林烬帮他擦干净手,道:“你好像比以前更乐意开玩笑了。”

“是吗?”林烬将手巾收起,他倒是没注意到他有什么改变的地方,应该是生活如意,所以人才会变得活泼一些?

“这样挺好的。”于舟眠道。

以前的林烬太过沉闷,有什么事儿都往心里搁,很少说出口,现在活跃起来后,更有人气了。

两人拿着包好的发冠刚转过身,迎面就走过来两个蓝眼睛、骨骼深邃的人。

没想着广和庙庙会竟有如此大的面子,连西域人也来了,来的西域人似乎还不少,还有些人带了西域的特产来,摆了摊子。

官府这下可是下血本了,不知把他们招来花了多大的劲儿。

西域人的脸跟朝国人的脸差很多,一眼便能认出来,走在街上常吸引旁人视线。

“瞧什么呢?”林烬见于舟眠的视线一直黏在那两个西域人身上,不免有些吃味。

于舟眠似乎闻到空气中有醋的味道,他赶忙把视线收回来,哄着林烬道:“就是西域人少见,多看了两眼。”

他勾住林烬的手,道:“走吧,我们还有好多的摊子没有逛,要在酉时末赶去集合,咱们可得紧着些。”

第93章 第九十三章 休息。

林烬特意包了一辆牛车,车厢内坐了他们六人后,便是他们在庙会上买的东西。

车厢内满满的,有吃的、有穿的、有玩的,可谓是琳琅满目。

牛车悠悠往前晃着,大伙儿还是头一回一块儿坐着牛车回家,有种别样的滋味。

林泽手扶在车厢边上,昂着头看着天上繁星。

于舟眠瞧他这动作实在危险,开口劝了句,“可小心些,别等会跌下车了。”

头一仰起来,身体的重心就不知落在哪儿了,若此时马车一个颠簸,把林泽摔下去了,那大伙儿都来不及救人的。

林泽乖乖收了视线,道:“今儿个的星星和月亮可真亮,咱们只牛脑袋上一盏灯亮,却还能瞧路瞧得清楚。”

牛脑袋前挂了个明亮的油灯,给牛车师傅指路,后头车厢一片漆黑,只能借着自然光看清四周。

夜里的路跟白日不同,潜藏着位置的风险,稍微亮些也好,安全。

牛车行了一个多时辰,深夜时才入了城。

牛车先到宋腾家,宋腾便先下了马车,他买了不少东西给宋媳妇,还是林烬帮着搬了点儿,才能两个来回就搬毕。

剩下林烬他们依旧回林于糕点休息,如今时辰不早,邱弘南一个人回家不安全,他们回村里也折腾,便决定在城里再歇一晚。

今日忙活庙会的事儿,大伙儿都累得不行,存着的糕点原料也用尽了,林烬和于舟眠商议之下,便决定明日放个店假,让大家伙休息休息,休整状态。

大家实在是累坏了,随意用水刷了牙、抹了脸,就各回各的位置歇息,林泽没了兴奋的劲儿,躺入地铺内,没一会儿便睡着了。

没听着林泽左翻、右翻的摊煎饼声,林烬一夜无眠,一场好觉睡到了天亮。

二月二日清晨,林烬第一个醒来,铺子外头已经有摊贩叫卖早餐的声音,新的一天来了。

这处都是商铺,没有居住区,故而大伙儿叫卖也无需选着时候,来了即喊,也不怕扰着百姓。

林烬从地铺里起来,将被褥折好,去了后院小声地洗了把脸,轻手轻脚的开了后院的门,外出买早餐。

铺子里只有糕点的原材料,没菜、没肉的,让红雀起来做早餐也做不了什么,还不如直接在外头买了,省事又便宜。

不知道于舟眠他们什么时候起床,林烬就没买那些容易坨的汤食,而是买了方便的包子,肉包五个、菜包五个、茶叶蛋五个,再加五杯热豆浆,丰盛的早餐。

于舟眠、红雀和邱弘南三个哥儿可能吃不完,到时他和林泽再帮忙收尾就是了。

林烬自己先啃了一个肉包,肉包内肉馅丰富,一口下去油汁炸开,比以往的肉包好吃多了。

这里头应该有肉价稳定的原因,尤记得上回吃肉包还是在整治官商勾结之前,那肉包,若不是包子正中心放了点儿肉馅,他还以为买着了做成包子状的馒头。

林烬少有如此悠闲的时候,他闲逛与街市之间,听着街道内人声鼎沸,他不觉着吵闹,反而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随意溜达了一会儿,林烬掐着时间回了林于糕点,刚把大堂门打开,就见阳光从门缝钻入,正照在刚睡醒的林泽脸上。

林泽猝不及防被阳光一刺,他赶忙抬手遮住阳光,眯着眼睛看着林烬,“哥,快把门关了,亮。”

林烬长腿一跨,跨进大堂内反手将门关上,那抹刺眼的阳光消失,林泽看见了林烬手中的油纸袋。

包子的香味漫在大堂内,林泽肚子适时地响了起来。

“起来洗漱。”林烬把早餐往四方桌上一放,赶着林泽起来。

林泽的瞌睡虫还未散尽,但手脚还是比脑袋快一步,迷糊着就从地铺里爬起来,再被春日清晨的温度冻得打颤,脑袋清醒起来。

林泽去后院洗漱,林烬弯着腰把他的地铺折好。

“谁家夫君如此贤惠,都会帮着折被子啦?”于舟眠从后院进来,一见林烬已经把两床地铺折好,打算抱着回后院放,便出言调侃了一句。

虽说于舟眠穿的还是昨日的衣裳,但他头上戴了昨日在庙会买的那个青莲发冠,衬得他气色红润,神采奕奕,一点儿瞧不着累的影子。

林烬侧着脑袋从被褥侧边看他,于舟眠站在阳光底下,整个人灿烂迷人,引得林烬抱着两床被褥,站在原处一动不动,跟入了迷似的。

于舟眠没想到林烬居然会看他看得痴了,他面上微红,不自然地扶了下脑袋上的发冠,从阳光下走入屋内,靠近林烬打了他的手臂一下,“一直抱着被褥不觉着累?”

林烬这才如梦初醒,道:“这个发冠配你,正正好。”

忽如其来的直球发言,让于舟眠耳廓发热,他双手并拢推着林烬的后背,害羞道:“你赶紧把被褥抱去后院仓库放着吧。”

于舟眠起得早,红雀和邱弘南也不是睡得晚的人,多日来的上工习惯早让他们睡不了太晚,于舟眠正在大堂把桌椅恢复原位时,红雀和邱弘南也赶来帮忙了。

五人在大堂吃了早餐后,邱弘南回了家,林烬和于舟眠他们则回村子。

趁着今日休息,林烬打算去找宋英义一趟,把引蜂的事儿做了。

林烬寻到宋英义家的时候,他院子里正传来阵阵劈柴声。

林烬拍了宋英义的院子门,黄宝跟着一起扒拉。

久没带黄宝出来玩,林烬就顺便带着它出来晃荡晃荡。

“谁啊。”院子里的劈柴声停下。

“宋兄弟,是我,林烬。”林烬道。

接着就是一阵脚步声响起,院子门从里面开了。

“林兄弟你来得这么早,哟,黄宝也来了。”宋英义看着黄宝,对着它“嘬嘬嘬”了几声,引得黄宝尾巴转得飞快。

“不给吃的,光嘬可不成。”林烬难得跟宋英义开了个玩笑。

“给,怎么不给。”宋英义把劈柴的斧子往旁边一放,进了屋子把昨日吃的剩骨头抓了一块丢给黄宝。

黄宝得了块大骨头,啃着就跑边上享受去了。

“今儿个引蜂?”宋英义问。

“如果你方便,那自然是越早越好。”林烬道。

之前买的槐花蜜已经快耗尽了,早些自己备上也省了花钱再买。再说,自家产的蜂蜜不知道品质如何,如果做了用不得,还得再去之前买蜜的铺子买蜜。

“成啊,等我把院子收拾下就能去。”宋英义道。

院子里除了还没砍完的柴火,还有几个方方正正的木头箱子,做工不是很精致,但好歹四四方方的,仔细看来,其中一面下头还开了小孔,不知作何用处。

“对了,你吃早饭没。”宋英义一边抱柴火,一边跟林烬说着,“要是还没吃,我灶上有热着的馒头。”

林烬自然是应说吃了,但没说吃了什么。

宋英义和林烬的关系已算熟络,林烬说他吃了,宋英义便没再强行要他吃几个馒头。

这人饿了不会客气,不必要他逼着。

院子收拾好后,宋英义先让林烬进屋,跟他一起把防护的装备穿上。

想引蜜蜂,就躲不了跟蜜蜂亲密接触,宋英义早备好了东西,装了纱网的斗笠,厚实的手套和袜子,将两人全副武装起来,不给蜜蜂任何钻空子的地方。

这些个东西一穿起来,人就显得有些臃肿,林烬觉着行动不便,开口问道:“必须都得穿着吗?”

“必须。”宋英义检查完自己身上的装备,又到林烬面前检查他身上的东西,“那些蜜蜂可精,就是穿成这样,都有可能被它们叮着。”

两人穿好防护装,宋英义让林烬帮着,拎那些个四方盒子。

“这又有何用?”林烬问。

他实在没见过这种盒子,盒子上头有盖儿,里面一片片的木板放着,不知是干什么用的。

也难怪林烬没见过蜂箱,毕竟他都在战场上厮杀,就是这几个月回了村中,也都做的地里活儿、铺子活儿,跟蜜蜂完全搭不上任何关系。

“这是蜂箱,你的蜂蜜就从这儿产。”宋英义道。

“这就是蜂箱?蜜蜂会乖乖待在里头?”林烬问。

“是呐,等我把蜂引来了,再跟你说说如何照顾。”宋英义说。

宋英义的本职还是猎户,他只负责把蜜蜂引来,后头照顾蜜蜂的事情就得落在林烬身上了。

跟蜜蜂打交道有很大的风险会被蜜蜂蛰着,这事儿危险,林烬舍不得让于舟眠来,便自个儿揽了养蜂的活儿,他皮糙肉厚,被蜜蜂盯着把刺儿拔了,再涂上药,没几天就能好。

以前他在北方也被叮过几回,回回都是这般好的。

宋英义跟蜜蜂打过不少交道,被叮得多了,最初的害怕都被叮散了去,如今他面不改色,完全不惧蜜蜂。

林烬身上的伤口比蜂叮的口子不知大了多少,再疼的伤他都熬过来,区区蜜蜂叮他也不惧。

两人雄赳赳气昂昂地往宋糕婆家那块地儿去,不惧蜜蜂,才能顺利引得蜂、赚得蜜。

第94章 第九十四章 成功引蜂。

林烬带着宋英义到了宋糕婆家的地里,槐花树长得好好的,有些甚至已经开了花。

因为槐花树开花有了花粉,所以他们没有引蜂,田里都有几只大老远飞来的蜜蜂在采蜜。

出来采蜜的都是工蜂,而且只有寥寥几只,说明蜂巢并不在这附近。

“咱们得去找蜂巢,把那个蜂巢放进空蜂箱里。”宋英义道。

寻蜂巢、挪蜂巢可不是个简单的事儿,稍有不慎就会被叮得满脑袋包。

黄宝在田地里撒欢地跑,一会儿在树底下撒泡尿,一会儿去刨坑,好不自在。

“哪儿能找着蜂巢?”林烬问。

他没干过这种事,脑袋里没有一丝头绪。

“跟着工蜂回家就知道了。”宋英义说。

一见两人挪了脚步,黄宝机灵着也跟了上去,两人在离田三百米的地方,寻到了蜂巢。

今儿个艳阳高照,蜜蜂们也是生龙活虎,除去到外头采蜜的工蜂,其它工蜂围在蜂巢四周,“嗡嗡嗡”响,很是扰人。

宋英义把一个空蜂盒打开来,随后把盖子递给林烬,叫林烬看准时间把蜂盒盒子盖上。

“瞧着这么多蜂我还有些紧张。”宋英义把装有蜂蜜水的瓶子拿出来,又扯了扯手上戴着的手套。

“不然你与我说如何做,我来挪蜂巢?”林烬出声道。

林烬没跟蜜蜂打过交道,他的动作快、准、狠是没错,可蜜蜂们最讨厌的就是快、准、狠,所以转移蜂巢的事情,还得宋英义亲自来。

宋英义自然是拒了林烬的请求,他确认自己全副武装没一丝纰漏后,拿着蜂蜜水就在蜂巢四周泼洒着。

蜂蜜水一撒,四周瞬间弥散开甜蜜的味道,黄宝被这股味儿吸引着就要过去凑热闹,还是林烬伸脚一拦,轻脚踢了黄宝一下,叫它去边上玩,才阻止了黄宝往蜜蜂聚集处去。

黄宝可没穿防护装备,只靠一身原生皮毛,恐怕是挡不住蜜蜂的攻击,到时他带一只肿成两倍的黄宝回去,肯定会被于舟眠骂的。

林烬手中拿着空蜂箱的盖子,眼睛直直盯着宋英义的动作,他不知道宋英义为什么要撒蜂蜜水,但此时是挪蜂巢的重要时刻,他便把心中的疑问先压在心底。

宋英义说了蜜蜂喜静,人的动作也不能太大,此刻林烬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乖乖站着等。

宋英义把一瓶蜂蜜水都撒干净后,工蜂们都从蜂巢里飞了出来。

此刻的蜜蜂最是躁动,得等它们稍稍冷静下来一些,才能动蜂巢的主意。

蜜蜂一飞出来,就有几只绕在林烬的面罩前嗡嗡叫,还好它们的刺长不过斗笠的边儿,只能在外面绕着干着急,完全攻击不到林烬。

宋英义站在原处也是一动未动,跟个人型雕塑一样,被蜜蜂围着丝毫不慌。

两人站定约半个时辰,蜂群们才冷静了些许,宋英义挑着时间拿着长杆把蜂巢打了下来,再把蜂巢又快又轻地挪进空蜂箱内,林烬看准时机盖上盖子,转移蜂巢就算成功了。

两人拿着装有蜂巢的蜂箱回到田里,宋英义把蜂箱底下的出口用木片封着,暂时不放蜜蜂出来。

新挪位置的蜜蜂们得适应一阵子,最好明日再放它们出来采蜜。

一到光下,林烬才发现宋英义的面上红了一块,“你被蜜蜂叮了?”

“被一只叮了而已,把刺拔了涂点药就好,没事。”宋英义倒是没当一回事,才被一只蜜蜂叮到,今天属实是运气好。

把蜂箱在一个平空地放好后,两人先回了宋英义家中,把一身的装备脱了去。

春日不热,但一直闷着又要干活,也是起了一身的汗。

“林兄弟,得麻烦你帮我把刺拔了。”宋英义说。

这蜜蜂叮的位置也刁钻,叮在了宋英义的下巴处,宋英义自己瞧着镜子是发现不了的,其实就算叮在别处,以铜镜的清晰度来说也不易发现在哪儿,还是得找人帮着拔了才行。

“我看看。”林烬接过宋英义手里的工具,他往宋英义红肿处最中央看去,一根小刺就扎在宋英义的皮肤之中,刺儿太小,没仔细瞧着还真容易略过去。

林烬抬了手,用手中精精细的木夹子夹着小刺一头,往外轻轻一拔,将整根小刺连根拔了出来。

拔刺也是个精细活,力气大了容易夹断,力气小了又拔不出来,就得适当的力度才行。

“如何?可把刺儿连根拔了?”宋英义问,蜜蜂刺太小,有没有拔出来他自己没什么感觉。

“整根拔了,你去上药吧。”林烬说着,手中木夹子一松,蜜蜂刺就落入地上,再瞧不着。

宋英义进了屋内涂药,林烬刚想问宋英义木夹子放哪儿,就觉着脚边刺挠,低头瞧去,是黄宝在挠他的裤脚。

黄宝除了迎接人时会挠人裤脚,其它时候都是很乖巧的,从不会这般。

林烬蹲下身子,看着黄宝的面儿,总觉着哪儿奇怪,却又不知道怪在哪里。

黄宝见林烬看不出自己的异样心里可是着急,甚至都张嘴“汪”了两声。

这不汪则已,一汪,林烬才发现了奇怪的地方。

黄宝黑色鼻头上面的皮肤肿了一块儿,显得鼻头大了几分。

“你也被蜜蜂叮了?”林烬说。

黄宝又“汪”了一声,像是在应林烬的话,它挨了林烬一脚,听话地跑老远儿自个儿玩着,只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它这只可怜的“池鱼”还是没逃出蜜蜂的掌心,鼻头上被叮了一下,又疼又肿。

林烬哭笑不得,没想到黄宝居然还会被他们波及到,他道:“坐好,我给你看看有没有刺。”

林烬托着黄宝的狗头,在阳光下仔细找着蜜蜂刺,许是黄宝跑步的动作太大把蜜蜂刺颠掉了,总之林烬找了一刻钟的时间,都没发现蜜蜂刺的踪影。

既找不到,只能直接涂药膏了,只是不知道人用的药膏对狗来说有没有作用。

一听林烬也要药膏,宋英义还以为他也被叮了,拿着药膏出来时,才听说是黄宝被叮了,引得他哈哈大笑。

宋英义一边给黄宝涂药,一边嘲笑着,“那些蜜蜂当真无差别攻击,连黄宝都被殃及了。”

宋英义看了眼黄宝的头,“瞧瞧,这鼻子一肿,太好笑了。”

宋英义的嘲笑声实在太大,最终得了黄宝一口,不过黄宝也没用力气,只是恼怒之下啃了宋英义一口,连犬齿印都没留下,跟闹着玩儿更像。

“这些你带回去,每日给黄宝涂两回,也不知道有用没得,先涂了再说。”宋英义嘴上笑着黄宝,其实心底还是疼着它的,这药膏不便宜,但他还是挖了一点儿分给林烬,让他给黄宝上药。

“多谢宋兄弟。”林烬也没客气,家中没备这种药,拿点儿回去也是应急用。

宋英义抬手锤了林烬一拳,道:“咱们哪儿跟哪儿。”

午时刚过一些,林烬就带着黄宝回来了,宋英义本来还要留他吃饭,但林烬想着出门前没叫红雀别做他的饭,还是回家吃为好,便拒了宋英义,反邀他回家吃饭。

说起来他和宋英义已经很久没聚过了,但宋英义这回没来,他说他下午还有别的事儿要忙,一来二去占去不少时间,便说着下回再来。

路上黄宝安静不少,应该是被蜜蜂叮疼了,整只狗正郁闷呢。

林烬这一路上遇着不少回家吃饭或者外出送饭的村里人,大伙儿眼熟林烬,就会跟他打招呼,招呼打得多了,林烬也就被村中人认同,认为他也是望溪村的一份子。

林烬走了会儿,远远望着炊烟渺渺,他加快了些步伐。

推门进了自家院子,一个人也没瞧着,只是听着后院有动静,厨房也有动静。

后院大抵是林泽在忙,林烬便钻进了厨房内,没曾想今日下厨的人不是红雀,竟是于舟眠,于舟眠绑着襻膊、穿着襜衣,手中拿着个木铲子在锅灶内翻动,红雀站在他身侧,口头指导着。

“今儿个怎是你下厨?”

炉灶炒菜的声音太大,加着教的人认真,学的人也认真,于舟眠和红雀谁也没注意着林烬站在厨房口,这一声猝不及防的话,把两人都吓了一激灵。

“你怎么回来这么早,菜还没炒好呢。”于舟眠说。

“宋英义那里忙活好了,我就回来了。”林烬跨过门槛,走到于舟眠身边,锅中炒着白菜炒猪肉片,阵阵菜香传入他的鼻子内,“今日怎么想着自己下厨了?”

“索性闲着也是闲着,我就想跟红雀学做菜。”于舟眠回着林烬的话,脑中还记着刚刚红雀说的步骤,手中速度不减,“往后红雀嫁人去了,咱们还能巴着他给咱们做饭吗?还是得自己学点儿。”

红雀一听,立刻出声反驳,“哥儿,我可以不嫁人的。”

红雀还没想过自己嫁人的事儿,一想着嫁人就要离开于舟眠,他是百般不乐意。

“说胡话呢?”于舟眠说。

“没说胡话。”红雀答。

“你总有一天会离开我们组建新的家庭的。”于舟眠说,红雀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如今他有了个好的归宿,不可能自私着把红雀绑在自己身边。

哥儿总是要成婚的,红雀是哥儿,他终究也会成婚,于舟眠学做菜,也是未雨绸缪着,怕红雀离开那天的到来。

于舟眠的心是好的,但落在红雀耳朵里总有些刺耳,他甚至觉着于舟眠是在赶他走,他眼里含着泪,说了于舟眠一句,“坏哥儿”,跑出了厨房。

第95章 第九十五章 小摩擦。

“红雀!”于舟眠喊了一声,当即就把手中的木铲子交到了林烬的手中。

林烬自然地接过木铲子,让于舟眠追出去时小心地面别摔着了,便接了炒菜的活儿。

村里的地没有城里的平坦,如果只看着前方没有注意脚下的地,很容易被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石头绊着。

半途接手,林烬不知道于舟眠往菜里都加了些什么,只能用木铲子沾起些菜汁尝尝味儿,再决定要加什么调料进去。

前院动静很大,林泽从后院拿了个小铲子跑到前院来,“哥!发生什么事了?”

“舟眠和红雀闹了点矛盾,舟眠追他去了,没事。”林烬缩减语言,用简单的十几个字告诉林泽事情的经过。

闻言林泽松了口气,“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怎了。”

一家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难免会起些摩擦,就是再和谐的家人们也会如此,他上回也跟林烬闹过脾气,后面还是和好如初。

虽然林泽不知道矛盾因何而起,但于舟眠和红雀不是家人胜似家人,肯定很快就能和好了。

“林小子,前头咋了?”后院忽然传来呼唤声,这声音有些年纪了,像是个老者的声音。

“没事儿!我马上回来。”林泽赶忙回道。

林烬听着声音,问林泽:“谁在后院?”

“宋志广伯伯。”林泽答。

林烬对这个人名不太熟悉,“谁?”

林烬记不得宋志广也意外,毕竟宋志广只在村中活动,几乎不上城里,林烬与他不过只见一面,记不得也是正常。

宋志广是上年下大雨通沟时他们帮过的邻田爷爷,他常年种田,也种过花花草草,他每回种的花、草被他家儿子拿去城里卖都卖得很好,所以林泽今日才会请他到后院瞧瞧,看看那些即将要开花的花枝们。

经过林泽一提醒,林烬才想了起来,他把人名和人脸何在一起,总算明白除夕那日他们到村中广场去,与他们搭话的人是谁了。

林泽说完话便回了后院,明天可能会下雨,所以今日就得把肥料加了,趁着下雨让肥料渗入土壤之中。

*

这头,于舟眠没跑多远就追上了红雀,两人气喘吁吁的,谁也没说话,先把呼吸理顺了再说。

于舟眠拉着红雀的手腕,牵着他往溪边去,这条小溪是林烬和林泽抬水的小溪,离他们家不远,来回只需要一刻钟时间。

此时正是饭点,溪边没有什么人在,倒是给了于舟眠和红雀一个谈心的空间。

红雀嘴上怨了于舟眠一句,但还是乖乖地任由于舟眠拉着他。

两人寻了块大石头,在上面坐好。

“说吧,为什么突然发了脾气?”于舟眠问。

哥儿心海底针,于舟眠多少能猜到红雀是因为什么而生气,但还是得听他亲口说了,才能确定自己想的是不是错的。

红雀听了这声问后,两手绞着衣摆,有些扭捏,不知道从何处开口。

于舟眠也不急,他耐心地等着,期间没有说任何一句话,毕竟这时候说话会打断红雀的思绪,反倒适得其反了。

等了好一会儿,红雀才开了口,只是说话的声音实在小,差点被涓涓流过的溪水声给遮了去。

“哥儿说我迟早会嫁人,好像在赶我出去似的。”

他已经没了家人,倘若哥儿也赶他走,那他就真没了可去之处。

“我想待在哥儿身边……不想嫁人。”红雀垂头丧气着,说出自己的心声。

现在的生活太过美好,以致于他不敢赌那个可能性,赌那个夫君不知道是什么品性的可能性。

林烬是个好男子,但这样的男子在朝国是少中之少,更多的都是三妻四妾、左拥右抱的普通男子,今日喜欢这个,明日可能就换了口味喜欢那个。

只是朝三暮四倒还好,他曾听过有男子家暴的事儿,把妻儿打死后被老丈人告上衙门,当时这事儿闹得轰轰烈烈的,给他留下不小的印象。

他害怕,怕自己识人不清,也遇上个这样的“恶魔”。

红雀拉住于舟眠的手,抬眸看着他说:“哥儿,我必须得嫁人吗?”

红雀眼里含了泪水,让于舟眠心中一软,他伸手抱住红雀,轻轻拍着他的背,“是我错了,是我想得薄浅了。”

哥儿是要成婚不错,但不成婚也不会有什么影响,最差不过被别人嘴上几句,嘴巴长在别人身上,他们控制不了,任他们说去也不会掉一块肉下来。

红雀靠在于舟眠的肩头上,眼睛窝在他的肩窝里,闻言他摇了摇头,闷声说着:“哥儿没错。”

听着红雀无条件维护自己,于舟眠心里软得一塌糊涂,“傻红雀,都这时候了还维护我呢?”

红雀两手攥着于舟眠侧腰的衣服,他抿了下嘴,继而说道:“我知道哥儿对我好。”

二十多年以来两人都是这么过来的,一块儿成长的情意不是逢场作戏,都是真情实感。

“咱们红雀不想嫁就不嫁,哥儿现在有了铺子,能养得起你。”于舟眠拍着红雀的后背,柔声安慰道。

这句话就跟一股清泉一般,流入红雀的心中,再化为热流从他眼中流了出来。

自流放一事过后,红雀就学着情绪内敛,学着自强自立,一股劲憋在心头无处发泄,今儿个会跟于舟眠闹脾气,应该也有这股劲的原因。

信任的人要赶自己离去,才是压倒红雀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过现在这根稻草消失了,变为一方小舟,托着他的心悠悠而去,成为了他的避风之处。

几个月来的委屈,在此时爆发开来,红雀紧紧抱着于舟眠,大哭特哭。

哭出来也好,情绪一直憋在心口不发泄出来,久了可是会坏掉的。

说起来,他已经很久没有憋过坏情绪了。

红雀的心情他大抵能理解,以往还在于家时,他也是这样的,不过跟林烬在一起以后,想说什么就能说出来,再也不用畏手畏脚,不用怕哪句话伤到别人的感觉,可是畅快多了。

于舟眠想红雀也能如此畅快。

但红雀大抵是做不到的,他和林烬是夫夫,关系近,而他们现在住的又是林家,红雀作为他的侍人,本就和林家兄弟隔了一层关系,不知不觉之间就得他们眼色行事,真得畅快恐怕只能在他俩独处时才能畅所欲言。

如此也够了,总比憋在心口好。

红雀这一哭哭了好一会儿,哭得于舟眠半个肩头的衣服都湿了。

“别人说哥儿和姑娘是水做的,我现在算是明白了。”于舟眠说。

面前人哭得眼眶红红、鼻头红红,让于舟眠不得不说个话来,调节一下气氛。

“哥儿——”红雀撒娇道。

“好了,把眼泪擦擦。”于舟眠从怀里将手巾拿出来,轻柔地给红雀擦脸,“这样回去,大伙儿还以为我把你骂哭了呢。”

红雀被布搁着眯了下眼睛,还是为于舟眠说话:“谁敢这么以为,我就骂谁去。”

两人和好携手回家时,已经过了半个时辰多。

林烬一人负责午餐,等他捯饬好了,两人刚好回到家中。

“回来了?刚好可以吃饭了。”林烬身穿襜衣,正把菜往院子里端,瞧着两人回来,没问其它的话,叫他们洗手吃饭。而后他又往后院叫了一声,“林泽、宋伯,吃饭——”

本来以为回来就能有饭吃,没想到到最后竟是由他张罗起大家的餐食。

于舟眠帮林烬端着碗,跟林烬说着:“对不起,撂了摊子给你。”

事发突然,当时他完全顾不着其它的事情,红雀不是望溪村的人,他怕红雀跑远后追不着,跑到了什么危险的地方。

“无妨,做顿餐食而已。”林烬倒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一家人相互扶持正常得很,“就是做难吃了你们不许嫌弃就是。”

林烬不会做饭,白菜炒肉做好后,他把于舟眠放在桌上已经备好的菜一锅炖了,再按着自己的理解加了调味料,最终餐桌上只剩两盘菜,一盘白菜炒肉,一锅一锅炖。

大伙儿坐在院子中央吃饭,黄宝绕在一旁,扒着于舟眠的脚汪汪叫。

于舟眠心软,它靠这招已经吃了不少好吃的。

“好了好了,知道了。”于舟眠夹起一块猪肉,正要投喂给黄宝时,发现它的鼻头肿得老大,“黄宝你怎么了?怎么鼻子肿这么大。”于舟眠把筷子往碗内一放,一扭头看向林烬,“林烬,你看黄宝,它的鼻头肿了!”

“被蜜蜂叮了而已,已经涂过药了,没事。”林烬淡定地吃饭。

听到黄宝没事,于舟眠才重新夹起猪肉扔给它吃,不过黄宝现在这个样子实在滑稽,于舟眠投喂完后就捂着嘴偷偷笑着。

林泽也探了头出来看着黄宝,见黄宝的鼻筒子肿成往常的两倍大,也跟着偷偷笑了。

红雀瞄了一眼,也被逗笑,一家人都在嘲笑黄宝,不过黄宝顾着吃,也顾不上别人嘲笑它的事儿。

宋志广被留下来吃午饭,见着黄宝的样,他道:“就是不涂药,过两日也好了,狗就是皮糙肉厚、好养活。”

第96章 第九十六章 小蜜蜂~

“宋伯,今日瞧了后院的花儿,觉着如何?”于舟眠道。

宋志广吃饭的动作一顿,道:“林小子养得挺好的,那些花儿没两日就会开花了。”他伸手夹了个菜进碗里,“开花后你们有何打算?”

“装进盆里卖了?还是就这么搁着。”宋志广问。

农家人种话从来都不是为了自己欣赏,在后院搭个花园,那是贵族家才干得出来的事儿。

正是因着贵族家喜欢买花装饰家里,把花挪进盆里当盆栽的生意才会长久不衰。

“装入盆里吧。”于舟眠道。

一开始他种花是为了自己瞧的,现在铺子开起来,人也忙碌起来,没空管后院的花儿,等盛开以后放几盆在家里欣赏足以。

“成。”宋志广应着,“不过你们得先去城里买些花盆回来。”

村子里有卖花盆的,不过不是什么高级材质的花盆,由竹子编成的竹花盆,这种花盆透气性好,价格也低,就是贵族人家不大喜欢,既要带去城里卖,贵族人家不喜欢便失了价值。

“好,等花盆买回来,我在喊林泽去请您来。”于舟眠道。

宋志广应了,说他们随时都可以去找他们,毕竟他一介老头还有儿子养着,每日也就是理理农地的土,没什么别的事儿做,闲得很。

夜幕降临,家中只剩自家人在,出去鬼魂的玄珠马也回来了,林烬将院子门锁好,拉着玄珠马拉石磨。

明天他大概会留在村里做引蜂的事情,所以得做好后勤工作,减少于舟眠他们在铺子里的活儿。

“林烬。”于舟眠从主房里探出个脑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