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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火光一掠而过, 匍匐在壕沟中的光团应声瘫软——“天眼”的攻击穿透了土壤和荆棘,不偏不倚的击中了射雕者的躯干;与此同时,寂静的营帐中传来了喧哗与惊呼:值守的卫兵听到了“天眼”发射的动静;一抬头刚好看到夜空中掠过的尾焰, 当然是惊骇莫名,难以理喻。不过, 汉军的军纪到底还是有保障的, 在短暂的惊愕之后, 四面的岗哨立刻传来了狂奔的脚步声, 卫兵们迅速取下火把, 列队冲出营帐,查看火焰的落点;而在呼喊的命令声中,皇帝甚至能听到穆祺的大叫:

“不要慌, 不要慌!是谁启动了天眼?是谁启动了天眼——哎呀!”

他大概是被谁踩了一脚,只能一瘸一拐的跟着卫兵冲出门外, 去检查天眼的打击对象;皇帝则咳嗽一声, 从容收好望远镜,拍一拍身上的土沙, 再顺着阶梯徐步下楼。相较于不明所以且慌慌张张的卫兵, 从头到尾把握全局的皇帝陛下当然更清楚打击的状况;按照先前的教学, 他打开的是天眼的“非致命模式”;如果穆祺的讲解没有差错,那这一发打击应该不至于要了匈奴射雕手的小命, 顶多制造一场漫长持久的痉挛和昏迷;所以他根本不必着急忙慌的凑上去显眼, 可以淡定的、平静、优雅的姗姗来迟, 显示自己的地位。

不过,也许是太优雅、太从容了一点, 等皇帝陛下溜达着赶到营帐外的现场,当值的高级军官基本已经来齐, 连大将军豆匆匆披甲到位,检查这场突如其来的袭击;四面火光熊熊,侍卫军官列队整齐,将中间团团围定;有几个年轻气盛的新贵军官转过头来,向姗姗来迟的某人怒目而视。在他们看来——不,在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人看来,居然胆敢在大将军之后到达,那简直就是肆无忌惮的傲慢、叫人难以忍受的愚蠢——简直应该立刻拿下,当众痛打三十大棍,以彰军纪的威严。

可惜,有些人天生就不懂得看眼色读空气敬重权威;刘某——或者应该称呼为王某——相当自如的无视了这些不满的眼神,大摇大摆走到人群的c位、军中地位最为尊隆的大将军身侧,怡然自得的左右环顾,自顾自下了命令: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军中静了片刻,好几人用惊骇之至的目光看着这个莫名其妙的疯批,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胆子用这种口气说话——就算是皇帝的宠臣,圣旨敕封的什么“护军”,这样的态度也实在是太极端了:肆无忌惮、公开下令,难道以为军队是自家的东西,可以呼来喝去,毫无顾忌?

因为大将军并未表现出什么怒气,底下的军官也不好擅自发难;但这样目空一切的无耻态度,当然得不到任何正面的回应。这样尴尬的局面持续了片刻,还是某位穆姓方士好心开口,递了一个台阶:

“前面抓到了一个昏迷的匈奴人,现在还在设法叫醒。”

聪明人说话点到为止,在看到刘先生现身的那一刻,穆祺已经猜到了调动“天眼”,释放那两发攻击的人选,当然不会当众提到敏感内容;而站在中央的大将军目光逡巡,同样从方士的神情中猜出了某些端倪——早在出发之前,天子就曾特招大将军,叮嘱他对方士的某些奇异之处“稍加宽容”;所以,三个主事的人心照不宣,根本没有提到半刻钟之前的异样,就好像天空中突然闪过一道火光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他们自然而言地避开了追根溯源的正当程序,转而将话题拉向安全领域。

“这是匈奴的射雕手。”大将军端详片刻,同样做出了判断:“匈奴的射雕手,为什么会潜伏在此处?无怪乎岗哨毫无反应。”

为将者要有知人善用的本事。大将军一语定谳,算是替当天当值的哨兵卸下了最大的罪责;不是哨兵不用心,而是敌手太强力。汉军的巡查制度防一防小规模的突袭也就罢了,遇到这种顶尖精锐的孤狼式特种作战,那确实是力有不逮——除非,除非长安的天子同意某些人最疯狂大胆的计划,把朝廷的底裤典当成黄金到现代去买一大堆远红外设备和匈奴彻底爆了,要不然大家只能在必要的历史局限前认了。

作为癫狂到满脑子和蛮夷爆了的疯子,穆氏现在表现得相当正常。他只是向前一步,借着火把的光亮低头打量昏迷的俘虏,然后得出了一个理所当然的结论:

“这肯定是出身匈奴高层的贵族,而且多半还是居住在漠南王庭的贵族。”

考虑到穆姓方士对汉匈关系的一头雾水,这样的判断简直称得上莫名其妙。刘某有些愕然:“你怎么知道?”

“看颜色看出来的。”穆祺用木棍拨开俘虏蜷缩的手,点一点他大拇指的指甲,在根部新生的月牙层上,可以隐约看到一点淡淡的蓝色:“这么快的时间就能沉淀这么多色素,看来匈奴上层是真的嗜酒啊。”

为了在溶液中显现出某些梦幻般的颜色,方士店铺中售卖的所有酒精都添加了一点色素——无毒无害,却极难代谢分解;这些顽固的着色剂会残留在血液中,随着循环附着在新生的组织上;于是生长较快的手脚指甲之上,难免就会多出一点颜色。

当然,刀口舔血的骑兵也未必会在意到这点细微的颜色。但这无疑是个极好的判断指标,有资格能享用千辛万苦走私过边境的长安顶级奢侈品,这少说也得是个身家豪富、地位尊隆的贵人。而这种尊隆显贵的大致出身,同样可以通过颜色来稍作判断——穆祺掺入酒精中的色素会在半密闭的空间中缓慢氧化;漠南王庭的距离不够,运输时间太短,所以色素呈现为淡淡的蓝;如果要长途运输到漠北乃至西域,那么路途漫长,色素充分氧化之后,应该会有一种稍稍醒目的紫色。

所以说,穆祺并没有什么高人一等的推理能力、灵妙敏锐的未卜先知;他只是老老实实按规矩在作判断,整个思路非常之枯燥无味,说出来绝无新奇之处。可是,现在显然没有时间解释什么色素氧化的基本原理了,所以穆祺一语带过,并未多言,只是摆出了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汉朝普遍迷信,当一个御用的方士拿出一副“说了你们也不懂”、“天机不可泄露”的高傲架势时,哪怕三公九卿、诸侯藩王,都要稍退一步,表现出应有的敬仰。

果然,大将军瞥了方士一眼,没有继续追问。他沉吟片刻,仿佛在思索匈奴漠南王庭的布置——两国交锋旷日持久,大汉同样在北方的腹心安排得有棋子;不过,这些绝密的人员安插只有最高层的最高层才能知悉,大将军斟酌着这些绝密情报,得出了一个理所当然的结论:

“匈奴单于应该就在附近。”

这个判断石破天惊,浑然不知所起;但四下里寂静无声,却绝没有人敢于质疑大将军半句——喔,除了某位“王姓商人”;他抖一抖眉毛,居然望了过去:

“为什么?”

“为什么”?这一句话比刚刚的判断还要叫人吃惊,有数道凌厉的目光立刻射了过来,几乎刺穿某人的脸皮——大汉的规制,朝廷的规制,军中的规制,哪里容得了一个外来人公开询问大将军?军令如山,不容移转;《司马法》云“国容不入军”,孤军在外,大将军就是绝对的统帅,下属侍奉将领,就仿佛臣子侍奉皇帝;难道你这浑人当着皇帝面前,也是这么大声小声、直接发问的吗?

放肆!!

可惜,大将军的脾气还是太好、太温和了,远没有昔日彭王治军、后应者立斩的暴烈惨酷;他停了一停,居然答话了:

“这是冒顿单于的旧例,精兵不可擅离王庭。”

“这又关冒顿什么——”

王某人忽然闭嘴,神色微变;与他一起露出恍然之色的,还有竭力维持高深莫测的穆某人:

喔,冒顿单于啊!

冒顿单于,统一漠北鞭笞月氏,草原所向披靡的雄主;而此匈奴之开国雄主,流传于汉地的诸多事迹之中,最为显赫有名的,恐怕还不是他困窘高帝侮慢高后的奇耻大辱,而是他上位的方式——所谓鸣镝弑父是也。

以《史记》的记载,冒顿单于的父亲头曼宠爱后妻,意图废长立幼;冒顿于是私下里操练精兵,以鸣镝为号,率亲信远射狙击,将亲爹射成活靶;从此弑父登位,开一世之霸业。而如此惨烈凶暴的继承法,也理所应当的留下了历史的后患。无论冒顿如何试图抹杀扭曲这一往事(当然,以匈奴人平均胎教肄业文化水平,想抹杀也实在没那个段位),他都已经用血的故事证明了一个道理:只要掌握了一支精锐部队,并在恰当的时机杀死单于及其近臣,那无上大权就是唾手可得,再不会有任何阻碍。

李二陛下逆取顺守、千思百虑,小心踩钢丝踩了一辈子,都尚且留下玄武门继承法这个大坑,把大唐继承顺位炸成个稀巴烂,让后代永不能摆脱宫变与权谋的阴影;更何况冒顿的鸣镝弑父凶暴残忍,粗鲁处还要比玄武门之变难看百倍不止?有此模范在前,那草原上的鸣镝继承法当然是勃勃生机、人才辈出,各个都肯定在私下里憋着大招。攘外必先安内,此之谓也。

在这种真体制问题下,单于们的决策是非常清楚的。既然其余权贵拥兵自重后随时都可能发动政变,那就必须保证对军队的绝对控制。这种绝对控制甚至不是安插几个亲信就能放心的,毕竟匈奴文化弱肉强食,你说什么“忠诚”,估计左右贤王听着都想发笑;要想保证王庭安全,单于就一定得随时与最精锐的部队呆在一起,保证暴力工具时刻在眼皮子底下运行——除非他很想哪天吃着火锅唱着歌,头顶就突然射下来一支鸣镝。

所以,到了这一步,逻辑链就非常清楚了。射雕人不可能一个人跨越茫茫草原,他能摸到营帐附近,说明他所隶属的精锐部队离此处不远;他所隶属的精锐部队离此处不远,那单于就必然离此处不远。这个判断条理分明,严丝合缝,是只有熟稔匈奴内情的人才能察觉的细节。

“可是。”穆祺诧异道:“单于居然敢如此接近大军么?”

“不是不可能。”大将军道:“单于率领的必然是最顶尖的骑兵;这样的骑兵不会长久驻扎在一个地方,隔一段时间就会移动方位;只是知道骑兵‘在附近’,而不清楚具体的方位,那也没有什么意义。更何况,纵然有所发现,那骑兵行军速度极快,我们也未必追得上。”

他停了一停,又道:

“……再说,相比起匈奴军队的后方,可能对于单于来说,前线还要更安全一些呢。”

单于可以调动全草原的军队,但单于调动全草原的军队有点不太可能。没错,作为一个还算统一的政体,匈奴各部都有服从王庭贡献军队的义务;但因为冒顿以来遗留下的神经传统,单于根本不知道这些名义上被自己调动来的部队中会不会有什么内鬼;要是他亲儿子亲女儿亲侄子亲弟弟勾结了哪个外族强盛部落,乘着开会时给上面来上一箭,那大家就只有一起号天了。有鉴于此,一旦军队调动、人多眼杂,那单于最安全、最保险的的所在,居然是汉匈交战的前线——没错,匈奴人很可能打不赢汉军,但至少失败了之后,单于可以反手把他亲儿子亲女儿亲侄子亲弟弟拖下水先送一波,而不是脑门上插一根鸣镝独自去见长生天——这一点非常重要。

因此,双方历年大规模作战,单于都是不惧弓矢、亲临一线;这不是因为匈奴贵人比大汉皇帝更有勇气胆略,而是因为双方都选择了最安全的指挥所。对于王庭高层来说,汉军的弩箭比后方的鸣镝要安全得多,这就是匈奴的地狱笑话。

大将军说得有点含糊,但穆祺仍然领会了这个意思。他忍不住长叹:

“……这就是制度的优势啊!”

这句话是真心实意的。没错,虽然大汉的封建帝制不是没有弊端,但孝文帝之后关中朝廷能顺利传承三代,仅平稳性上就实在吊打草原蛮夷太多;无论你怎么鄙夷黄老与儒家的保守封闭,人家现在宣扬的那套尊老孝亲、父子有序的思想就实在是最先进的思想;大汉超越匈奴,不仅仅是器物技术上的超越,更是文化与制度上的全面吊打;大汉皇帝至少不用整天担心太子拉拢将军敲自己脑门,在这一点上,刘家不但远胜漠北,更足以令李家羞愧难当。

这是一句毫无掺假的好话。可惜,在心中有暗病的人听来,再动人的好话也有难以言说的刺耳;所以老登立刻转过头来,向穆祺投射了冷冷的目光。

显而易见,在皇帝陛下觉醒出用眼发射斯派修姆光线的功能之前,这种眼刀对厚脸皮的角色毫无威慑。所以,陛下又移开了目光,平淡开口:

“仲——大将军方才说,如果不知道单于的方位,就算清楚双方距离,也是无可奈何?”

“不错。”大将军颔首:“单于不会没有预备,动作肯定会相当迅速。就算我们现在严刑拷打这个射雕手,也必定是来不及了。”

与匈奴人交战多年,长平侯已经太熟悉他们的伎俩了。他非常清楚,无论自己用什么样的酷刑拷问,这个射雕手都一定会咬牙死撑上至少两个时辰;两个时辰后约定返回的时间已过,单于军队立刻就会转移。等到汉军撬出情报星夜杀到,能抓住的恐怕只有骑兵丢下来的几匹病马,根本就是得不偿失。

“原来如此。”王某平静道:“拷打情报是来不及了……那如果不需要拷打,直接就能找到单于军队的位置呢?”

大将军稍稍挑眉,终于露出了一点诧异的神色。而王某浑然不顾四面疑惑惊骇乃至愤怒的目光,向穆祺显露了一个微笑。

“其实有人是可以做到的,是不是?”

穆祺皱起了眉。

第62章

说实话, 王某这一次是真的太过分了一点。他现身以来,对大将军不恭不敬,无礼无耻, 是第一大罪状;不恭不敬后显露出这样狂妄自大、愚蠢无能的本质,则是第二大罪状——什么叫“有人可以做到”?谁可以做到?

草原上两军对垒, 最大的麻烦甚至都不是运筹帷幄克敌制胜, 而是怎么在这天苍苍野茫茫一望无涯的广漠草原上找到道路。没有标记、没有辨识物, 甚至没有明显的草木间替, 即使最老道、最敏锐的土著向导, 也难免会在这连绵起伏永无休止的草甸中迷失方向,更遑论人生地不熟的汉军——长久以来,汉军在草原上的行军都只能依赖几条相对固定的熟悉路线, 稍稍偏离就可能误入全军覆没的死地;在这种严酷的前提下,有人居然还敢鼓吹不用拷问情报, 就能直接找到单于的方位, 那岂非是漠视了朝廷数十年来在寻踪定位上所有的努力,妄图将军队置于孤注一掷的险境?

军中无戏言, 单单这一份狂妄自大, 他就该杀头!

不过, 大将军并未开口。而被王某有意无意睥睨的穆姓方士则沉默了片刻,抬头望向夜色昏沉的远处。

“我想。”穆姓方士慢慢道:“单于舍得派一个射雕手到这里来, 总不会只是看一看营帐的布置。不如先看看此人藏匿的马匹, 再做定夺。”

这同样是很合理的请求。即使在匈奴上层, 射雕手也是极为难得的顶级精锐,待遇丰厚、地位尊隆, 当然不会在简单的任务上随意轻掷;换言之,能搞明白射雕手此行的目的, 同样可以推论出单于的大致策略。

方才两发火焰各自击中两处,追寻轨迹并不困难,大将军左右顾盼,想叫几个人去把湖边昏迷的马匹拖到此处,却见人群中低声应诺,晃悠悠升起了一只手来——那是今天当值的哨兵,看到火光后狂奔出门检查现场,已经提前在水边看到了隐藏在草丛中的那匹马。虽然仓促一眼,分辨不出什么细节,但有的事情却是记忆犹新,到现在也不敢稍有遗忘。

“回,回大将军的话。”那哨兵小声道:“小人到湖边看过,那匈奴人的马驮着一口麻布口袋,口袋里都是死——死老鼠。”

死老鼠?

顶级精锐星夜突袭,哪怕背一袋火油预备放火都算说得过去,带一袋死老鼠纯属不知所谓;围聚的众人神色诧异,都有茫然不解的迷惑;火光摇曳之中,只有穆某人的神色微微一变,露出了一点诡异的神色。

他道:“老鼠?”

总之,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非常之奇怪了。确认了“死老鼠”几个字后,那位一开始还表现得相当正常的穆姓方士脸突然扭曲了起来;他不顾军中的礼制,居然强行挤到了大将军身边,在将军的耳侧嘀咕了几句莫名其妙的话。然后——然后大将军脸色也变了。他沉默片刻,环视左右,居然开口下令,让在场的士卒全部返回营地,各守本位,一个也不许外出!

诶不是,这正常吗?

营帐外刚刚有了这么大的变故,不大张旗鼓严厉追查也就罢了,居然还将士卒集体禁足,甚至不许外出查探,白白放过近在咫尺的重要情报;这样的举措大大违背常理,简直令高层军官亦错愕莫名、万难理喻。不过,军中纪律严苛,长平侯的威望又绝不容质疑,大家再诧异迷惑,亦只有默然听令,列队预备折返,最多只能向那个穆某人——明显能影响主将决策的穆某人投去一个古怪的眼神。

——然后,在他们众目睽睽之下,那穆某人又在将军耳边说了一句什么。于是,长平侯稍一踟蹰,下了一道更古怪的命令:

“让军医准备草木灰,今晚就要。”

所有士卒都被收拢入营地,各处都点燃了火把,重新派人严加把守、四散巡逻,夜色深沉,各处已经寂静一片,只能听见远处野狗低沉的吠叫;方才一番乱哄哄的莫名骚乱,仿佛已经悄然消弭无踪,再不留什么痕迹

亥时三刻,一个漆黑的人影靠近了营帐。他隔着栏杆向哨兵出示了令牌,并回答了当日的口令。早就接到指示的军官隔着木栏核对了令牌,命人打开栏杆,用火光照亮通道;黑影匆匆入内,被哨兵接引着绕过鹿角和门楼,走入一间小小的营帐——整个流程寂寂无声,除了开始的口令以外再无人答话,接引的哨兵们甚至刻意与黑影保持了距离,绝不接近他三尺以内。

虽然已入深夜,营帐中仍然是灯火通明。眼见黑影现于帐外,留守在后方的几人——从大将军、霍侍中、王某人,到两位郑姓郎君,全部都站了起来。不过,并没有人向前走上一步,大家只是站在原地,隔着中间的一道透明柔韧、近乎无有的什么“塑料”帘幕,眼巴巴望着外面。

黑影摇了摇头,并未出声。他脱下身上拢得严严实实的黑罩袍、头顶的兜帽,摘下手上的橡胶手套、紧绷在脸上的黑布口罩,将这些布料统统掷入营帐外熊熊燃烧的火盆;然后弯腰打开地下的木箱,取出各项用具,开始严格的消毒流程——先在衣裤及鞋面喷洒高锰酸钾溶液,再以含碘溶液清洗拉链及纽扣的缝隙,最后以酒精喷涂双手双臂,乃至于清洗面部;整套流程做完,他还要在门外静立五分钟,等待呼啸的寒风吹干所有的消毒药剂,然后才能长长叹气,掀开那张透明的帘幕。

他揉搓着被寒风吹得麻木的脸,只说了一句话:

“的确是一袋死老鼠,还有不少死了的兔子和土拨鼠。”

“死了的兔子和土拨鼠。”王某人重复道:“怎么死的?”

“肯定是病死的,因为尸体有明显的肿胀现象。”穆祺道:“当然,到底是什么病很难判断,毕竟我也没有条件做活检……不过,这至少可以证明,匈奴人绝对是有意要搞一波大的。”

什么叫“有意要搞一波大的”?在场所有人都是对匈奴的专家,非常清楚这些蛮夷的底细,晓得匈奴很喜欢在战前搞巫蛊诅咒,什么“巫埋羊牛,于汉军所出诸道及水源上,以阻汉军”的玩意儿,多年来层出不穷;当然,如果仅仅搞点巫蛊诅咒,那大汉其实没什么资格鄙夷匈奴,毕竟长安天子匠心独运,在迷信癫狂上还要更胜一筹。可是——如果说可是——匈奴人搞这一套诅咒操作,并非出于简单的迷信,而是源于某种原始巫医的经验科学呢?

这就是所谓“有意搞一波大的”;而一旦证实了这一点,那整个事情的性质,可就完全变了。前者还可以说是迷信老登胡作非为,一不留神闯下了塌天大祸;而后者嘛——后者就只有一个评价了:

“通常来讲,草原上老鼠最常见的病症只有一个——鼠疫。”穆祺轻声道:“如果真是有意而为,那无异于蓄意向军队散播鼠疫——黑死病——甲号病——仅次于天花的顶级传染病——太疯狂了。”

的确是太疯狂了,但似乎也只有这个疯狂的猜想可以解释眼下一切的异样。为什么匈奴单于要将珍贵的射雕手浪费在一个简单的侦查任务上?因为只要这个任务成功,那就将收获到千百个射雕手亦不能取得的战果,完全值得孤注一掷——更何况,装着死老鼠的马匹可是一直匍匐在水边,而射雕手悄悄接近的营帐,恰恰也是汉军存储辎重的仓库。

“太疯狂了。”穆祺重复了一遍:“简直是反人类。”

什么叫反人类?两国对战彼此厮杀,各为其主、自有立场,其实也不能上纲上线到这种地步。但战争打昏了头用这种下作招数,那就完全突破了可容忍的底线。

这种事情最大、最可怕的关键甚至都不是坏,而是蠢——无可救药的愚蠢;匈奴人根本不知道他们在玩弄的是怎样可怕的东西,也理所应当的不会避忌任何结果。这甚至都不是恶意不恶意的问题,或者说匈奴人对汉军的恶意已经是整个事件中最无足轻重的部分了——细菌与病毒又不是刀枪棍棒,依靠原始巫医那点经验主义根本无法控制;而一旦那些巫医玩脱了整出个大活,被草原培养皿培育出来的细菌倒灌而出,那会是怎样恐怖的亡灵末世?

别忘了,当初欧洲缠绵数百年不绝的黑死病末世,可就是成吉思汗西征馈送的大礼!

显然,这是最糟糕、最不妙的消息之一。仅仅一个匈奴人其实相当无所谓,大不了派遣卫青霍去病逐一发射铁骑;但现在匈奴人似乎有作死往粪坑里丢炮仗的嫌疑,那作为搬不走也挪不动的倒霉邻居,汉人的心情当然不会有多美妙。

此寥寥数语解释之后,大将军皱了皱眉。说实话他听不怎么懂穆祺的指责,但只要看一看穆某人的脸色,也知道这个情况确实不妙——因为穆姓方士都摆不出那副高深莫测的神经气质了,说完“反人类”之后,他的脸已经完全拉长,露出了某种极为厌恶、反感……乃至于隐约带着畏惧的表情?

营帐中几人彼此对望,王某低声开口:

“有这么严重?”

“比想象的更严重。”穆祺道:“严重得多。”

说完这一句后,他缓缓深吸了一口气,仿佛是在痛下什么决心;当然,这个决心并不难下,如果说先前还有种种的顾虑,那么在亲眼见证了匈奴人的无知与癫狂之后,穆某人心中的天平已经极速失衡,并果断导出了某个不容置疑的结论——往粪坑里扔鞭炮的疯子是绝不能容忍的,一切正常人都必须要联合起来,不惜代价的阻止这种反人类的蠢货。

他道:“匈奴单于的卫队现在在西南方向,距此处二百里左右。”

营中沉默了片刻,王某人的瞳孔微微一缩。

显然,虽而先前开口敲了穆祺一竹竿,暗示某人“知道单于的位置”,但王某心中早有成算,晓得穆祺肯定会奋力反击,不会让自己白白敲出情报;他甚至也早已做好了准备,打算和穆某人私下勾搭勾搭、彼此交换。但现在——现在,穆祺居然一个条件不提,直接就公开了手中底牌,那反差之大,当然就更令人匪夷所思、难以理喻。

为什么穆氏会有这样大的变化?除了王某虎躯一震霸气四射这个颠公痛改前非纳头便拜这种小到忽略不计的情况之外,那就基本只有一个可能——匈奴搞的事情实在太大,大到穆祺都没心思和他掰扯条件了。

有这么严重么?

没有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半文盲就是这样的悲哀,连问题的轻重缓急都很难分清。不过还好,在场仍然有几位聪明人能充分领会到穆祺的意思,明白这个暗示下的恐怖——比如两位被硬拉来的郑姓郎君——一般来说,在面对与过去之“自己”相见的尴尬场面时,他们往往会保持绝对的静默,全程望地,置身事外;但现在,现在这个事实在太大了。所以大郑郎君犹豫片刻,还是低声开口:

“确认是单于的卫队么?”

“当然。”穆祺道:“驻扎在两百里外的都是骑兵,还是精锐骑兵、披甲的骑兵——除了单于之外,没有人有这个牌面了吧?”

无论表面上如何互喷,作为在对匈战略上高度一致的极端派,老登与穆祺的思路都相当之不谋而合;他说穆祺知道单于的位置,穆祺确实也知道——因为早在“天眼”发动之后,架设在三蹦子顶棚上充电的无人机已经腾空而起,悄无声息飞入了夜空;这架花了血本的无人机搭载的探测仪器绝不是区区一架小型望远镜可以媲美的;在高空巡视几刻钟后,远红外设备隔着茫茫草原锁定了远处的庞大热源;而机载的ai快速运作,通过红外线衍射后的电磁波谱分析出了热源的大体结构——ai推断出,热源处聚集的是大量代谢旺盛的青壮年,而且相当多都配备有金属材质的护甲。

不要说严重缺乏金属的草原了,就算大汉累积了七十年的积蓄,要凑出一批具甲骑士驰骋疆场,都得是咬牙切齿、刮干国库的豪奢举止;这种部队堪称是国家暴力机器精粹中的精粹,足以扭转冷兵器时代战场胜负的决定一手——因此,连冷静旁听的大将军都忍不住直起了身,语气大有波动:

“披甲骑兵?大致有多少人?”

“四千左右,还有很多备用的马匹。”

“……四千左右。”大将军沉吟少许,喃喃自语:“单于下大本钱了呀。”

确实是大本钱。以大将军的情报,匈奴王庭砸锅卖铁(真正意义上的砸锅卖铁,毕竟金属太实在匮乏了),大致可以凑出八千多具甲骑兵;如今一气带出大半,真可以算是疯狂梭哈,直接all in了——四千多骑兵还不足以动摇大局,可设若阴毒的巫蛊之术稍有成效,汉军在行军中爆发了难以控制的瘟疫;那精锐骑兵趁机劫营,效果可就……

都是战场上历练出的高手,单于能想到的大将军一瞬间也能想到,甚至还要忍不住感慨对手计策的阴毒老辣——这种算计委实是周密之至,上线下线都极高;成功了自然获利无穷,就算汉军侥幸识破诡计,最多也不过损失一个射雕手而已。毕竟,精锐骑兵移动的速度实在太快,从常理上讲是追不上的。

不过,常理只是常理;常理上来说射雕手就算被活捉也会硬挺两个时辰以上,为单于部队腾出足够的警戒与撤退的时间;但现在——现在,仰赖于某些微妙诡异的意外、超越常理的技术,他们居然不小心打破了单于设置的绝对安全区,获得了足够充足的余裕:要知道,从射雕手被捕到现在,才过去了不到三刻钟的时间;换句话说,他们还有一个多时辰的时间,可以从容的安排……

“将军。”侍立在侧的霍侍中忽然开口,语气急促:“只有四千人而已!”

四千人!不多不少正正好,恰恰卡在“还能应付”的范畴之内;如果能够抓住这意外所得的一个多时辰,那么调动军队来一波突袭,绝对可以给单于带来猝不及防的惊喜。这样天降的馅饼,岂容随意错过?

“如果要夜间行动,那就不能调用太多人,劳师动众,速度也慢。”大将军屈指敲击桌板,顺着外甥的话接了下去:“将如今中军的骑兵凑一凑,七八千人总不成问题。以七八千人突击,匈奴人未必能够防备”

“但恕属下直言,即使匈奴人毫无防备,战果也不会太大!”霍侍中居然再次出声,即使当着亲舅舅的判断,亦绝无让步之意:“敌军以逸待劳,以客欺主,随时可以后撤;就算我军占了突袭的优势,也未必能拿下多少人来!”

骑兵作战,移动速度就是关键;汉军星夜奔驰二百里余地,抵达战场时马力已经疲倦;而匈奴人原地休整,体力尚且充足。就算猝不及防难以匹敌,只要单于能整顿军队迅速转移,汉军追之不及,也只有徒呼奈何而已——一波流的突袭或许可以啃下几百人,算得上个不小的“胜利”,但相对于这罕见的良机,仍然是太浪费、太可惜了。

不过区区几百人而已,又何足道哉!

大将军回头看向自己的外甥:

“你以为该怎么办?”

“立刻拣选壮士,着铁甲、持强弓,携火器,备双马。”霍侍中一字字道:“还有一个多时辰,完全来得及。”

七八千人一拥而上是奈何不了匈奴精锐部队的;能留住具装骑兵的只有另一队具装骑兵;要想痛击强敌、在单于最心爱的武力头上来一发大的,就必须抛弃一切奇技淫巧的幻想,同样用汉军的精锐部队正面猛攻、强突硬凿、死咬不放;只要这一口咬住了,那必定可以痛得敌人发狂。

作为骑兵战术的顶尖大师,长平侯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可是——

“按这个法子办,军中的骑兵装备立刻就要消耗一空。”

“但将军应该知道,这是唯一能痛击酋首的办法。”霍侍中道:“装备不够还可以补足,但这个机会实在不容错过。如果——如果一举成功,这场大战就是胜利在望,再无阻遏了!”

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绝无回转,以至于穆祺都略微惊愕,悄悄去看某些真正的行家——比如两位郑先生;似乎是察觉到了他的目光,大郑郎君并未开口,却隐约向他的方向点了点头。

不错,设若霍侍中的谋划真能“一举成功”,那这场战争的确就进入灌水时间了。和借助工事地利来回撕扯的漫长攻防战不同,速度和攻击是骑兵绝对的生命;如果汉军神兵天降后真能咬住匈奴不放,那单于骑兵跑不掉也防不住,就等同于被拖进血肉磨坊里反复凌迟,最轻最轻也是一个大败亏输、伤亡过半的结局,甚至搞不好还会点出全军覆没的恐怖分支。

四千多具甲精锐骑兵,在一次突袭中被消耗殆尽,这个代价,谁可以承受?

在生产力及金属冶炼能力极度匮乏的年代,具甲骑兵是真正的活爹,国家机器最核心最关键的暴力零件,字面意义上的吞金兽——培育一个具甲骑兵,意味着军队起码要准备两到三件备用的铁甲及兵器、挑选最顶尖最勇武,待遇起码不低于中低级军官的骑士,以及大量的骏马——这些骏马的饮食标准甚至要高过长安的富户;它们只能□□筛的细粮不能吃一丁点粗粮,它们只能喝烧滚后凉得刚好的水不能喝生水,它们要有充分的活动场地和训练时间,它们稍有不适就要延请兽医,它们到寒冷和炎热时都要吃巨量的糖和新鲜蔬菜;你要精心伺候这些两条腿和四条腿的活祖宗,才能勉强拉出一支可用的重甲部队。

总的来说,养成一个具甲骑兵的花费或许比不上等重的黄金,但与等重的白银相比,却是绝无逊色。所以汉匈两个大国,几十年来打得天昏地暗大道磨灭,榨干了骨髓也只榨出几千重骑兵来,那是真的养不起更多了。

——那么,这么珍贵、这么了不起的部队,如果被人一上手就霍霍掉四千呢?

这么说吧,罗马帝国鼎盛之时的条顿森林战役,将领瓦鲁斯也就是一时鲁莽送掉了三千骑兵,就气得罗马奥古斯都屋大维痛哭流涕,到死都念念不忘“还我军团”。罗马的战略局势亦为之一变,再也不能窥伺易北河防线;而设如一口气伤亡四千精锐,那约等于长安天子一战将卫、霍及关中勋贵子弟全部葬送,绝对能让皇帝当场吐血(真吐血),并永久改变朝廷权力格局,摧毁皇权所有的威严——如果运气不好一点的话,老刘家甚至都可以提前物色独属于自己的老歪脖子树了。

这样的结局,如果一锅扣在生产力还更为薄弱的匈奴头上,那爆裂的烟花,必然是更加璀璨夺目,令人心旷神怡——到了那个时候,单于恐怕就该明白,被鸣镝插着脑门见长生天,其实也不算什么太糟糕的死法了。

有鉴于这样辉煌可期的未来,霍侍中的反复催请也就可以理解了。永远改变汉匈局势的天大机缘就摆在面前,由不得有识者不心痒难耐;万一一发得中,那真是以小博大的绝佳样本。

当然,这样天大的机缘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吃到嘴的。调动重甲骑兵突袭敌人,这种计策说起来倒是简单;但军队又不是自动运作的npc,要领着这几千精锐骑兵星夜突击,完美完成任务,带队的人必须要有极高的军事素养——而这样的人物,肯定是很难找的。

自然,如果真的豁出去玩一波大的,那大昔日的将军自己也可以领着人去做一回;但现在身为主将负三军之重,有的事情是真不能亲自出手了。他必须要将事情托付给下属;但兹事体大,托付是否得人,也实在极可忧虑。

那么,应该选择谁呢?

第63章

说实话, 现在营帐中也就只有那么屈指可数的几个人,大将军又不可能立刻叫人来开扩大会议(毕竟还要顾忌御用“方术”的机密),所以根本就是选无可选。但长平侯仍然面露犹豫。毕竟, 不管从哪个方面看,让自己的外甥, 一个初上战场的年轻人, 负责这样重大的军事行动, 都太过于冒险, 乃至于接近癫狂了。

霍侍中向前了一步:

“属下斗胆请战。”

营帐中寂寂无声。长平侯依旧在做思索, 穆祺稍一犹豫,则又望向了真正最有资格下论断的当事人:

——现在的“你”,应该能够应付这个任务吧?

面对穆先生的目光, 低头望地的小郑郎君终于微微一动,抬起头来, 回望了穆氏一眼:

……差不多吧。

穆祺眨了眨眼睛, 不再东张西望。大将军则缓声道:

“如果要备双马,那军中大抵只能凑出五千多骑兵。”

五千多对上匈奴人的四千余, 数量上倒也的确有优势, 但并没有大到所向无敌、可以锁定胜局的程度, 仍然需要极为精细微妙的操作;对于新手而言,这样的操作肯定是相当大的考验。

“属下愿意承担这个责任。若有差池, 唯有效死, 绝无苟活之理。”霍去病立刻道:“而且, 以明击暗,原也不必五千这么多, 一对一也足够殄灭贼寇了!”

匈奴是四千余人,那他带去突袭的兵力也是四千余人;剩下的一千骑兵还可以留在后方做预备队, 防备紧急情况,这才是合乎情理、合乎规制、合乎战场逻辑的做法。

但毫无疑问,如此自信肆意,乃至自请削减兵力,必定更加重了大将军的忧虑。长平侯左右环顾,忽然出声询问:

“王先生以为如何?”

全程边缘吃瓜的王某人愣了一愣,不觉抬起头来。显然,他根本没有料想到会有此当头一问,因此根本反应不过来。以正常逻辑而论,王某人的军事水平也就是个一般,根本不能搅和这样关键的决策;不过这也没有关系,因为他与他的场外援助心有灵犀,只要小小一个眼神,彼此就能默喻。

“我觉得。”他慢条斯理道:“年轻人就是要闯,冒一冒险也没有什么;就算一时不熟悉,让长辈——让人在旁边看着提点几次也就是了(他望了望两位郑姓郎君)……当然,兵者大事,务须谨慎;能够多一层保障,还是多一层保障比较好。不过,这就要看外援是否稳定可靠了。”

他又转过头来,温文尔雅:

“穆先生,你觉得呢?”

“我觉得。”穆先生面无表情:“外援的可靠性与稳定性是绝不容置疑的。不过,请允许我提醒你一点,外援并不擅长骑马。”

“喔,这倒没什么。”王先生愉快道:“我们可以把你——我是说把外援绑在马上,一起赶赴前线,绝不会耽搁什么。”

穆祺板起脸,再不说话。而王先生停了一停,更愉快的下了结论:

“那么,我想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

大将军略微皱眉,扫了一眼这古怪之至的氛围;面对两人莫名其妙的对话,他大概不是没有疑惑,但沉默少许之后,他终于没再多说什么,只道:

“既然如此,去病,详细说一说你的思路。”

这场临时的军事仅仅只持续了半柱香的功夫,半柱香时间后,大将军立刻下达军令,调动人员唤醒军马,预备紧急出发。这样毫无征兆的召集最考验军队的纪律性,往往会搞出不可控制的营啸,但所幸有长平侯坐镇全局,弹压异动,一切依旧井然有序。整队之后,由大将军简单训话并讲解战略目标,并任命行动的主将——年方十七的霍侍中。

当然,这并不算什么。军中第一讲究威望,第二讲究实力;大将军的威望无可比拟,霍侍中随同行军以来历次演武,实力也足以服众;但最令众人惊讶的,还是部队编制的安排;大将军居然把那几个方士也一同塞进了这支精锐骑兵,要他们“随同参赞”!

一群从未上过战场的近臣,又能参赞个什么?

不过,这样的疑问终究毫无意义,已经习惯于服从主将权威的军人默然听命,绝没有质疑半句。

子时一刻,挑选出的精锐骑兵集结完毕,人衔枚、马裹蹄,自营帐正门疾驰而出,迅疾消失于夜色之中。

虽然足有四千余人,但散开奔驰在茫茫草原之中,却并没有多余的声响,仿佛只是无尽大海里起伏了一点小小浪潮,前后左右都只有披拂暗淡的野草,连方向亦绝难分辨。人匍匐在马匹上前进,只能感觉头顶月光如水,面部寒风凌厉如刀,割得皮肤疼痛难忍,乃至会触发难以想象的晕眩——

“呕!”

穆祺浑身抽搐,喉咙里禁不住发出了哀鸣——不详的哀鸣;坐在他身前,正专心驾驭马匹的王某人倒吸一口凉气,迅速向后伸出一只手去,按住了穆某的脑袋:

“要吐转过去吐!”

是的,虽然王某人在宣称“可以把外援绑在马上”时不是没有过幸灾乐祸的喜悦,但他很快就发现他失算了。“把人绑在马上”当然可以解决骑术不佳的问题,但绑上去后人也就变成了无法挪动的累赘,额外还需要有个骑手来控制马匹——而以现在的人员配置,霍侍中要居中指挥整个部队,绝不能附带累赘;两位郑姓郎君要随同左右、紧盯大局,防止新手将领出纰漏;所以算来算去,能带上穆祺的居然只有——

“我?!”王某的声音变尖了:“这怎么可能!”

可惜,事实就是如此,不以任何愤怒为转移。穆祺还是坐上了王某人的马,前身紧紧贴在他的后背上,还要拼命抓住他的衣服,防止从马屁股上滑脱。如果换一个场景,这大概也是相当温馨乃至暧昧的场面。但很可惜,穆祺先前的警告是确确实实、毫无差错的;所以,在充分体验到了马匹狂奔时的颠簸与眩晕之后,穆氏很快就抵受不住,喉咙里开始格格作响,令人惊恐万分。

“不许吐到我的身上!”王某咆哮道:“转过头去!转过头去!我的天呐——”

王某这一辈子有过无数策马驰骋的美好回忆,但无论是与卫霍纵马上林狩猎骑射,还是软香在怀携美同游,都绝没有过这样恐怖的体验——普天之下,有谁敢在皇帝的后背上吐得稀里哗啦、狼藉遍地,让挑剔、龟毛、尖酸的孝武皇帝毛骨悚然、战栗莫名?孝武皇帝身前,又什么时候经历过这样的恐怖压力,偏偏又不得不咬牙忍受,不能稍作挣扎?

某种意义上,这大概也是独一份的殊荣,可以超越史书一切记载的异闻;不过,作为承受异闻的当事人,皇帝的心情绝不会美妙就是了。

如果换做平常,死鬼皇帝大概会递给穆氏一块土砖,建议他当头一下将自己敲晕,到了目的地后再由旁人叫醒,也省得受路途中颠簸的苦楚;但现在这个简单粗暴的方法却并不可行,因为穆祺需要随时解读那什么“无人机”发来的消息,为军队纠正行进方向。所以他只有忍耐,忍耐这颗随时会发动污秽攻击的定时炸弹。

狂奔一百余里地后,位于中军的霍侍中吹响口哨,命令骑兵于一处避风的平地暂歇;按照训练多次的条例,骑兵们束紧盔甲、整理装备,同时检查马匹的耐力——一个着甲持兵的骑士将近五六百斤,即使再健壮神骏的马匹,驮着这样的重物狂奔百余里地,体力也要大大消耗;也正因如此,霍去病才会提出“备双马”——跟在骑兵两侧的是空载的马匹,跑到现在耐力尚且充足,骑兵们可以更换战马,积蓄精力完成最后的冲锋。

这是具装骑兵最常用的战术,兼顾了速度及战力,除了昂贵以外没有任何缺点。

当然,骑兵冲锋讲究的就是一鼓作气再而衰,第一波冲刺就必须直捣黄龙,攻击的方位必须精确。所以,在众人忙着检查坐骑时,霍侍中策马上前,向穆姓方士做最后的确认。

穆姓方士哆嗦着趴在马上,晕眩得脑门子嗡嗡作响;他不得不从怀中摸出一瓶翠绿的风油精,把瓶子拧开直接灌了一口——靠着这种强刺激勉强恢复了一点神智,穆祺长长吐出了一口浊气:

“就在前方三十里以外,不过外围有不少斥候。”

单于出巡在外,没有斥候防备才是怪事。不过斥候相隔十余里地,如果抓住了空隙送回消息,那倒也是极大的麻烦。霍侍中稍一沉吟,立下决断:

“在哪里?我亲自带人料理了他们。”

“没有,没有必要。”穆祺喘气道:“几十个斥候而已,无人机就可以解决……”

他抖着手从身侧的口袋里取出一个金属平板,按下按钮点亮屏幕,用食指在屏幕上点点画画——可他很快皱起了眉:因为夜风料峭,外加被绑在马上绑了一路,他的手臂供血不足体温过低,点击屏幕后反应很迟钝,还很容易误触——这就是民用消费品最大的弊端了;按理来说他应该准备一个低温下也工作稳定的三防军工产品,但你不能不承认现代世界的法律防线的确是足够严密,能够通过赵菲提供的特殊渠道搞到一点对外走私的什么“解除限制版无人机”已经是极限了,要是再来点什么三防产品,那大抵没有人能救得了他……

显然,现在必须找到一根气血充足、体温正常的手指。穆祺环视一圈,看到陛下还在借着月光翻动自己的披风,拼命寻找某些可怕的痕迹,于是顺手招呼霍侍中靠近,让他脱下鹿皮手套,接过平板。

“看到屏幕上的红点了吗?点击它——很好,两指放大;看清楚人形了吗?用十字准星锁定他的头部,按下这个按钮——”

【first kill!】

屏幕中骑马的人影瘫倒了下去,喇叭里则响起了古里古怪的机械声音;霍侍中神色茫然:

“——什么?”

“没什么。”穆祺平静道:“那群改装系统的黑市贩子在搞恶趣味而已,我回去要给他们打差评……好了,现在转移视角,移动方位;看到第二个人形了吗?点击,放大,重复上述的操作——”

【double kill!】

穆祺停了一停:

“我回去一定要投诉他们!”

第64章

总之, 在连续点选了十几个人影之后,穆祺就直接宣布全部斥候已经尽数解决,前面已经是一路坦途。显然, 这样莫名其妙的判断莫颇为令人疑惑,但霍侍中却绝没有质疑什么;他立即重整队伍, 将军队调整为冲锋姿态, 快速掠过起伏的沟壑, 爬上高高的山丘。

前工业时代的空气略无瑕疵, 从此处一望而下, 已经能看到漆黑天空中火光点点,再醒目不过的浮现在了前方。

毫无疑问,那就是匈奴王庭的行辕;如果再进一步的话——

“单于就在西北方向。”

王某人放下望远镜, 远远向下一指。

总的来说,在确认了派出去的射雕手超过时限仍未返回时, 伊稚斜单于实际上是并不惊慌的。

作为老辣、阴毒、千百次厮杀幸存下来的顶尖人物, 他非常明白战场上的瞬息万变、不可捉摸;虽然在决定对汉军施加巫蛊诅咒之前,他宠幸的巫师已经尽力做了最完整周密的安排, 但要想穿透防卫、无声无息的投放毒物, 仍然是极为艰巨的工程;尤其考虑到对方的主将还是卫青——那个谨慎、老辣、几乎没有一丝破绽的究极强敌。

要想突破这种强敌的防守, 难度当然极大;即使伊稚斜单于派出的是他最信任、最重用、最有能耐的心腹,也并不觉得此人就能按部就班、顺顺溜溜的完成任务;在这样的隐匿对决中, 中间有点波折、意外, 其实都是相当正常的事。或者不如说, 要是这人真按时按点回来了,伊稚斜还真要觉得惊讶呢。

有鉴于此, 在亲近的大当户低声提醒主上时限已到时,伊稚斜单于并未下令折返。相反, 他宽容大度的表示,自己可以冒一点风险,再多等上半个时辰,直到派去的壮士复命为止。否则即刻离开,岂不是将壮士置于走投无路之绝境?

这番话说得入情入理,非常煽情,非常能拉拢人心;但真正的作用,大概也只有煽情和拉拢人心而已。伊稚斜单于当然不是什么会白白冒风险的人物,他设置的时限其实相当宽松,再往后延展半个时辰也无伤大雅;退一万步讲,就算卫青真的看透了他的谋划派人打上门来,伊稚斜设立的繁琐岗哨也可以提供绝对及时的预警,足够他立刻上马整队,带人溜之大吉,只给汉军留下一溜马屁。

总之,伊稚斜单于的谋划是高明的,是完美的,是毫无差错的;他可以舒舒服服的缩在篝火边取暖,痛快地畅想巫蛊毒计成功后的美妙未来;盘算继续搓磨汉军的一千个谋划——直到,直到他听到了一声嗖嗖的破空声。

说实话,这嗖嗖声虽然略为尖锐,但声调也并不明显;如果不是单于那自古相传对于鸣镝的心理阴影,伊稚斜大概也根本留意不到;但无论如何,他还是本能的抬起了头,看到远处的深空火焰闪烁,仿佛是画出了十余道流星的轨迹。

然后——然后,闪耀的白光从那小小的火星中爆开,顷刻间喷涌而出,淹没了他全部的视野!

相较于原始版本的闪光弹,这一版的试制品效力更强、破坏更大;在这漆黑的深夜中爆发闪光,明暗交替的刺激也更为鲜明、更难抹消;因此,猝不及防的匈奴骑兵几乎是毫无防备的直面了这恐怖的强光,于是痛苦惊骇的叫喊此起彼伏,而后是狂躁与尖厉的嘶鸣——马匹比人类还要更敏感更易受惊,受到刺激后第一反应就是疯狂跑跳、四处乱冲;这些恐惧的战马轻易掀翻了因头部剧痛而短暂目盲的骑士,撞倒四面用作遮护的拒马和栏杆,狂呼着到处奔逃,踩踏过一具又一具人体,引发了更多恐怖的号叫。

毫无疑问,这是炸营了!

有资格护卫伊稚斜单于的军队是绝对的精锐,在正常情况下绝不会出营啸这样可怕的差错;但当头而来的十几发闪光弹显然不在任何古代兵法的“正常情况”之内;无论多么冷静、谨慎、富有经验,在被强光刺激后头晕眼花近乎昏厥的状态下,谁都没有办法做出准确的判断;而这种骚乱又往往有可怕的传染性,一旦初期没有强力弹压,那等到四面都是狂呼惨叫,自己又在晕眩中根本无法判断情况,恐惧和狂乱就会迅速发散,扩散到难以控制的地步。

在这种千钧一发的时候,就越发能看得出顶尖高手的水平了。虽然直面强光后被刺得泪流满面,几乎一头栽进火中;可喘息片刻后精神稍定,伊稚斜单于仍然迅速反应过来。他以剑柱地,只觉天旋地转,仿佛连骨骼肌肉都在颤动抽搐,竟是实在无力站稳——这是脑神经受强力刺激后的正常生理反应,三五分钟内是恢复不了行动力的;但伊稚斜却绝非是寻常人物可以比拟,他拔出腰间匕首,一把划过手臂,鲜血淋漓而下;等到剧痛压过晕眩,单于终于能震喉发声,狂呼着要亲卫精锐向自己靠拢。

可惜,那句简短的军令尚未出口,某个更强劲、更尖锐、更有节奏感的声音就爆发了: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盛开——】

战争的第一要义是什么?

早在两千年前,伟大的军事学家孙子就在他的兵法中反复强调“兵贵神速”;两百年前,战略学家克劳塞维茨则在《战争论》中做了进一步的诠释:战争的第一要义,是迅速切断对方的组织链。

军事活动是人类最尖锐、最有组织的暴力活动;在这个活动中,最关键的还不是“暴力”,而是组织;因此军事袭击的关键,也就在于瘫痪敌手的组织能力,以强猛迅速的连环打击使决策机构目不暇接、无力思考亦无力应对;以排山倒海的攻势使敌方的命令系统在极短的时间内陷入崩溃,令对方的士兵因无所适从而消弭士气;那时才是泰山压顶、当头一棒,秋风扫落叶一样的横扫无敌——世界军事史书上最辉煌的几次胜利,基本都是这么打出来的。

一个小时内作出的平庸决策远比十个小时内作出的英明决策要优越得多,这就是速度的要义。

显然,组织攻势的将领全部都明白这个要义;所以打击一旦开始,就绝不能给敌人任何喘息的时间。闪光弹袭击之后立刻就是狂猛声浪,十几驾无人机同时降至低空,开始用搭载的炸街音响满功率播放广场舞精选劲歌热舞,淹没掉匈奴人传令的叫喊,延长指挥系统瘫痪的时间——除了一开始的高空巡逻无人机以外,剩下的机型实际上都是穆祺低价从华强南淘来的二手组装货,速度又低反应又不灵活,降下高度后难免会成为匈奴人的靶子。不过现在就不必有这个忧虑了,强光与声浪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匈奴骑兵在恐慌中就地滚落、嘶声喊叫,大概以为自己陷入了可怕的幻象,或者天上有什么在降下神威——

在《最炫民族风》响起的三分钟后,部分松软的土壤开始有节奏的震荡;如果不是因为强光和声浪陷入恐慌,这些老辣的骑手应该能迅速察觉到局势的不对,但现在的晕眩和刺激显然大大干扰了他们的判断;只有战场边缘的士兵受的刺激较轻,可以隔着灰土与雾气隐约看到自高处狂奔而下的影子——那是一队正列队冲锋的骑兵!

这些先觉者惊恐失措,开口就要发出警报;可惜,此时《最炫民族风》已经播放完毕,接下来的是另一首著名歌曲:

【乌蒙山!连着!山!外!山!——】

来自乌蒙山的高亢吟唱再次淹没了嘶哑的警告;而等到月光洒下了响水摊时,先锋部队已经迎面赶到,匍匐在马匹上的骑士抽出背后长刀,刀尖向下挥臂一斩,当道的头颅已经盘旋着飞起,热血从腔子里喷涌而出,被强劲的血压泵得有如喷泉——具甲骑兵足有一两千斤重,当他居高临下来一波俯冲时,重力势能转化的动能约等于一辆泥头车!

泥头车居合,小子!

某种意义上,重甲骑兵就是这个时代的装甲坦克,绝对的陆战之王;如果没有提前修筑起可靠的工事阻遏它的攻击速度;那一旦被先锋部队撕开防线,接下来就是一边倒的践踏和蹂躏——真践踏;在冲锋之初,先头部队还要小心遵守汉军训练的条例,匍匐身体防备箭矢,仅仅只用长刀斩切敌手的头颈部。但他们很快就发现这样的谨慎毫无必要,因为在前所未有的慌乱中匈奴人根本组织不了任何反击,汉军甚至都不必避让阻碍,只需径直冲撞,从敌人身上直接踩过去即可——数千斤的强大压力,谁又能够抵挡?

第二波恐怖绝望的叫喊声再度爆发了,前锋部队组成的箭头迅速撕裂了混乱的营地,沿途是麦子一样接连栽倒的尸体和喷射的血浆,水波一样扩散的哭叫和癫狂——即使是最精锐最久经战场的士兵,在猝然遭受打击时的反应也未必就能迅速明智到哪里去,强光、黑暗、古怪音乐,每一项都完全超出了想象,每一项都在刺激着匈奴人已经高度紧张的神情,使局势愈发的难以控制。

又是十几发闪光弹打到了天上,不过这一次并非是为了剥夺敌人的视野,而仅仅只是为了照明。新型号的闪光弹亮度更低时间却更持久,发射出的惨白光芒照亮了方圆数里,方便站在高处的临时指挥部判断局势。当然,这个局势其实也没什么好判断的,只要看一看汉军前锋箭头的冲击深度,立刻就能得出结论。

“匈奴一败涂地了。”小郑郎君——冠军侯放下望远镜,连连摇头:“以现在这个样子,连一次反击都无法组织!”

冲锋战术有标准的流程,一般说是以前锋冲击撕开敌方防线,然后侧翼的预备部队立刻顶上,沿着缺口迅速涌入,施加强压阻止敌人再次设防;但现在嘛,标准流程却有了一点小小误差:匈奴人的崩溃来得太彻底了,根本就没有什么第二道防线;所以霍侍中当机立断,直接带着预备部队全体冲了下去;留在原地的只有负责后勤支援工作的方士集团,眼巴巴的看着山脚厮杀混乱的战场。

“不过,匈奴人不是没有机会。”大郑郎君——卫青轻声道:“他们的位置选得很好,视野非常开阔,就算无力反击,也总可以设法逃走……”

伊稚斜单于驻扎的是一个小小的山丘,四面都是辽阔的平地。靠着汉军这四千多人马,当然没法全部控制;当头而下击溃敌人的阵型很简单,想要围歼还是想多了;只要不是身处战场中心,趁乱逃跑非常容易——事实上,他们已经看到营地边缘出现了大量匍匐的人影。

这是冲锋战术必然的弊端之一,你要集中兵力快速撕裂阵地,就肯定没有多余的人手控制战场;到时候局势一片沸腾,该跑的不该跑的都可以趁机逃遁;更不用说,随单于出征的贵人都是一等一的豪富,随身备上两三匹好马是极为常见的事情;他们只要能跳上马匹,存活的希望就会大增——

冠军侯忽然向后伸手,取箭、弯弓、搭箭,然后嗖的一声风响,一个身披金丝斗篷的人形从马上滚了下来,四面爆发出惊恐的吼叫。

“那是单于吗?”

“不是。”卫青道:“以服色判断,最多也就是个大都尉;再说了,锦衣夜行,单于没有那么蠢。”

说话之间,冠军侯再次弯弓,一发中的,又送走一个。

显然,如果不能全部剿灭敌军,那就只有尽力消灭更多的高价值目标。卫青左右看了一圈,同样伸手拎起了强弓;而穆祺——穆祺叹了口气,开始按动平板,调节无人机高度,并将特殊的服饰设定为优先打击目标。

“那么。”他道:“大局已定,应该进入副歌部分了。”

话音刚落,空中铿锵有力的高亢音乐渐渐滑低,取而代之的是深情、柔美、循环往复的歌咏:

【越过绵绵的高山,越过无尽的沧海;如果期待依然在,总是春暖到花开】

火星砰然炸响,几个躲在草丛里的身影骤然僵直,逐一从山上滚落。

【请你轻轻留下来,让梦卷走这尘埃】

已经在亲信掩护下翻过了山坳的贵人向前一扑,头颅凭空炸开,鲜血扑溅满地。

【香飘在书厢之外,奏响美丽的天籁】

第65章

这种正面强攻的厮杀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大半个小时后双方体力已经接近耗竭, 匈奴人的军队全面坍塌,除了死了伤了意志崩溃再也不敢反抗的乱兵之外,剩下的基本已经跑了个七七八八;霍去病带着骑兵往返冲锋数次, 尽情蹂躏匈奴残余部队,到现在也不得不稍事歇息, 命令抓获的俘虏带着他们指认匈奴的王帐——这片被拒马陷坑和栏杆紧密包围的小小营地同样被践踏得一塌糊涂, 垮塌的木柱和帐篷下掩埋着大量贵人的尸首, 金宝珠玉散落满地;俘虏带着汉军一一辨认, 终于伏在一具格外华美的尸体上嚎啕大哭, 似乎悲哀不可承受。

显然,这应该是单于的标准服饰,不过嘛……

“替死鬼而已。”小郑郎君一眼就分辨出来了:“衣服根本就不贴身, 武器的形制也很奇怪。伊稚斜倒当真是果断。”

的确是果断。如果换做其他血气方刚的统治者,可能一时上头后立刻就要组织力量与汉军拼了。可是伊稚斜单于却的确是草原权谋场中厮杀出来的绝对怪物, 他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判断出事已不可为, 组织反击不过白白浪费而已;于是趁着月黑风高一片混乱,干脆将几十个最顶尖的骑兵组织为卫队即刻突围, 只留下换了衣服的死士在原地稳定军心;这一套连招又狠又准, 反应极快, 甚至可能是赶在第二波照明弹升空之前就已经突围成功;让后续的截杀直接扑了个空。

速度就是生命,时间就是底线;以此反应之果断, 以此转进之迅猛, 伊稚斜单于将来恐怕更有资格荣膺“飞将军”之名号;似此绝顶高手, 即使卫、霍当面,也只能瞠目结舌, 大感钦佩了。

现在马力已疲,敌人又逃遁太久, 追是肯定追不上了。随从的汉军只听得小郑郎君这一句话,便忍不住唉声叹气、神情沮丧;这一次突袭当然是前所未有的伟大胜利,估计人均都能刷人头刷出几个爵位来;但人心总是高了还想再高,即使砍瓜切菜已经足够爽快,但平白放过最大的酋首,似乎也是一件相当可惜的事情——要知道,当今圣上金口允诺,开出的悬赏单于头颅的赏格,可是千金万万钱,五千户的军侯!

当然啦,这样赏格大半应该归功给霍侍中,小半应该归功给几位方士——强光、声浪、莫名爆头的匈奴显贵;就算先前已经见识过了诸多奇妙方术,他们仍然被这伟大的视听效果折服得五体投地,真正是心服口服,再不敢多半句嘴,哪怕计功行赏,也情愿让方士们高高在上;但无论如何,他们要是能蹭到阵斩单于的一点战功,说不定也能摸到关内侯的边呢?

大喜大悲,最让人悒悒不乐;但在此起彼伏的叹息声中,错过了最大战功的霍侍中却并未表现出任何特别的神色。他只是用长剑将尸体一具一具翻面,依次检查这些贵人扭曲恐惧的面容。他扫视一圈,收回长剑。

“死因不太对。”

穆祺道:“什么?”

“他们身上的伤口与汉军刀剑的形制不符。”霍侍中点了点胸腹上的创口:“更像是匈奴的兵器。”

“他们是被匈奴人杀了的?”穆祺反应了过来:“为什么?内讧?”

“当然不是内讧。”霍侍中道:“如果是内讧,应该有彼此砍杀的痕迹;但这些伤口都是一击致命,更像是突然袭击,根本来不及反应。而且,这些人的身份也很奇怪……”

他拨开尸体的外衣,仔细辨认服饰与纹身;大汉对匈奴的上层了解很深,非常清楚王庭力量的分布;而以霍去病掌握的情报,这些纹饰应该都来自于草原的各个强盛部族——呼衍氏、须卜式,乃至残余的东胡氏族,但惟独——唯独没有伊稚斜单于的亲信,直属于挛鞮氏的贵戚。

变乱中只死外人不死单于亲信,这有可能吗?

“应该是伊稚斜离开时动的手,所以谁也反应不过来。”大郑郎君轻声道:“这样狠辣、这样果决,真是第一流的枭雄人物。”

的确是第一流的枭雄人物。如果让这些各有靠山的贵人将消息传递出去,让草原上各怀鬼胎的氏族知道了单于大败亏输的事迹,那即使伊稚斜逃出生天,恐怕也要很快迎来独属于自己的鸣镝;如今先下手为强,提前消灭一切外泄信息的渠道,才方便伊稚斜尽力弥补,争取足够的处理时间。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思前想后、筹谋万全,其心智之敏锐刚硬,的确称得上一代雄主。不过,这样一套丝滑的小连招,还是难免让人升起某种古怪的即视感。穆祺小声嘀咕:

“‘攘外必先安内’+‘转进如风’……这作风倒挺眼熟的。”

当然,此种熟悉的作风更激起了穆祺的警惕性。这类做派在道德上可称卑劣,但在政治上却是相当高效;实际上,穆氏所熟悉的另一位作风相似的人物,就可以称得上是风云变幻中最顶级的权谋家——他最后一败涂地,纯粹是因为被更高明的对手降维打击,而不是个人能力有什么缺陷。也正因如此,如果你没有那种高明开阔的心胸与见识,那最好还是要全力提防这一类人的阴毒手腕。

穆祺扪心自问,觉得自己的本事还没有大到能够与这种老阴货正面对决的时候,因此左顾右盼,又不大能正面插嘴。而霍侍中一一检查完尸体,理所当然的进入到最后一个疑问:

“伊稚斜会逃到哪里?”

“伊稚斜是先军臣单于的弟弟,驱逐了侄子于单后篡夺大位,位置并不稳当。”王某忽然道:“他意图挑起大战,恐怕本意也是为了稳固权位、排除异己;这样的人一旦受挫,想到的绝不是什么舍生忘死挽回局势,而是尽力保住自己的铁盘,图谋东山再起,或者至少不受清算。”

穆祺愣了一愣,记起来正史中那位被篡夺大位的于单恰恰润到了汉朝避难,还曾被孝武帝亲自接见。估计正是在招降纳叛的对谈中挖出了伊稚斜的不少黑料,到现在都还记忆犹新。有鉴于此,如今大汉茫茫人海之内,恐怕还真没有几个人能比皇帝更懂伊稚斜。所以,他对伊稚斜的分析,肯定是相当尖锐显豁,且有参考价值的。

两位郑姓郎君对视了一眼,仗打到了现在,双方的兵力布置其实都相对透明(毕竟几十万人的移动谁也没法隐藏);匈奴人很清楚汉军的主力位置,汉军也很清楚匈奴的主力方位——大概就在汉军西北方向的六百里以外的阴山山脉处,双方加速行军,可能要十余日后才能交战。

虽然一波突袭送走了精锐,但匈奴的主力军队应该还有些战力;如果伊稚斜单于考虑的是整场战局,那他应该星夜疾驰回主力军队,通报消息调整防卫,尽力换取一个比较体面的收场——四千精锐送完之后,战争胜负已经确定了;但如果能调整方略依据地利防守,还是可以减少损失,保存一些老本;他们要想继续追杀,难度也会大大增加。

不过,这是建立在伊稚斜以战局为重的前提下;如果伊稚斜当真只想保住自己的性命权位,那他的选择恐怕是……

“他会逃回自己的本部,同时调动外围部队,尽力阻遏追击。”王某道:“他最能信赖的部落,应该在接近于河西走廊的位置。如果要想继续跟踪,应该往西北方向追击。”

霍侍中沉默了片刻。他倒不怀疑方士提供的情报的准确性,不过……

“如果伊稚斜通知了匈奴主力,追踪部队必定会被两面夹击。”

“他不会通知的。”王某语气平淡:“或者不如说,他还会故意麻痹在后方的主力,拖延他们发现前线局势的时间。”

“……诶?”

两军交战,军情如火,拖延情报和直接葬送部队有什么区别?在前线遭遇重大打击的恶劣局势下,后方晚知道一天都有可能直接被送入万劫不复的绝境,更不用说,匈奴要面对的还是大将军长平侯——与这样的高手对决,一丁点误差都有可能被抓住机会沉重打击,何况这样致命的疏漏?

“这不等于直接送了吗?”

“对于匈奴军队来说,可能和送死没有区别。但对伊稚斜来说可不一样。”王某道:“失去了最亲信的精锐部队之后,匈奴主力对他来说也不再安全了。如果能假借汉军痛击与他为敌的部落,那也是很好的事情。”

伊稚斜的地位并不稳固,内部有大量的反对派——失去精锐骑兵后伊稚斜的地位更加危险,随时可能被政敌清算——因此,对于单于而言,战争最好的结局就是汉匈双方同归于尽,汉朝无法深入,匈奴各部创巨痛深,同样无力追究他战败的过错;于是伊稚斜单于苟延残喘,这盘棋就还有得下。

当然,现在的局势可能有一点小小误差,比如汉军强得实在过头了;但这也没有关系,毕竟——

“对于现在的伊稚斜来说,汉军其实已经无关紧要了。”王某解释道:“就算汉人获得再大的胜利,也绝不可能并吞整个草原,无论如何总有他的一席之地。但如果匈奴主力缓过气来,他恐怕性命难保……轻重缓急,他应该分得清楚。”

说白了,汉人喜欢种地的,不喜欢喂羊;就算横扫草原建立了不世功业,也不过是叫当地的人老老实实认自己做爹,从此不要到处乱抢而已。像伊稚斜单于这样位高权重又有统战价值的首脑,只要忍得下来耻辱给皇帝磕两个大头,那不但性命没有妨碍,以后的荣华富贵也不是没有保障;但反过来,要是被内部的政敌抓住了……那可真是欲为奴隶,亦不可得了。

宁予友邦,不予家奴;宁愿在汉朝皇帝的宴会上跳艳舞,也不能脑袋插根鸣镝去见长生天;伊稚斜单于是以阴谋夺取权位的险恶人物,这种人的选择从来非常明确。

当然,这种选择未免也过于有既视感了,以至于穆祺的表情都变得相当微妙。不过,其余几人却显然没有心思做什么道德批判,他们关注的只是王某人透露的惊天内幕——要是这个预测真没有差错;那接下来的进展可就非常真是相当关键了。

简而言之,如果伊稚斜走常规路线选择回后方主持大局,那他们也只有按部就班的折返,向大将军汇报情况后预备即将到来的大战;可如果伊稚斜为了保命要孤身飞遁,那事情可就非常、非常有意思了……

霍侍中沉默片刻,低声道:

“伊稚斜就算逃回了自己的部落,又能做什么呢?他的精锐都已经消耗光了,不可能再做反抗。”

“反抗不了,可以跑嘛。”王某微笑道:“狡兔尚有三窟,何况他这种老滑头?伊稚斜肯定在私下里掌握着一些秘密的肥沃草场,只要带着部族中的青壮逃到偏远冷僻的据点,熬个七八年未必不能再起。”

游牧部落逐水草而居,惹急了直接开润确实也不是什么难事。不过,伊稚斜篡位后大肆犒赏亲信,单于亲信部落所占领的地带,却一定是匈奴最精华、最关键的位置;换言之,要是伊稚斜不打一句招呼就带着人直接开润,那就等于是将整个草原的咽喉腹心之所,毫无遮掩的暴露在了外敌面前,那样的话……

霍侍中的呼吸变得急促了;当然,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世上没有哪个将领,可以在这样的战机前保持镇定;不过,即使当真察觉到了什么“机会”,他也不好立刻拍板,做出什么激烈的决策——毕竟,当初大将军分派的任务,仅仅只是剿灭骑兵而已;如果要仓促更改目的,似乎……

这犹豫仅仅持续了片刻,他抬起手来,示意身边的士兵后退;随后环视一圈,向着方士们沉声开口:

“——诸位先生以为,现在该做什么决断?”

事实发展大大出乎霍侍中的意料。原本他还以为,自己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说服几位方士,获取他们的支持(考虑到方士们在战争中发挥的作用,这种支持实在必不可少);但方士们只是彼此递了几个眼神,居然就异口同声、完全赞同了他的方案,甚至还推波助澜,就他的计划提了一些更可行、更有效的改进——比如怎么修改汇报的说辞,让大将军更能接受这个变动;又比如应该在原地稍作休整,等待精锐骑兵从后方取来一些必需的备用物资,等等等等,不一而足,简直是殷切备至、毫无疑虑。

这样的殷切,这样的体贴,倒把霍侍中给整不自信了。他犹豫片刻,简直要以为这些方士们是因为自己的身份而违背本心,蓄意逢迎,搞不好还会翻什么大车;所以想了一想,迟疑开口:

“……其实,先生们有什么见解,尽可赐教。小子这点意见,未必可靠……”

“没有必要,没有必要。郎君对自己要自信嘛!”穆氏连声道:“再说了,郎君的方案本来就很好。‘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就是要有这种精神。”

霍去病:?!

“不可沽名学霸王”——不能学楚霸王沽名钓誉,放走敌人,养虎为患。那么问题来了,楚霸王沽名钓誉放走的那个敌人,到底是谁呢?

王某的脸拉长了。

第66章

虽然穆祺反应过来, 迅速解释,他的“不可沽名学霸王”云云绝非故意,而只是引喻失义后的一点小小意外;这句诗本身的重点也是乘胜追击, 而非阴阳高祖皇帝。但王某显然不会相信这样的说辞;他的脸依旧拉得很长,表情依旧很臭, 但拉了半天脸色, 终究没有多说什么——毕竟吧, 以他现在的立场, 确实也很难穷追不放, 表现出什么非同寻常的热忱。

小小的插曲之后,军队高层算是达成完全一致,都同意修改战略目标, 做进一步的追击。事不宜迟,霍侍中立刻召集军官宣布军令, 要求骑兵就地休整, 恢复体力后预备继续追击;命令一下,军队中层居然是喜形于色, 颇有跃跃欲试之感——没错, 马不停蹄连夜追击是非常累人的, 但这是追击什么?这可是追击匈奴单于!只要侥幸能在追击战中取得一点战果,封侯不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了吗?

大好光景在前招手, 真是挑逗得众人心痒难耐, 血液几乎都要沸腾起来;原本霍侍中不开口同意追击, 他们也绝不敢违背大将军的军令;但现在霍侍中自己都有了把握,众人当然要毫不迟疑, 竭力捧场,争先恐后赞同上面的军令, 生怕耽搁了追求进步的机会。更有部分热衷于心的激进派,干脆建议霍将军连歇都不必歇,军情如火,不要浪费时间,在派人向大将军汇报之后就该立刻出发,免得单于逃遁太远。

“单于这样嚣张,真正是不把大汉放在眼里;不能再犹豫了,出重拳吧,将军!”

霍侍中并没有搭理这些激进派,而是坚持按先前与方士们议定的方案办事,先选人去呈送精心拟定的文书,再等候后方运来的少量关键物资——压缩军粮、消毒药片,以及穆祺口口声声,点名索要的什么“电池”、“三蹦子”;全体骑士则就地休整,同时调整马匹的配置。

即使是酣畅淋漓的一边倒胜利,在高强度冲锋厮杀之后,仍然有大量战马受伤乃至死亡,剩下的马也是精疲力尽,饥肠辘辘;但没有关系,匈奴贵人贪图享乐,即使只是暂时驻扎的营地,也会随军携带大量的精致食物,足够喂饱千里奔袭的骑兵;而贵人们带来炫示摆阔的骏马更是不计其数,任挑任选,几近无限供应。厮杀后的汉军一边吃喝一边挑选,还很贴心的要将最神骏的几匹好马献给霍将军及几位方士——军中树立权威最好的方式就是胜利;无论霍侍中再怎么稚嫩年轻缺乏经验,无论方士们先前的名声再怎么狼藉不靠谱,他们领导着军队取得了这样辉煌的胜利之后,都会立刻赢得绝对的尊敬与服从,享受到一切心照不宣的特殊待遇。

不过很可惜,这样的尊敬似乎颇有点浪掷了;霍侍中骑的是陛下赏赐的马匹,平白当然不好更换;王某人倒是很有兴趣试一试匈奴单于丢下的好马,但他目光一扫,很快看见了在火边检查平板和无人机电量的穆某人,然后想起了一个非常可怕的可能——显然,如果穆祺要在军中再施展他那些古里古怪的妙妙工具,就非得继续搭自己的便车不可;如果自己挑选了单于千里驰骋的好马,那么速度一旦加快,颠簸也必定更加剧烈,到了那个时候……

王某人的脸又拉了起来。他犹豫了片刻,只能告诉有意献上敬意的军官:

“……我用不着这个,这是单于的马,你们留下来进献皇帝吧。”

说完这话,王某人心都在滴血。但没有办法,要是他都消受不起这匹马,那天底下确实也没几个人敢于承受。他倒是想把这些马留给后方的大将军,可大将军肯定也不会自己保留,到头来还是得敬献给长安城里的那个小登——既然如此,还不如自己把事情办了,省得麻烦!

总之,王某人拉长着脸离开了,只留下牵马的军官原地茫然,略微有些不知所措;不过还好,这种不知所措也只是暂时的,这位军官很快调转目标,大踏步走到人群聚集的中心,开始关心除了讨好上司追求进步以外最重要的事情——瓜分战利品。

按照十余年来汉匈交战的惯例,汉军攻坚克难缴获的战利品,多半是五五分成;马匹盔甲兵器等硬通货要上缴朝廷充实国库,金银细软奇珍异宝则是大手一挥,直接赏赐给前线军队内部分配;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可以说是慷慨大度,充分激发了一线士卒博取富贵的无限热望,效果极为拔群。

当然,前线军队内部分配,多半也是主将拿大头,军官拿小头,下层士卒喝口汤水而已;但此次攻克单于营帐,除了缴获丰厚之外,却还更有额外的惊喜——霍将军及诸位方士根本不在乎什么金银财宝,将自己的份额统统充公,还组织人手当场分配,当场标记,一个不漏,力求公平——考虑到诸位贵人蹬腿后留下的无数首饰珠宝金银器皿,这一波均分之后,怕是人均都能来个阶级跃升啊!